第一节 价格与效用。消费者剩余。时机。
我们现在可以进而考虑,对一物实际支付的价格代表占有此物所产生的利益到怎样程度。这是一个广泛的问题,经济学对这个问题可说的很少,但那很少的一部分却具有相当的重要性。
我们已经知道,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决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所得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这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称为消费者剩余。
从某些商品中所得的消费者剩余比从另些商品所得到的大得多,这是很明显的。许多舒适品和奢侈品的价格,比许多人宁愿支付而不愿完全得不到这些东西的价格低得多;因而这些东西提供了很大的消费者剩余。火柴、食盐、售一便士的报纸或一张邮票都是很好的例子。
他从以低价购买他宁愿支付高价而不愿得不到的东西中得到的利益,可以称为他从他的机会或环境,或者借用几代前常用的一个字,从他的时机中得到的利益。本章中我们的目的是要应用消费者剩余这个概念,来帮助我们约略估计一个人从他的环境或时机中得到的某些利益。①
①这个名词是德国经济学中一个常用的名词,它适应了英国经济学所深切感觉到的那种需要。因为,唯一可用的代替语“机会”和“环境”有时相当令人误解。据瓦格纳说(见他所著《政治经济学原理》第3版第387页),时机“就是技术、经济、社会和法律的条件之总和;这些条件在基于分工和私有财产——尤其是在土地和其他物质的生产资料方面的私有财产——的国民经济之下,决定货物的需要和供给,从而决定货物的交换价值:这种决定通常或至少大体上,是与货物所有者的意志、活动和疏忽无关的。
第二节 消费者剩余与个人需要的关系。
为了使我们的概念明确起见,让我们考虑供家庭消费之用而购买的茶的情况。让我们以个人为例,如果茶的价格是二十先令一磅,这个价格刚好使他每年购买一磅;如果价格是十四先令,刚好使他买两磅,如价格是十先令则买三磅,如价格是六先令则买四磅,如价格是四先令则买五磅,如价格是三先令则买六磅,而实际上价格是二先令,他的确买了七磅。我们必须研究他从以每磅二先令的价格购买茶的能力中所得到的消费者剩余。
价格如为二十先令刚好使他购买一磅,这个事实证明他从那一磅所得的全部享乐或满足与他把这二十先令用于购买其他东西所能得到的全部享乐或满足是一样大。当价格跌到十四先令时,他如愿意的话,仍可只买一磅。于是他就以十四先令得到对他至少值二十先令的东西;他将得到对他至少值六先令的剩余满足,或换句话说,至少是六先令的消费者剩余。但事实上,由于他自己的自由选择他买了第二磅,这样就表明他认为第二磅茶对他至少值十四先令,这一点代表第二磅茶对他所增加的效用。他以二十八先令得到对他至少值二十先令加十四先令,即三十四先令的东西。无论如何他的剩余满足不会因购买第二磅茶而减少,这种满足对他至少仍值六先令。这两磅茶的全部效用至少是值三十四先令,而他的消费者剩余至少是六先令。①每次增加的购买量对他以前所决定的购买量的效用发生相反的作用,这个事实在作出需求表时已被考虑,因而不能重复计算。
①对于这个说明可再加一些解释;虽然事实上这种解释不外是用其他的话重复一下已经说过的事情。正文中有一个条件,就是他买第三磅是由于他自己的自由选择,这个条件的重要性可由以下的理由来说明:如果以他买两磅作为向他开价十四先令的条件,则他必须在以二十先令买一磅与以二十八先令买两磅之间加以选择:于是他买了两磅,这个事实不能证明他以为第二磅对他值八先令以上。但是,实际上他无条件地付出十四先令买了第二磅,这就证明第二磅对他至少值十四先令。(倘使他能以每个一便士的价格购买甜面包,而六便士可买七个;他情愿购买七个,因而我们知道,他为了购买第六和第七个甜面包愿意花费他的第六个便士:但是,我们却不知道他宁愿付多少钱而不愿得不到仅仅是那第七个甜面包。)
有时有这样的反对意见:因为他的购买量增加了,他对以前各次购买的需要之迫切程度就递减了,各次购买量的效用也随着降低了,所以,当我们向需要价格表中较低的价格前进时,我们应当不断地把表中以前购买的部分重新画在需求曲线的较低水平上(这就是说,当我们沿需求曲线向右前进时,应当把这条曲线重新画在较低的水平上)。但是,这种意见却误解了作出价格表所依据的办法。倘使对茶的各磅所定的需要价格是代表各磅的平均效用,这种意见也许是对的。因为,如果他买一磅刚好付二十先令,买第二磅刚好付十四先令,则他买两磅刚好付三十四先令,即每磅平均十七先令,这是对的。如果我们的价格表与他所付的平均价格有关,并对第二磅的价格定为十七先令;则当我们继续趋向低价时,无疑地应当重画需求曲线。因为,当他买第三磅时,这三磅中每磅对他的平均效用将小于十七先令的平均效用;如照我们以前假定的那样,倘使他对第三磅只付十先令,则事实上平均效用是十先令八便士。但是,根据这里我们采用的作出需要价格的办法,这种困难就可完全避免了;依照这个办法,他的第二磅不是因为代表两磅中每磅的平均价格之十七先令而购买的,而是因为代表第二磅对他增加的效用之十四先令而购买的。因为当他买第三磅时,这种增加的效用保持不变,而第三磅所增加的效用是以十先令来衡量的。
第一磅对他也许值二十先令以上。我们所知道的只是第一磅对他的价值不少于二十先令而已。即以二十先令而论,恐怕他也得到一点剩余满足。其次,第二磅对他也许值十四先令以上。我们所知道的只是第二磅对他至少值十四先令,而不会值二十先令。因此,他在这个阶段会得到至少六先令的剩余满足,也许更多一点。当我们注意像从每磅二十先令跌到十四先令那样大的变化之效果时,这种出入总是存在的,这一点数学家是了解的。如果我们从很高的价格开始,而实际上价格是以每磅相差一个小铜币G极小的变化下跌,并注意在他的消费上每次只有相差一磅几分之几的极小变化,则这种出入就会消灭了。
G英文是farthing,值一便士的四分之一。——译者
当价格跌到十先令时,他如愿意的话,仍可只买两磅;而以二十先令得到对他至少值三十四先令的东西,并且得到至少值十四先令的剩余满足。但事实上,他宁愿购买第三磅:因为他毫不在乎地这样做了,我们就知道他买第三磅并未减少他的剩余满足。他现在以三十先令买了三磅;其中第一磅对他至少值二十先令,第二磅至少值十四先令,第三磅至少值十先令。三磅的全部效用至少是值四十四先令,以此类推。
最后价格跌到二先令时,他买了七磅,这七磅对他的价值不会少于二十、十四、十、六、四、三和二先令,或者总计是五十九先令。这个总数测量出这七磅对他的全部效用,而他的消费者剩余(至少)是这个总数超过他实际为这七磅所付的十四先令之数——即四十五先令。这四十五先令就是他从购买茶所得的满足,超过他花这十四先令多买一点其他商品所能得到的满足之价值,因为他认为以其他商品的现行价格多买一点这些商品是不上算的;如果以现行价格多买其他商品就不会使他得到消费者剩余。换言之,从他的时机和从在茶这样东西上环境适应他的欲望,他得到了值四十五先令的剩余享乐。如果没有这种适应,他无论出什么价格也不能得到茶,则他就会遭受得不到满足的损失,这种满足至少等于他多花四十五先令购买其他东西所能得到的满足,而这些东西对他刚好只值他所付出的价格。①
①尼科尔森教授(见他所著《政治经济学原理》第1卷和《经济杂志》第4卷)对消费者剩余这个概念曾经提出反对意见,艾奇华斯教授在《经济杂志》上已经做了答复。尼科尔森教授说:“说一年收入(比方说)一百镑的效用值(比方说)一千镑一年,究竟有什么用处呢?”这样的说法也许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当我们对中非的生活与英国的生活加以比较时,这样的说法也许是有用处的,在中非货币所能买到的东西平均虽像在英国同样价廉,但在中非有许多东西完全买不到,因此在中非一个人有一千镑收入就不及在英国有三四百镑收入的人那样舒适。如果一个人付了一便士的过桥税而能节省多花一先令的车费,我们不是说这一便士值一先令,而是说这一便士和这桥给他的利益(这桥在他的时机中所起的作用)合在一起在那一天是值一先令。倘使在他需要的那一天这桥被水冲毁了,他就会处于至少与失去十一便士同样坏的地位。
第三节 消费者剩余与市场的关系。当我们考虑大多数人的平均数时,个人性格上的差别可以不加过问;如果这大多数人包括相同比重的富人和穷人在内,则价格就变成对效用的一种正确的衡量。
同样,我们如果暂且不管以下这个事实:同额货币对不同的人代表不同数量的愉快,则我们同样地可以根据对茶的全部需要价格表中所表明的价格,超过茶的销售价格的合计的总额,来衡量(比方说)在伦敦市场中茶的销售所提供的剩余满足。①
①那末,就让我们考虑在任何大的市场中对茶的需求曲线DD′吧。

我们以一年作为时间单位,假定OH是这市场在AH价格上条每年销售的数量。在OH线上取任何一点M,向上画直线MP,在P点与曲线相交,另画一条横线通过A和R.我们假定购买的磅数是依照各购买者的需要程度来排列的:任何一磅的购买者的需要程度是以他对那一磅只愿支付的价格来衡量的。上图告诉我们:在PM的价格上,能售出OM这么多的数量,但如价格高于PM,则不能售出这末多的数量。因此,一定有一个人在PM的价格上比在较高的价格上买得多;我们就可认为第OM磅是卖给这个人的数量。例如,假定PM代表四先令,OM代表一百万磅。正文中所说的购买者在价格四先令时,只愿购买第五磅茶,我们可以说第OM磅或第一百万磅是要卖给他的数量。如果AH——因而也是PM——代表二先令,则他从第OM磅所得的消费者剩余,就是PM或四先令——购买者本来愿意支付的价格——超过RM或二先令——他实际付出的价格——之数。假定画一个垂直的平行四边形,其高度为PM,其底面是Ox线上衡量一个单位或一磅茶的距离。则以后价格不是以像PM那样没有厚度的数学上的直线来衡量,而是以一个很细的平行四边形——或者可称为有厚度的直线——来衡量,这样就会便利了,它的阔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等于Ox线上衡量一个单位或一磅茶的距离。这样,我们可以说,从第OM磅茶所得的全部满足是以有厚度的直线MP来代表的(或者根据正文的最后一段中所作的假定,是用它来衡量的);对这一磅所付的价格是以有厚度的直线MR来代表的,而从这一磅所得到的消费者剩余是以有厚度的直线RP来代表的。现在让我们假定这种细的平行四边形或有厚度的直线,从O到H之间所有M的位置上都画出来,每条线代表各磅茶。像MP那样,从Ox向上到需求曲线所画出来的有厚度的各条直线,各代表从一磅茶所得的满足的总数;这些直线合起来就占据了和刚刚填满了DOHA的全部面积。所以,我们可以说,面积DOHA代表从茶的消费所得的满足之总体。其次,像MR那样,从Ox向上到AC为止所画出来的各条直线,代表对一磅茶实际付出的价格。这些直线合在一起就构成COHA的面积;因此这个面积代表对茶所支付的全部价格。最后,像RP那那,从AC向上到需求曲线为止所画出来的各条直线,代表从相应的各磅茶所得的消费者剩余。这些直线合在一起就构成了面积DCA;当价格是AH时,这个面积就代表从茶所得的全部消费者剩余。但必须重复说一下,除了正文中所作的假定之外,这种几何学的测量不过是测量利益的总体,而这些利益不是完全按照同一尺度来测量的。除非作了那个假定,这面积不过是代表满足的总体,而对满足的各别数量却未加以正确的测量。只有在那个假定之下,这个面积才能测量各购买者从茶所得的全部纯满足的数量。
这个分析连同它的新名称和精细的方法,初看起来似乎是费事的和不真实的。但经仔细研究之后,我们就可知道它并未带来新的困难,也没有作出新的假定;不过是对市场日常用语中潜在的困难和假定加以说明罢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像在其他情况一样,日常用语的表面上的单纯掩盖了真正的复杂,学术研究的义务就是要揭露这种潜在的复杂,面对这种复杂;并尽量减少这种复杂:因此在以后的阶段中,我们就可坚决地处理日常生活中模糊的思想和言语所不能彻底了解的种种困难。
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有这样的说法:各种东西对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不是以他对这些东西所付的价格来衡量的:例如,他对茶比对盐所花的费用虽然大得多,但盐对他却有较大的真正价值;如果他完全得不到盐的话,这一点就可清楚地看出来了。在说到我们不能相信一样商品的边际效用可表明它的全部效用时,不过是把这种说法变为精密的专门形式罢了。假定有些乘船遇难的人,预料要等待一年后才会被救,有几磅茶和几磅盐要在他们之中分派,盐就会被看得较为贵重,当一个人预料在一年中只能得到少许盐的时候,一两盐的边际效用比在同样情况下茶的边际效用大。但是,在平常的情况下,盐的价格是低廉的,各人都买了那么多盐,以致再多买一磅对他不会增加什么满足:盐对他的全部效用诚然是很大的,但是盐的边际效用却是低的。另一方面,因为茶的价格是昂贵的,大多数人用茶叶较少,而用水泡茶的时间较长,如果茶的价格差不多能像盐那样低廉的话,他们就不会这样节省了。他们对茶的欲望还未达到饱和,它的边际效用是高的,他们对多买一两茶与多买一两盐也许愿意支付同样的价格。我们开头所说的日常生活中的通常说法提示了这一切的道理,但却不是以一种精密和明确的形式来表达的——像以后工作中我们常用的叙述所需要的那种形式。一开始就使用专门名词不会增加知识,但却可使我们熟悉的知识具有稳定的简洁形式,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①
①海里士1775年在《货币论》一书中说:“一般东西的价值,不是依照这些东西在供给人们必需品方面的真正用途来估计的,而是依照生产它们所需要的土地、劳动和技能的比例来估计的。东西或商品的互相交换差不多就是依照这个比例;大多数东西的真正价值主要就是根据上述的标准来估计的。水有很大的用途,但通常价值很少或完全没有价值;因为在大多数地方,水是天然地大量流出,以致不能放在私有财产的范围之内;大家都可有足够的水,除了在需要管理和运送水的时候支付费用外,没有其他费用。钻石是稀有的东西,尽管没有什么用处,因稀少之故却有很大价值。 或者,一物的真正价值不是以它与个别的人的关系来研究,而是以它与一般人的关系来研究;这样自然就会假定,“第一点”,对一个英国人值一先令的满足可当作与对另一个英国人的一先令的价值相等,和“直到出现相反的原因为止。”但是,每个人都会知道,只有假定茶的消费者和盐的消费者都是属于同一等级的人,而且包括各种性情的人在内,这样说才是合理的。①
①可以想像得到高度敏感的人也许是有的,这些人对缺乏盐或茶会感到特别痛苦:或者有些人一般是敏感的,对失去他们收入的一部分会比同等地位的人更感痛苦。但是,不论在那一种情况下,我们既是考虑大多数人的平均数,我们就可假定,对个人之间的这些差异可以不加过问;如果我们相信(比方说)那些极其重视茶的人确是一种特别敏感的人,当然要去考虑是否有什么特别理由。如果能这样做的话,则在把经济分析应用于伦理学或政治学的实际问题之前,我们就要对这一点另加考虑了。
这样说也包含以下的考虑:值一镑的满足对一个普通的穷人,比对一个普通的富人值一镑的满足大得多:如果我们不是比较一切等级的人所大量使用的茶和盐,而将其中之一与香槟酒或菠萝比较,则为此而作的改正就重要得多了:它会改变这种估计的全部性质。在前几代中,许多政治家,甚至有些经济学家,都没有注意对这种原因加以充分的考虑,在制订课税计划时尤譬如此;他们的言行似乎对穷人的痛苦缺乏同情心,虽然较多的时候他们只是由于缺乏思想才会如此。
然而,大体说来,在经济学所研究的大多数事件,是以大约相同的比例影响社会上一切不同等级的人的事件,因此,由两个事件所造成的幸福的货币衡量如果相等的话,则这两个事件的幸福的多寡一般说就没有什么很大的差异。因为这个缘故,在一个市场中对消费者剩余的正确衡量才有很大的理论上的兴趣,而且会有很大的实际重要性。
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对各样商品的全部效用和消费者剩余的估计是根据它的需要价格,当这商品的价格上涨到罕见的价值时,是在其他情况不变的假定下有了这种需要价格:当用于同一目的之两样商品的全部效用根据这个办法来计算时,我们不能说,两样商品合在一起的全部效用等于每样商品各别地全部效用的总和。①
①在本书的前几版中,某些含糊的语句似乎对有些读者提示了相反的意见。但是,将一切商品的全部效用加在一起以便获得一切财富的全部效用之总和的工作,除了采用最精密的数学公式之外,是无法做好的。几年之前,以数学公式来做好这项工作的打算使作者相信:即使这项工作在理论上是可以做到的,其结果也会为许多假定所妨碍,以致实际上毫无用处。
我们对以下的事实已加注意(见第3篇第3章第6节和第4章第3节):为了某些目的,像茶和咖啡这种东西必须合在一起当作一样商品:如果得不到茶,人们就会增加咖啡的消费,反之则增加茶的消费,这是很明显的。人们从得不到茶和咖啡两样东西所遭受的损失,比只是得不到其中一样所遭受的损失的总和更大:所以,茶和咖啡的全部效用,比在人们能得到咖啡的假定下所计算的茶的全部效用的总和,以及在人们能得到茶的假定下所计算的咖啡的全部效用的总和更大。如把这两样“竞争的”商品合在一个共同的需求表之中,这种困难在理论上就能避免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考虑没有燃料就不能得到开水以把茶叶泡成茶的事实而计算了燃料的全部效用,如果我们再把根据同样考虑的茶叶的全部效用加到燃料的全部效用中去,则我们就是把一物计算两次了。又如,农产品的全部效用包括犁的全部效用在内;尽管研究犁的全部效用也许与某一个问题有关,而研究小麦的全部效用也许与另一个问题有关,但这两种效用却不可加在一起。这两种困难的其他方面在第5篇第6章中再加研究。
裴登教授在有些含有深意的杰作中曾经竭力主张上面两个问题中的后一个问题。但是他要表明一切形式的财富的总效用的打算,似乎忽视许多困难。
第四节 续前
。
如果我们考虑以下的事实,我们论断的实质也不会受到影响:一个人花于一物的钱愈多,他多买此物或他物的能力就愈小,而货币对他的价值就愈大(用专门语言来说,就是每一新的支出增加货币对他的边际价值)。但是,它的实质虽然不变,它的形式却因而变得较为复杂而没有相应的收获;因为,在这个题目下所作的改正方面具有重要性的实际问题是很少的。①
①用数学的语言来说,被忽视的因素通常是属于小量的第二阶;如果不是尼科尔森教授有反对的意见,忽视这些因素的常用的科学方法之妥当,似乎是不成问题的。艾奈华斯教授在1894年3月的《经济杂志》上对尼科尔森教授已作了简短的答复;巴罗奈教授在1894年9月的《经济刊物》(Giornale
degli Economisti)上也有较为详细的答复,赛格先生在1895年3月的《经济杂志》上对这篇答复曾有说明。
像数学附录中注6所说明的那样,我们能对货币的边际效用的变化加以形式上的考虑,如果是希望这样做的话。倘使我们打算将一切商品的全部效用加在一起,我们就非这样做不可:可是这一工作到底是难以实行的。
可是,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像吉芬爵士所指出的那样,面包价格的上涨使得贫穷的劳动者家庭的财源如此枯竭,并且提高货币对他们的边际效用如此之大,以致他们不得不节省肉类和较贵的淀粉性食物的消费:而面包仍是他们所能得到和要购买的最廉价的食物,他们消费面包不是较少,而是较多了。但是,这种情况是罕见的;如果遇到这种场合,我们必须根据各种场合的实际情况来研究。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完全不能正确地推测:如果任何一物的价格与人们惯常为它支付的价格相差很大时,人们会买多少;或换句话说,如果销售量与它平常销售的数量相差很大时,此物的需要价格会是怎样。所以,我们的需要价格表除了接近平常的价格之外,是很有推测性的;对于任何一物的效用的全部数量,我们所能作出的最好估计也难免有很大差错。但是,这种困难实际上是不重要的。因为,消费者剩余学说的主要应用,是关于随着我们所说到的商品的价格在接近平常价格的变化上而发生的消费者剩余的变化:这就是说,这种应用使我们只要使用我们很容易获得的资料。这些话用之于必需品特别有力。①
①消费者剩余这一概念现在可对我们稍有帮助:当我们的统计知识更有进步时,这个概念可以大大地帮助我们决定:每磅茶增税六便士或运费增加十分之一对公众会造成多大损害;虽然这个概念不大能帮助我们估计每磅茶课税三十先令或运费上涨十倍时所造成的损失,但它的价值并不因此减少。
我们再看一下图(10),可用以下的话来说明这个问题:如果A是曲线上的一点,相当于这市场上经常销售的数量,则我们就能获得足够的资料,在A点两边的不远之处相当正确地画一曲线;虽然我们不能相当正确地将这曲线向上画到D为止。但是,实际上这一点是不重要的,因为,在价值理论的主要实际应用方面,即使我们了解需求曲线的完全形状,我们也很少加以利用。我们需要的只是我们所能得到的资料,就是对靠近A点的需求曲线的形状有相当正确的了解。我们不需要知道DCA的全部面积;为了大多数的目的,我们只要知道由于A点在曲线的任何一面有短距离的移动而在这个面积内所引起的变化就够了。虽然如此,如果我们暂时假定——在纯理论中我们可以这样做——这条曲线是完全画出来的,则可省掉麻烦。
然而,在估计某些商品——它们的一部分的供应是生活上必需的——的效用之总和时,却有特殊的困难。如果我们打算这样做的话,最好的办法也许是把那一必需供应的部分当作没有问题,而只估计超过这个数量的那一部分商品之全部效用。但是,我们必须记住:对任何一物的愿望在很大程度上要看获得此物的代用品的困难而定。(参看数学附录中主6。)
第五节 以上两节所说是假定共同财富的问题已被考虑。
在估计福利要依靠物质财富时,还有另一种考虑易被忽视。不但一个人的幸福往往要依靠他自己身心和道德的健康,比依靠他的外在条件更大,而且即在这些条件之中,有许多对他的真正幸福极关重要的条件也易于从他的财富目录中遗漏。有些条件是大自然的惠赠;如果它们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话,则诚然可以不加过问而不会有很大害处;但事实上它们是随地而大不相同的。然而,这些条件中还有更多是属于共同财富的因素,在计算个人的财富时这种共同的财富常被遗漏未算;但当我们比较近代文明世界的各个部分时,共同的财富就变为重要,而当我们把我们自己的时代与前代比较时,甚至更为重要。
在我们的研究之末,我们将对为了保证共同福利的共同活动——例如街道的灯光和洒水——加以详细研究。为个人消费而购买东西的合作社,在英国比在别处更有进步:但为贸易目的而购买为农民及其他人所需要的东西的合作社,直到最近在英国才不落后。两种合作社有时都称为消费者的组织;但它们其实是为了在某些企业部门中省力的组织,与其说它们是属于消费的问题,不如说是属于生产的问题。
第六节 贝诺意的意见。财富效用之较为广泛的方面。
当我们说到福利要依靠物质财富时,我们是指以收进的财富与由此而产生的使用和消费这种财富的能力之源源流入来衡量的福利之源源流入。一个人现有的财富,由于对它的使用和其他方法,产生了幸福所得,占有的愉快当然也计算在内:但是,在他现有的财富总额与总的幸福之间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在这一章和前几章中说到富人、中等阶级和穷人时,都是说他们各有大的、中的和小的收入-而不是财产。①
①参看数学附录中注7。
依照丹尼尔·贝诺意所提出的意见,我们可以认为,一个人从他的收入中所得的满足,在他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时就开始了,以后他的收入每以陆续相等的比例增加时,满足也随着有同额的增加,在收入减少时,满足也随着相应减少。①
①这就是说,假定三十镑代表必需品,则一个人从他的收入中所得的满足就从这一点开始;当他的收入达到四十镑时,再增加一镑就是对代表产生幸福的那十镑收入增加十分之一。但是,他的收入倘然是一百镑,就是超过必需品水平七十镑,在收入四十镑时再增加一镑所得的幸福,现在需要再增加七镑才能得到:同时,如果他的收入是一万镑,就需要再增加一千镑才能产生同样的结果(参看数学附录中注8)。当然,这种估计是非常随便的,也不能适应个人生活的种种不同情况。以后我们会知道:现在最通行的赋税制度,一般是遵循贝诺意的意见中的方针。以前的赋税制度向穷人所征收的赋税;比按照贝诺意的办法所计算的大得多;同时,累进税制度在几个国家中已有被采用的预兆,即在贝诺意对必需品已经作了修正之后,这个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基于以下的假定:有巨大收入的人如增加1%的收入,他因此而增加的幸福,不及收入较小的人增加1%收入所增加的幸福那样多。
我们可以顺便说一下:增加一镑对任何人的效用是随着他已有的镑数而递减的,从这个一般规律中得出了两个重要的实际原理。第一,即使在完全公正和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赌博,也会有经济上的损失。例如,一个有六百镑的人,公正平等地与人赌一百镑,这时他所期望的幸福,等于从七百镑所得的幸福之一半和从五百镑所得的幸福之一半,而这幸福是少于他期望从六百镑所得的幸福,因为,根据上述的假定,从六百镑和五百镑所得的幸福之间的差异,是大于从七百镑和六百镑所得的幸福之间的差异(参照数学附录中注9与杰文斯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第4章)。第二个原理与第一个刚刚相反,就是:对风险的理论上是公正的保险,常有经济上的利益。但是,各保险公司计算了理论上是公正的保险费之后,除了保险的费用之外当然必须分出足够的款项,以支付它自己资本的利润和它自己的营业费用,而往往将广告费和诈欺损失的巨额支出也算在营业费用之内。所以,支付保险公司实际所收的保险费是否适宜的问题,是一个必须根据各种情况的真相来决定的问题。 但是,过了相当时候,新的财富往往失去它的吸引力的大部分。一部分,这是习以为常的结果;习以为常之后就使人们从惯用的舒适品和奢侈品之中不再会得到很多的愉快,虽然他们如果失去了这些东西,就会感到更大的痛苦。一部分这是由于以下的事实:财富的增加往往与年老厌倦或至少是神经紧张的增加一同而来;甚至随着财富的增加,还会养成降低身体的活力和减少对愉快的享受能力之生活习惯。
在各文明国家里都有一些佛教信徒,佛教的教义认为:淡泊宁静是最高尚的生活理想;智者应做之事是要尽量从本性中根除一切欲念和愿望;真正的财富不是在于多财,而是在于寡欲。另些人的意见则极端相反,他们主张:新的欲念和愿望的发生总是有益的,因为它鼓励人们加大努力。像斯班塞所说的那样,这些人似乎错误地以为生活是为了工作,而不是工作为了生活。①
①参看他的作品《养生之道》。
实情似乎是这样:照人类本性的构成来看,除非人有某些艰苦的工作要做,某些困难要克服,否则就会迅速堕落;而且发奋努力对身体和道德的健康也是必要的。生活的富裕有赖于尽可能多的和高尚的才能之发展和活动。在对任何目标——不论这目标是经营的成功,艺术和科学的进步,还是人类状况的改善——的热烈追求中都有强烈的愉快。各种最高尚的建设性工作必然往往在过度紧张时期和在疲惫及停滞时期中交集;但是,以其常人和没有雄心大志(不论是高等还是低等的雄心大志)的人而论,从适中和相当稳定的工作中所获得的适中的收入,对身心和精神的习惯之养成提供了最好的机会,只有在这些习惯之中才有真正的幸福。
在社会上一切等级的人之中,对财富都有某种误用的情况。一般地说,我们虽然可以说,工人阶级的财富每有增加,使人类生活的富裕和高尚随着增大,因为所增加的财富主要是用于满足真正的欲望;但是,即在英国的技术工人之中——在新的国家中恐怕更是如此,以财富作为炫耀手段的有害的欲望已有增长的迹象,这种欲望早已成为各文明国家中小康阶级的主要祸根了。禁止奢侈的法律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社会上道德的情绪能使人免去对个人财富的各种炫耀的话,那就有利了。诚然,从得当的豪华中能得到真正的和可贵的愉快:但是,只在一方面没有个人虚荣和另方面没有别人妒忌的色彩时,这种愉快才会达到最大限度;像集中在公共建筑物、公园、公共收藏的美术品和公共竞赛及娱乐上的愉快,就是这样。只要财富是用来对每个家庭供给生活和文化上的必需品,以及为共同用途的许多高尚形式的娱乐,对财富的追求就是高尚的目的;而这种追求所带来的愉快,就可随着我们用财富所促进的那些高尚活动之增长而加大。
一旦有了生活必需品之后,每人就应设法增加他现有的种种东西的美观,而不应增加它们的数量或华丽。家具和衣着的艺术性的改进,训练了制成它们的人的高等才能,而且对使用的人是一种日见增长的幸福之源泉。但是,如果我们不去寻求较高的美观标准,而把我们增长的资源用来增加家庭用品的复杂性和错综性,则我们就不能由此得到真正的益处和持久的幸福。如果每人购买的东西数量少些而且简单一些,为了真正的美观情愿费点事来选择这些东西,当然要留心得到很好的价值以抵偿他的支出,但他宁愿购买少数由高工资劳动者精工制造的东西,而不愿购买由低工资劳动者粗制滥造的东西,这样,世界就会好得多了。
我们已超出本篇应有的范围了;各人花费其收入的方法对于一般福利的影响之研究,是把经济学应用于生活艺术中的一种较为重要的应用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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