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讨论国家问题的方式来补充和完成政治学说是否恰当和有益
第一篇
(反对意见)我们认为所发表的这些关于国家[121]的意见是不公正的,是不会带来好处的。
1.第一个反对意见。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国家,而且将来也不可能指望能有这样的国家,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是毫无根据的。这种没有坏处的公社生活方式是不可思议的:人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生活方式,而且也永远看不到它。因此,对我们来说,正如卢契亚奴斯[122]在反驳柏拉图时所证明的那样,研究这一问题是多余的。
2.第二个反对意见。设想在赤道附近存在这样一个国家是不合理的。托勒玫、维琪尔、亚里士多德和古代的生理学家们[123]把那由于过冷和过热而没有人居住的土地放在热带和极地,是不无原因的。因此,如果那里有人的话,那么,正如生理学中所指出的那样,他们是一些黑皮肤的人,性格狡猾,不能吃苦,智慧不出众。由于这个原因,赤道附近从来没有一个民族兴盛过,统治过世界;而在热带和极地之间的温带土地上,则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那样,共和国和君主国始终兴盛不衰。巴比伦人、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高卢人、西班牙人、土耳其人、鞑靼人等的王国,以及雅典人、迦太基人、拉栖第梦人[124]、罗马人、威尼斯人的共和国,就是在这些地区驰名的,而不是在赤道附近。由此可见,对于我们这个国家的位置,我们所指出的是绝对不正确的。
3.第三个反对意见。要使一个国家的地位提高,它必须位于沿海岸或沿河岸一带,以便获得必要的粮食供应,并靠许多外来者来增加国民的人数。另一方面,据亚里士多德说,按照柏拉图的学说,只有在山地上才能保存真正的自由,因此,海尔维第人,坎达布连人[125]及其他居住在山地的部族是不负担捐税的。而我们呢,却不按照这两位哲学家的意见行事,因此也就仿佛既放过了这位,也放过了那位所讲的好处。而且,还把住在山地的居民说成可能多于住在平原的居民。
4.第四个反对意见。这个国家只能包括一个城市,而不能包括整个国家,因为不可能有彼此完全相似的各个地区。因此,这个国家一定要衰落,其原因或者是民族被人征服,或者是由于贸易,或者是为了反对如此异常的生活方式而发生暴动。
5.第五个反对意见。这个国家是为了想使我们过最美好的日子并使这个国家永远保存下去而虚构出来的。然而它是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的,因为它总有一天要灭亡于鼠疫,其原因是大量房屋的聚集而不能通风;或者灭亡于战争、饥饿、猛兽,即使它一直能够避免出现虐政和暴动的话。最后,它将灭亡于数的各种有效属性,正如柏拉图关于自己的国家所断言的那样[126]。我们这个国案也不可能是最好的国家,因为犯罪是人的本性,正如使徒所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127]连亚里士多德在反驳柏拉图时也证明说,消费品公有和公妻的国家是不道德的[128]。据我们看来,凡是我们能避免一种恶习的地方,也立刻会产生其他许多恶习。
6.第六个反对意见。各国人民所赞同和采用的那种生活方式,是最符合于自然的。而我们的生活方式却为大家所唾弃,因此,我们谈论它是徒劳无益的、错误的。
7.第七个反对意见。谁也不乐意在领导人的监督之下过这种严格的生活,不犯任何罪孽。因此,这种国家会被本国的公民所推翻,正如许多宗教僧团被它们的过着共同生活的成员所推翻一样。
8.第八个反对意见。研究神所创造的东西,漫游世界,到处获得知识,体验一切,——这是人的特性。然而生活在这种国家里的人们却象死啃书本的僧侣一样,他们如果听到他们在这些书本中没有读到过的什么东西,就会陷于激动和慌乱状态。因此,他们直到现在也和从前一样,怀疑伽利略观察出来的东西,而且也怀疑哥伦布发现的新半球,因为圣奥古斯了曾否定新半球的存在。
(回答)但是不久以前圣徒托马斯·莫尔的权威的意见却驳倒了(这些反对意见),他之所以描述一个臆造的乌托邦国家,目的是要我们按照它的方式建立自己的国家,或者至少建立这种国家的个别基础。柏拉图同样描述过这样一个国家的实质,这个国家虽然据现代的神学家断言是不可能被具有罪恶本性的人们接受的,但是它在纯洁状态[129]下是能够很好地存在的。而基督就使我们回到了纯洁状态。亚里士多德和其他许多哲学家也同样地安排了自己的国家。许多国王也完全是这样,他们之所以颁布他们认为最好的法律,并不是因为他们以为犯法者的存在是不可能的,而是因为他们想使守法者幸福。由于这一原因,圣托马斯[130]也教导说,修道士不去遵守教规中的一切指示,而只遵守其中一些主要的指示,这绝不是犯罪行为,不过他们如果遵守一切指示就会更加幸福;但是他们应当按照教规生活,也就是说应当按照他们能够适当地做到的程度在自己的生活中遵守教规。摩西从上帝那里取得了法律,于是建立了一个最公正的国家;当犹太人以它作榜样的时候,他们活着一天就繁荣一天,但是一旦他们不服从它的法律,他们就灭亡了。情况也常常是这样的。演说术教师虽然按照最好的教规拟定自己的演说,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篇尽善尽美的演说。同样地,哲学家可能会在心里毫无错误地想象出几首长诗来,但是诗人后来是会把这类诗写得有错误的。同样地,神学家虽然写了圣徒们的传记,但是谁也没有完全仿效他们的行为。哪一个民族或哪一个人能够完全以基督的无罪的生活作为榜样呢?是不是应该由此得出结论说:《福音书》编述者[131]徒劳无益地描述了基督的生活呢?决不能这样说,因为《福音书》编述者之所以描述它,是为了要我们尽全力去接近这种生活。基督所教导的那种尽善尽美的无罪的生活方式,甚至连使徒们也难以奉行。在这以后很久,才在宗教界保持这种生活方式,嗣后,只是传教士才保持了他。他们直到我们的这个时代还在奉行这种生活方式;甚至在其他人们中间,除了传教士以外,正象你所看到的,这种生活的基础是很小很小的。我们描绘的我们的这个国家,不是上帝所提供的国家制度,而是通过哲学家的推理所发现的国家,而且我们是从人类可能具有的智慧出发,来证明《福音书》的真理是符合自然的。如果我们在某些方面的确越出,或者乍一看来似乎越出《福音书》的范围,那么,不应该把这说成是无神论,而应该把它归咎于人的弱点,人们由于没有得到神的启示,而把许多事物认为是公正的,后来根据神的启示才发现这些事物绝不是公正的,如象我们的公妻制度所指出的那样。由于这一原因,我们把我们的国家描述成一个多神教的国家,它希望能发现更美好的生活,而且也应该能过这种生活,因为这个国家的生活基础是受天赋理智支配的。因此,国家的公民仿佛象多神教徒一样,都受到基督教的教导。按照基利尔在他那部反对儒略的著作[132]中的说法,多神教徒是作为福音教派的宗教问答而获得哲学的。其次,我们也教导多神教徒,如果他们不愿意被上帝轻视的话,那就应该过公正的生活。我们要使基督教徒相信,我们国家里的生活如同基督的生活一样,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在这方面我们追随以下三人的步伐:引证了苏格拉底的国家的罗马主教圣克里门特,以及约翰·兹拉托乌斯特和圣阿姆弗罗西[133]。其次这种生活方式显然可以消除一切恶习,因为负责人员摆脱了虚荣心和其他一切不良的特性,正如我们在《箴言》[134]中所指出的,这些特性是由于职位的世袭、选举或抽签获得职位而产生的。于是我们就建立象圣阿姆弗罗西对仙鹤和蜜蜂所颂扬的那种国家。我们国家的生活方式也可以消除国民的叛乱,因为国民通常是由于负责人员的专横,任性,或由于贫困以及国民太受屈辱和轻视而激发叛乱的。
同时,由于两种对立的灾难(贫与富)而产生的一切恶习也将消灭。按照柏拉图和所罗门[135]的看法,贫与富是国家制度的主要缺点。违反誓约、卑躬屈节、撒谎、偷窃、不整洁等都起源于贫穷;劫掠、傲慢、骄傲、吹牛、游手好闲等等恶习都起源于富贵。
一切因滥用爱情而产生的恶习,例如通奸、淫佚、鸡奸、打胎、吃醋、夫妻吵架等等,都同样会消灭。
一切因溺爱儿女和妻子、拥有财产(据圣奥古斯丁证明,财产会使人六亲不认)和自私自利(正如圣叶卡德琳娜[136]在《对话》中所说,自私自利是万恶之因)而产生的恶习也完全会消灭。属于这类恶习的有:吝啬,放高利贷,爱财如命,憎恨别人,羡慕富人和比自己更好的人。我们要用热爱公社来代替这些恶习,并要根除万恶之源的吝啬所产生的憎恨,要根除讼争、欺骗、伪造遗嘱等等。
一切因穷人过度劳动、富人游手好闲而产生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恶习也会同样地消灭,因为我们在一切人之间平均地分配劳动。
我们也要消灭那些因妇女无所事事,把她们的能力、把身心的健康消耗在生儿育女上的恶习,其方法是给她们以适当的锻炼和工作。
作为愚蠢无知的后果的恶习也同样会消灭,这从我们国家的一切科学都如此繁荣的这一事实就可以看出。的确,这个城市的制度本身和墙壁上的图画就用直观的方法向聚精会神地观看壁画的人们灌输一切科学。
我们也以令人惊奇的方式采取防止破坏法律的一些措施。最后,由于我们一贯地避免走极端,因而我们能使一切都有节制。而美德也就是有节制的一种表现。因此,你就不能想象出一个更幸福的和对人民更宽大的国家。此外,在密诺斯、李库尔赫、梭伦、哈伦达、罗慕路[137]、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及其他国家创立者的国家里所提到的一切恶习,在我们的太阳城里都已消灭,每个人只要好好地研究这个城市,就会了解这一点,因为,既然这个城市是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存在基原[138](其中什么也没有忘掉和遗漏)这一学说的基础上的,所以它的一切都规定得非常好。
1.对第一个反对意见(关于太阳城存在的可能性)应该回答如下:即使我们不能完全实现建立这种国家的思想,我们所写的一切也决不会是多余的,因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力所能及的可以仿效的样榜。至于这种生活,那是可能的,关于这一点,根据路加和圣克里门特所证明的,在使徒们活着时存在的最初的基督教徒公社,和根据斐洛和圣耶朗尼姆所证明的,圣马可在亚历山大看到的基督教徒的生活方式就可以证明。僧侣的生活一直到教皇乌尔班一世,甚至在圣奥古斯丁时就是如此,并且在我们的时代,僧侣的生活[139]也是如此,圣兹拉托乌斯曾认为有可能把这种生活推广到整个国家。我希望,就象先知们所指出的那样,将来在基督之敌[140]死亡后,这种生活方式会占上风。那些信奉亚里士多德的人也否认这一点,据说这种生活方式只有人类处在纯洁状态下的时候才能实现,而不是现在就能实现。然而教会之父们却认为甚至目前它也可能实现,因为基督使人们回到了纯洁状态。尽管多神教徒和无神论者卢契亚奴斯讥笑柏拉图,说后者所创造的国家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圣克里门特、兹拉托乌斯特和阿姆弗罗西却颂扬柏拉图的这种国家。即使卢契亚奴斯不是一位无神论者,这三人的学说和圣洁程度也胜过一千个卢契亚奴斯。
2.对第二个反对意见的答复。我确信上述哲学家们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赤道附近可以看到经常的均匀性,夜间永远和白天相等;凡是在大地的构造、山脉和河谷不破坏这种适中性的地方,人们都是有美德的。普里尼也说过,塔普罗班纳岛上的人们好极了,他们过着与其说是公民的生活,不如说是自然的生活[141]。根据上述的原因,阿维森纳和阿耳贝尔特[142]也持有同样的见解,尽管圣托马斯认为这些地区是没有人居住的,而且在这方面他所遵循的是亚里士多德的看法,而不是阿耳贝尔特所依据的理智和经验。诚然,由于太阳的运动和日子的过程永远不变,由于地平线的特殊位置,所以,热带的一切都是干枯的,大地苦于缺水,人的身体呈现黑色。但是,正如特列佐[143]所说的那样,经常存在着二分点的地区是宜于植物繁殖的,居住在那里的人丝毫不亚于人种最好的人。杜兰德·威廉[144]和许多神学家之所以把人间天堂安排在那里,是由于热带具有适中性的特点。虽然热带国家的人口不会很多,但我们所描述和竭力追求的不是国家的大小(因为国家的幅员多半是由于虚荣心和贪婪而扩大的),而是太阳城所依据的道德。我们国家的气候,由于它的适中性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除赤道国家外,比其他一切国家都好。我承认部分地位于赤道附近的阿巴西亚[145]和秘鲁的居民是阴险的,但这可以用这个土地的构造和混杂的热带居民来加以解释,而我们在我们的国家中却避免了这种情况。
3.对第三种反对意见的答复。我们不是用国家的位置,而是用美德来保证国家的幸福生活和扩大,我们让国家远离海洋就可以避免使本地的风俗同外国人的风俗混合起来,而岛上居民却往往由于这种混合而腐化,沾染上来自各处的恶习。但是我们开辟通向海洋的道路,以便为必需品的运输提供方便条件;我们也需要大河。但我们不需要极险峻的高山,因为它对于社会生活的用处最少;我们选择丘陵地带,是为了巩固国家的力量。但是我们更需要把国家的安全建立在它的建筑术和公民的高尚性格上,把他们培养成为贤明和英勇的人。此外,我们选择丘陵地带是为了空气能流通和丘陵的容量大。平原的容量比丘陵小,正如弦毫无疑义地要比弧线小一样;这特别是指物体的表面而言,因为具有圆锥形的物体的面积,要小于不具有圆锥形的物体的面积。我们把国家的扩大,建立在生育最优秀子女的这一基础之上,而自由是我们从国家的位置和公民的高尚性格中培养出来的。由此可见,我们所规避的是恶习,而不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指出的优点。
4.对第四个反对意见的答复。因此,我们给这座主要城市的居民规定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小城市可以局部地或者(如果许多城市合并成为一省的话)全部地仿效它。合适的地形是容易找到的,而在没有这种地形的地方我们就改变地表的形状,以便使城市的主要部分坐落在最高的山上,而毗连的部分则由许多形成半圆形的住宅所组成。如果城市建立在平原,那么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范例对它都是合用的,假使污秽对此不妨碍的话,而污秽我们是会避免的,因为可以用石头铺路和挖掘排泄污水的沟渠。为了使贸易不致腐蚀这个国家,正如你在原文中所看到的,我们为此曾规定要委派一批专门负责的人员。为了使这座城市不因邻国人民的叛乱而受破坏,对于首都的居民和经常出击和保卫城市的战士来说,筑有工事的城垣[146]和这座占优势城市的高尚的道德品格是他们的保卫者;为这座城市服务是一种幸福,正如对于无知识的人来说,为贤明和正直的人服务是一种福利一样。罗马之所以扩大了帝国,与其说是由于力量,不如说是由于它以自己的德行而驰名;而且,由于罗马皇帝的高尚性格,因而庞皮里时代的敌人认为同罗马作战是渎神的行为。
5.对第五个反对意见的答复。我确信这个国家会一直存在到发生一个伟大的世界变革的时候,而这个变革将产生一个新世纪。因为我们预先用最好的办法(或至少比以前在别的地方所规定的要好得多的办法)并结合着提倡美德的办法,来注意如何避免鼠疫、战争、饥饿和猛兽的袭击。在四条主要街道上吹的风使城市的空气清新;在住宅挡风的地方,就多安装一些窗户,尽量使它透风,这样一来,关闭时可以避免有害的风,开启时可以有利于人的健康。至于数字的有效属性,那么请参阅《形而上学》[147]。我坚决认为,这是最好的生活,对于这种生活应该比对于它能存在多久的问题更关心一些。罪恶也将存在,但不会象其他国家存在的罪恶那样严重,无论如何不会是使我们的国家遭到毁灭的罪恶,这从规定的制度中就可以看出。关于亚里士多德反对这种国家的意见,将在以下几篇中予以驳斥。
6.对第六个反对意见的答复。我深信,大家都热烈地希望有这样的国家,把它看作黄金时代的来临,大家也会祈求上帝:使地球上也象天堂上一样地实现了他的意志。然而由于国王包藏祸心,把国家置于自己的权力之下,而不是置于最高理智之下,因而不能建立这样的国家。如上所述,现实和经验已经证明,这样的国家是可能存在的,因为,据圣兹拉托乌斯特所提出的证明,更符合于自然的是遵循理智而生活,而不是遵循强烈的情感而生活,是合乎道德地生活,而不是不道德地生活。同时,从前的僧侣和现在过着公社生活的再浸礼派教徒[148]也证明了这一点;假使他们拥有真正的信仰教条,他们在这方面就会有更大的成就。啊,假使他们不是异教徒而作出公正裁判,我们就会向他们传教,因而他们也会成为这一真理的榜样!但是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轻率地否定最好的事物。
7.对第七个反对意见的答复。相反地,正如兹拉托乌斯特所断言的那样,过合乎道德的生活是最大的幸福,每当你误入歧途的时候,立刻改正错误要比毁灭于自己误入歧途的后果好些。放荡不羁是作恶的原因,强制为善的必要性是能使人得到幸福的。但是对于不大习惯于过这种生活的我们来说,是会感到很不愉快的,正如玩骨牌的赌徒和纵酒作乐的人觉得正直人士的生活并不愉快,而正直人士又觉得僧侣的生活并不愉快一样。请试一试看吧,你们就会明白!会使僧侣腐化的绝不是纪律的严厉性,而是俗人的贸易,贪求荣华富贵和滥用爱情的淫欲。然而在我们国家里,这些都是有明文规定而加以禁止的。因此,这些恶习的例子是绝不会有的。
8.对第八个反对意见的答复。相反地,我们在全世界收集各种观察到的资料,也收集各种经验和知识,并为此目的派人到各地旅行,建立贸易关系和设立大使馆。僧侣并没有丧失这些优先权,因为他们可以常常到各个城市和省份去。对调查研究采取轻视态度的只是一些无知识的僧侣,而不是优秀的僧侣。然而无知识的僧侣的怨言也能带来好处,因为它可以使一切问题得到更好的讨论和阐明,最后可以使一切有美德的人达到意见一致。你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比在天主教僧团和赤贫僧团中学习得更多和对知识关心得更多的人。在凶恶的总主教费奥费尔率领下起来反对奥里根[149]的僧侣——神人同形论者,在仔细地研究了他的学说之后毫无所得。显而易见,这种起义在太阳城中是不可能的。过僧侣生活是为了加强圣洁性和智慧,而不是象伪善者企图主张的那样,是为了加强对别人的管辖。
什么更符合于自然并给国家和私人的保存和富裕带来好处:是象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所主张的物质财富的公有制呢,还是象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物质财富的分有制?
第二篇
(反对意见)1.第一个反对意见。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二册里谴责了财产公有制[150]。他说:在这个公社中,地段是否应当是私有地产,而土地上获得的果实是公有财产呢,还是相反的呢,还是不论土地或它获得的果实都应当是公有的呢?在第一种情况下,拥有土地较多的人就不得不为了耕种土地而多劳动,但所获得的产品却与其他不劳动的人一样多:这样会造成纠纷和产生恶果。在第二种情况下,大家就会对工作采取懒散的态度,不好好地耕种土地。要知道,每个人对私有财物要比对公共财物更加关心。凡是有许多奴隶的地方,工作就差些,因为有的人把本来应当自己做的事情交给别人去做了。在第三种情况下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此外,还会出现其他的恶事,因为每个人都力图获得较好和较多的产品,而只肯付出较少的劳动,这就会引起争吵和欺骗,而不会造成友好关系。
2.第二个反对意见。亚里士多德用下面的方法来反对阶层地位的共同性:要管理国家就必须有各种不同的阶层,例如,按照苏格拉底的说法,必须有战士,手艺人和统治者。如果一切都是公有的话,那么,每个人都不愿意去做农民的那种使人疲劳的工作,而愿意去当战士,可是到战争的时候他就愿意去当农民,或者不拿军饷就不肯打仗了。大家都同样地愿意当统治者、法官、神甫。如果对某些人赐以荣耀地位,从而加重另一些人的负担,那么前者就会要求地位低的人劳动,于是又会再发生象以前那样的不平等现象。所以,最好是把财产分给大家。
3.第三个反对意见。如果实行财产公有制,慷慨性就会消失,好客和帮助穷人的美德也会消失;因为没有财产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和值得感谢的。
4.第四个反对意见。主张公妻、共产的人们断言,他们之所以过这样的生活,是为了仿效使徒们。圣奥古斯丁在反对他们时证明,否定分产是一种邪说。就象索托·多缅科[151]在自己的《论司法和法律》一书(第四册,第三个问题,第一部分)中所指出的那样,杨·胡斯[152]由于否定拥有私有财产的可能性,因而在康士坦丁宗教会议上判了他的罪。基督也说过:“该撒的物应当归该撒”等。(回答)但是教皇圣克里门特曾在被格拉齐昂[153]列入天主教宗规法(第一章,第十二个问题)的第四封信中反对这些说法,他说:应当使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归大家享有,但是由于产生了不平等,于是,有的说这是属于他的,有的说那是属于他的,等等。他接着说:使徒们就是这样生活的,并教导我们说,一切都应当属于我们大家所有,甚至包括妻子在内。教会的一切创始者根据圣经第一篇《创世记》[154]也同样地教导我们,在圣经中说,上帝什么也没有分配过,而是把一切留给人们共同所有,以便他们生养众多的儿孙,遍满地面。伊西多尔[155]在关于自然法的一章中也是这样教导的。据圣路加、圣克里门特、德尔图良,兹拉托乌斯特、奥古斯丁、阿姆弗罗西、裴洛、奥里根等人断言,使徒们和最初的基督教徒过的是这种生活。据耶朗尼姆、普罗斯彼尔、教皇乌尔班等证明,后来只有牧师才过这种共同生活。但是在教皇西姆普利齐雅时代,约在纪元470年,教皇把寺院的财产分开了,一部分交给主教们,一部分进行寺院的建筑,一部分分给牧师们,一部分分给穷人。再过一些时候,教皇盖拉齐也是这样做的。圣奥古斯丁本来也不愿意授与那些没有把自己的财产变为公有财产的僧侣以僧位。后来他又准许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勉强地使他们不变成隐瞒自己财产的伪善者。因此,谴责公社生活或一口咬定这种生活违反自然,是一种邪说。甚至圣奥古斯丁也认为,放弃财产意味着爱的加强。由于这一原因,不论对于现在或将来的生活来说,财产公有制是一种最好的制度。圣兹拉托乌斯特教导说,只有传教士们仍然采用这种生活方式,他预先为大家规定这种生活,向大家介绍并劝导大家过这种生活。他在对安条克人民讲道时也说过,谁也不是自己财产的主人,而是象寺院中的主教那样,是财产的分配者。因此,每个俗人如果滥用自己的财产,而不把它分给别人共同使用,就应当受到惩罚。圣托马斯教导说,我们是财产的主人,而不是使用财产的主人,因为需要时一切都是公有的。因此,如果你仔细而全面地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财产所有权不如说是一种负担和义务,因为分配它时要向别人报告,分配得是否妥当。圣瓦西里在对富人的布道中以及圣阿姆弗罗西在第八十一次布道中都是那样教导的。兹拉托乌斯特也极英明地把这一点列入几乎自己的一切讲道中,特别是关于《路加福音》的布道中,他在第六章里说:“让任何人都不要把任何东西称为自己的财产;一切都是我们从上帝那里获得的;‘我的’和‘你的’这两个字是虚伪的字。”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和《蒂迈雅》里,苏格拉底也是逐字逐句地这样说,圣奥古斯丁在关于约翰的第八篇论文中也是这样说。一位信奉基督教的诗人也说:
如果我们把“我的”和“你的”从我们的事物中铲除,那么战争就会停止,和平将占优势,不会再发生纠纷。
奥维得在《变形记》[156]第一册中也写道,这种生活是黄金时代的生活。阿姆弗罗西在关于第一百一十八首赞美诗的第五十封信里说:“我们的上帝希望土地归大家所有,但是贪婪却支配着所有权”,等等,而在《论纯洁性》一书中他断言:暴力、杀人和战争是在追求浮华的犹太人之间瓜分财产的手段,而不是在基督教和教士产生以前的列非特[157]之间劈分财产的手段。圣克里门特认为各族人民的不公正是产生所有制的原因。阿姆弗罗西在《论神职人员的职责》一书第一部分第二十八章中根据圣经和斯多噶派哲学家的权威的意见也同样地证明,万物都是公有的,但是经过强制的占有而被瓜分了。在《盖克萨梅龙》第五册中,这位阿姆弗罗西以非军事的蜜蜂国家作例子来教导人们过那种以财产和儿女公有制为基础的生活,并举出鹤作为例子,滔滔不绝地劝导人们也在那种军事国家里过公社的生活。耶稣也指出天上的飞鸟作为榜样,说它们没有财产,不耕种,不收获,也不划分牧场[158]。正如一位法学家[159]所说的,“自然法是自然界教会了一切动物的法律”。因此,按照自然法,一切都公有,——这是千真万确的。
斯考特在自己对第四个寓言的述评的第十五节[160]中回答说,按照自然法,公有制是人们在纯洁状态中所固有的,但是在亚当犯了原罪之后,他们的这一权利就被剥夺了。然而这个答复是不正确的。据圣托马斯说,要知道,原罪所消灭的是神赐的东西,而不是自然界赋予的东西。由此可见,原罪意味着对自然法的破坏和对理智施加的暴力,而不意味着新法制的建立;所以,如果公有制符合法制的话,那么劈分就是违反法制的。因此,在圣克里门特对“创造”一章的注释中说:“由于违背正义,即按照与自然法对立的人民法[161]。”圣托马斯说:自然界是上帝创造的,如果劈分与自然界相抵触,那么它怎么能算是法制呢?那么法制也是不应该有的了。斯考特回答:劈分是由于非正义的行为,即由于犯了原罪而发生的。但是斯考特的这一注释是不正确的,因为阿姆弗罗西说过、劈分是贪婪和暴力的后果,斯考特对这句话又如何来解释呢?圣克里门特也说过,使徒们使我们恢复了自然法;可见,往昔的不公平就包含在现在的财产分有制内。加艾丹诺教导说,过去存在过人们不赞成的自然公有制,因为自然界没有指示分产,也就是说,这种公有制应该不是具有肯定意义的,假使是具有肯定意义的话,自然界就会指示,应该过的只是公社的生活,而不是另一种方式的生活。斯考特指出,这种生活方式是普通的。他说:但是,既然在自然界中发生在分有制之前的只是人们不赞成的公有制,那么怎么会象神父们所教导的那样,由于暴力、不平等和贪婪而发生分有制呢?因此,圣托马斯有更充分的理由教导说,公共使用是符合自然法的,而劈分财产和保护财产是符合各族人民的权利的。而且这种财产是与自然界不相抵触的,因为在需要时和多余时它就是公共的财产,正如托马斯在谈到施舍物时所教导的那样。要知道,人和自然界所剩余的东西应该分给别人,否则,不让饥饿者吃饱的人也就不会在审判日被判罪了。圣托马斯的这一教义虽然把分产认为仿佛在某种程度上符合于法制,但是他认为这只是劈分财产和保护财产。兹拉托乌斯特、瓦西里、阿姆弗罗西和教皇立俄(在《关于苛捐杂税》的第五次布道中)的公正的教义仍然是不可动摇的,他们说:富人不是主人,而是分配者;如果他们是主人,那也只是在分配和保管方面的主人,就象主教分配和保管教堂的财产那样。他们只是他们花费在衣食上的那部分财产的主人。就象教皇约翰二十二世[162]在《怪癖者》法令中所作的决定和证明那样、甚至僧侣也有这一部分。因为僧侣和圣徒是合法地,而不是违法地分享这一部分的,也就是说,他们是根据权利,而不是根据实际的拥有来享受这一部分的;当强盗使用别人的某种东西时,才是根据实际的拥有来使用的。然而索托认为这位教皇犯了错误,由于他自己憎恨圣芳济派而作出了这种反对圣芳济派的决定:因为克里门特五世[163]和尼古拉三世这两位教皇提供圣芳济派的只是实际上的使用,而不是根据权利的使用,例如一个被邀来进餐的人是根据实际的消费,而不是根据权利来进餐的。但是索托的看法却有错误,他不公正地指责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因为他提到的教皇们所否定的并不是由于自然法而产生的使用,而是由于合法权利而产生的使用。因此,圣托马斯也认为,对于那些使用消费品的人来说,使用和占有是区别不开的,这从他的论文《关于作为消费品的财产的使用》(第二册)中就可以看出。由此可见,教皇们所教导的,并不象约翰二十二世所教导的那样,是互相矛盾的;但是谁否定使徒们和基督有权利使用,谁就是异教徒,因为照这样说来,他们享用好象就不是根据权利,而是象强盗那样,是违法的了。属于强盗的是实际上的拥有权;然而在需要时由于自然法而产生的使用权也可以属于强盗。这一切显然说明了神甫们的教义是不可动摇的,不管那些呆头呆脑的一知半解的人是否同意。一个被邀请来的人是根据一种称为赠与而实际上等于出售的权利吃饭的。但是你会说:这么说,富人应该归还多余部分了。可是归还给谁呢?给穷人还是给国家?我就会说:给国家也给穷人。但是这里不是讨论这一问题的地方,因为已获得的权利并不属于穷人,所以我说:给上帝,正如瓦西里、阿姆弗罗西和立俄所断言的那样,上帝在最后审判的日子里会回答这个问题的。
总之,在我们的国家里,人们做事是问心无愧的。在这个国家里,消灭了万恶之源的贪婪,做生意所固有的欺骗,消灭了偷窃、抢劫、无节制、穷人受侮辱以及甚至高贵门第的人们也具有的那种无知(因为他们虽然想研究哲学,但还是被迫要工作);还消灭了过分的关怀、过度的劳动、商人所谋取的金钱、吝啬、骄傲,以及因财产分有制而产生的其他恶习。如前所述,自私自利,仇恨,嫉妒,耍阴谋诡计也同样地消失了。由于国家职位是根据天赋的才能来分配的,所以我们就能铲除那些因职位的继承和选举以及因贪图功名而产生的恶事,正如圣阿姆弗罗西在谈到蜜蜂国时所教导的那样。我们也仿效自然界,象蜜蜂那样,使最优秀者担任首长的职务;如果说我们也采取选举的办法,那它是合乎自然的,而不是随意的:这就意味着,我们所选举的是由于具有天赋条件和高尚道德而出众的人。
1.对第一个反对意见的答复。我们发觉亚里士多德是故意犯错误的。因为按照柏拉图的说法,不论地段,果实或劳动成果都是公共财产。在我们的国家里,正如正文[164]中所指出的那样,负责人员是按照适宜性和能力来分配职业和劳动成果的,是委托手工业方面的负责人会同许多人来执行这些工作的。谁也没有机会把任何东西据为己有,因为大家都在公共食堂中用餐,并向主管衣着的负责人员领取所需要的衣着后,按照季节和自己的健康情况穿这些衣着。这在使徒们生前的寺院中无疑地也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是胡说八道。请参阅《太阳城》本文中关于衣着按照季节、劳动性质的分配办法,职业的分配办法,工作的执行等等办法[165]。要知道,谁也不能不接受这种分配办法,因为一切都是根据理智办事的。而且,每个人都喜爱适合他自己本性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是我们的国家所固有的。
2.对第二个反对意见我们的答复也是同样的。我们国家的负责人员使每个人从幼年时代起就按照他天生的爱好,开始研究各种艺术。每个人经过用最好的方法在经验和学习方面的考验后,被推荐来执行对他比较适宜的职务。但是,只有最优秀的人物,才能按照本文中所描述的程序[166]成为最高的负责人员。战士不愿意当首领,农民不愿意当司祭。在我们的国家里,授与职务是根据实际技能和学问的,而不是根据赏识和亲戚关系,因为我们已使亲戚关系化为乌有。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德行出众时才能获得职位。最重要的负责人员不会推崇一些人,而凌辱另一些人,因为他们不是专横地,而是遵循天赋条件进行领导,并给每个人指定合适的职务的。他们没有财产,如果有了财产,他们就会靠它来侵犯别人的权利,以便抬高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们具有遇事处理得当,从而获得荣耀地位的特点。他们把所有的人都看作自己的兄弟、儿子或父母,因此他们爱护所有的人,而不侮辱任何人。谁也不是为了薪饷而作战,因为他有生活资料,但是每个人都需要那种由于自己的英勇行为就能有权获得的荣耀地位。罗马人一直到对特拉契纳[167]的战争为止,都是不领薪饷而作战,并竞相为祖国捐躯的;然而每当产生爱财的念头时,英勇精神就逐渐丧失。萨留斯底和圣奥古斯丁教导说,罗马人之所以能把他们的国家提高到这种帝国的地位,是由于他们热爱公社。据萨留斯底证明,迦图也说过:“公共财产的富足和私人的贫穷,对国外领地实行公正的管理,用自由精神(这种自由精神既不会因恐惧而感到苦恼,也不会被激情所迷惑)来解决国内的一切问题,——这一切使罗马国家受到赞扬。”[168]十分明显,在我们的国家里,这一点是可以通过消费品和阶层地位的公有制[169],并按照本性的要求完全能做到的,而且会做得更好。
3.对第三个反对意见的答复。亚里士多德的论断,甚至索托的论断都是考虑欠周的,我不说它是不诚实的。使徒们和僧侣虽然没有财产,难道他们就不慷慨吗?根据圣托马斯的证明,慷慨不在于赠送你据为己有的东西,而在于使一切变为公有。在《太阳城》本文中已说明,国家如何帮助异国人和天生的穷人,因为从财产方面来说,我们这里是没有穷人的,这里的一切都是公有的,所有的人都是兄弟,互相效劳,在互相效劳中就表现出慷慨。但是如果你继续坚持己见,那么我就说,我们国家的居民把慷慨变成了行善,行善是一种比慷慨更高尚的美德。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本文[170]。
4.对第四个反对意见的答复。索托以通常的狡猾手段引用了一些论据。要知道,奥古斯丁在《论异教》一书中(第四章)曾教导说(圣托马斯也这样教导过),异教徒是那些否认有可能拯救有产者的人,以及那些认为应当同妇女发生不正当的性交关系的人,但并不是因为他们宣传公妻。相反地,否定使徒们和僧侣所维护的公有制,是比否定分有制更大的异教。虽然如此,但我们同意:寺院之所以会分产,与其说是它自己发起,不如说是一种让步。然而,正象圣奥古斯丁所说的那样,寺院宁愿要瘸腿的僧侣,而不愿要死的僧侣,这就是说,它宁愿要有产者,而不愿要伪善者。甚至索托本人也认为,这种分产是由于疏忽地对待公共财产和贪婪地对待私有财产而实行的,即由于不良的原因而发生的;可见分产不是一种好事;它只是容许做的一种事,而不是按照本性所希望做的事。他怎么敢于把那些遵循自然法的人叫做异教徒,并赞扬那些同亚里士多德一起宣扬由于人的弱点而产生的让步的人呢?我们说,寺院可以进行分产和许可分产,就好象寺院也可以把荡妇的行为当作较小的恶行来容忍一样。与此相同,就象圣奥古斯丁所说的那样,它宁愿要瘸腿的僧侣而不愿要死僧侣。如前所述,在寺院中,所有制是容许的,为的是管理财产,而不是为使用多余部分;亚历山大、阿尔方斯、韦尔登的托马斯、里卡德和帕诺尔米塔[171]认为,那些断言僧侣对于寺院财产拥有真正所有权的人是异教徒;但是这些作者对于这些财产的使用权属于僧侣,还是认可的。圣托马斯只把属于消费的一小部分归他们所有,因为他们只有地段的使用权,而不能立下遗嘱把这些地段交给儿子或朋友。关于俗人的情况前面已经讲过。不学无术的人会把他们不能用合乎理智的理由来战胜的那些人,立刻宣布为异教徒。基督的话“该撒的物应当归该撒”(《路加福音》,第二十章)使该撒成为只是在分配方面的所有者,或者根本没有使他成为所有者,因为任何东西都不属于该撒。既然他得不到什么,属于他的还有什么呢?可见,一切都属于上帝,而该撒只是他的管家。参阅我们曾写过有关这一点的《论救世主的君主国》[172]。基督也讲过这样的话:“君王统治着众民,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中间地位较高的,要象服务员”(《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因此,圣托马斯公平地指出,给予所有权是为了管理和掌握财产,而财产的使用权是公有的。教皇是上帝的奴仆的奴仆,皇帝则是教会的奴仆。余部分;亚历山大、阿尔方斯、韦尔登的托马斯、里卡德和帕诺尔米塔[171]认为,那些断言僧侣对于寺院财产拥有真正所有权的人是异教徒;但是这些作者对于这些财产的使用权属于僧侣,还是认可的。圣托马斯只把属于消费的一小部分归他们所有,因为他们只有地段的使用权,而不能立下遗嘱把这些地段交给儿子或朋友。关于俗人的情况前面已经讲过。不学无术的人会把他们不能用合乎理智的理由来战胜的那些人,立刻宣布为异教徒。基督的话“该撒的物应当归该撒”(《路加福音》,第二十章)使该撒成为只是在分配方面的所有者,或者根本没有使他成为所有者,因为任何东西都不属于该撒。既然他得不到什么,属于他的还有什么呢?可见,一切都属于上帝,而该撒只是他的管家。参阅我们曾写过有关这一点的《论救世主的君主国》[172]。基督也讲过这样的话:“君王统治着众民,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中间地位较高的,要象服务员”(《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因此,圣托马斯公平地指出,给予所有权是为了管理和掌握财产,而财产的使用权是公有的。教皇是上帝的奴仆的奴仆,皇帝则是教会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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