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秘密建储制度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雍正帝前往天坛举行祭天典礼,这是他登基后第一次祭天。祭天归来,回到宫中养心殿休息,雍正帝命人将弘历召来,将带回的一小块祭肉赐给弘历吃,而没有赐给他的哥哥弘时。多年以后,弘历做了皇帝,回忆起这件事,认为其中定有深意,想必是父皇在第一次祭天时就已将建嗣之事默告于天,然后赐胙肉于他。雍正帝封弘历为“宝亲王”,暗含有将授予其大宝(玉玺)的意思。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弘历做了皇帝以后人们的分析,当时并没有明显的迹象。

  雍正帝即位不到一年,就对中国历史上封建皇帝生前预立太子的制度进行了改革。他鉴于康熙帝立太子失败的教训,也吸收康熙帝晚年不立太子的经验,结合满洲的历史传统,废除了公开建储的制度,明确建立了一个秘密立嗣法。一般都说是雍正帝创设了秘密立储法,似乎并不尽然,康熙帝晚年不明立太子的做法本身就是秘密建储法的开端,只是因为他的病忽然加剧,使他还来不及做完最后的工作而已。

  公开预立太子的制度源于儒教的宗法制度。按照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从血统来说皇帝的嫡长子是法定的大宗,其他诸子皆为小宗,诸弟对嫡长子在亲属关系上是兄弟,但从政治上说则是君臣关系,不容有所僭越。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即皇位理所当然要由正皇后所生的长子继任,如果长子夭折,则立长孙,如果没有长孙,再由嫡次子按顺序继承。只有在正皇后无子的情况下,才可能考虑立嫔妃所出的长子为太子,如果皇帝根本不曾生育,则依照族内亲疏顺序选立皇储。

  在君主专制时代,国家的兴衰都在君主掌握之中,因此如何选择君主就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宗法制度是儒家文化中的糟粕,有着严重的缺陷,究其本意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希望以血缘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来确保皇位交替时能够和平而有条不紊地进行。然而一切事情都有所谓的悖论。往往由于嫡长子本人的品性不良,使得和平交替的正面价值被它的负面价值大大地抵消了。因为“龙子龙孙”生长于禁宫之内,长成于阉宦妇人之手,自幼娇生惯养,所以“童昏狂暴,接踵继出”(赵翼《廿二史札记》),他们对国计民生一无所知,怎么能治理国家?

  清初思想家唐甄批评儒家的宗法制度说: “帝王之家,富贵尊荣,天生的习性就是骄纵恣意,岂能成为贤人!一个朝代十多世中能有两三个贤君,不能说不多。其余不是残暴即是昏暗,不是昏暗就是乖僻,不是乖僻就是懦弱,懦弱之君使国家隐藏动乱,乖僻之君引发国家动乱,昏暗之君招致国家动乱,残暴之君激发国家动乱。”(唐甄《潜书·鲜君篇》)总之,宗法制度是国家动乱的一大根源。

  “宗”,从“宀”,从“示”,“宀”是屋宇,“示”是神主,是宗庙和尊的意思,表明终身、世袭与不可变易是顺理成章的。汉族的宗法制度,虽然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其实历朝历代都有破坏者。如明太祖朱元璋因太子朱标早死,乃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朱元璋死后朱允炆继承帝位,史称建文皇帝,不久即被皇叔朱棣夺去帝位。虽然是皇家内部的争夺,但也是“以臣易君”的弑君行为,是宗法制度所不容的“乱臣贼子”。宗法制度虽然不断受到冲击和破坏,但是这种冲击和破坏却是消极的,皇子们为谋夺储位而相互倾轧,皇后妃子们争夺“母由子贵”的机会而搅乱皇帝的视听,宫中和朝中各种政治势力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闹出了许多的宫廷政变。

  由于嫡长继承制弊大于利,汉族统治者也常常不遵守嫡长继承制,储君不是由皇帝指定,就是由权臣拥立,全是非程序化的独断专行,往往演出逼宫篡位的悲剧,谈不上正面有益的经验,少数民族政权则有过一些成功的经验。辽、金、元三个朝代都是实行王公会议推定继承人的办法,比较成功。然而,汉人对此方法的优越性却视而不见,反而斥之为“以臣选君”,认为是野蛮民族的做法。

  其实,“以臣选君”这一原始的方式比儒家的宗法制度高明得多,国家元首的产生形式永远是国家政治的核心。中国的封建社会停滞落后的根源主要在于宗法制度,而重农抑商或八股取士,轻视自然科学等等原因倒还在其次。

  按照满洲的惯例,皇帝生前是不立太子的,皇帝去世后,由诸王大臣共同推举新君继位,如皇太极和顺治都是通过这种方式继位的,顺治在世时,康熙也并非太子,而是顺治临死前在皇太后的示意下指定继位的。福临死时只有24岁,还没有来得及考虑这个问题,他共有八个儿子,本打算立次子福全为太子,被孝庄皇太后否定,乃另选三子玄烨。他征求洋人汤若望的意见,汤若望认为玄烨已经出过水痘,不至于夭折。因为这个理由,玄烨就做了皇帝。对这种偶然性的解释,只能说是天意了。

  可惜,康熙帝吸收汉儒文化后放弃了满洲传统,也许是接受了乃父的教训,他于康熙十四年(1675年),自己年仅22岁时就按照汉人立嫡长子的制度,册立了不到两岁的嫡长子胤礽为皇太子。太子长大成人之后,开始利用自己的地位在朝中培植势力。许多大臣出于将来利益的考虑,靠拢趋奉皇太子,结成了太子党。他们的势力不断扩大以至威胁到了皇帝本人的安全。太子党的核心人物是大学士索额图,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礼部制定祭祀奉先殿的仪注,在索额图的授意下尚书萨穆哈将太子的拜褥与皇帝的拜褥都放在栏内,康熙为此十分不快,说: “太子与皇帝应有所区别,不可违礼。”命将太子的拜褥移至栏外。事后萨穆哈请求将此事明确记录入档,其实不必他请求,此事也会记入《起居注》,他惟恐史官不记,日后太子登基会提起旧事,治他的罪。康熙帝由此感到太子党人的威胁,于是开始整治太子党,先对索额图下手,将其逮捕诛杀,两次废除太子,最终将预立太子制度取消。

  康熙帝是清朝惟一的一个搞公开册立嗣君的皇帝,这又是他遇到的最无能为力的难题。他统治中国的最后十几年,因为废立太子的事情,搞得他心力交瘁,许多本来应办之事都耽误了。如面对西北地方政权坐大的形势,朝廷不能及时处理,处于被动地位,他曾叹息说: 我老了,要是年轻,这事早就成功了。在他的晚年,吏治废弛,国家也出现了深刻的危机,他所立的太子趁他老迈之时加紧夺权,废黜太子之后,诸皇子又各立门户,结党蓄势,明争暗斗,加剧了政治危机。这就是预立太子的弊病,是雍正帝需要认真吸取教训之处。

  有了康熙朝预立太子而朝政愈乱的教训,雍正帝决定不再按汉人的宗法制度办事了。雍正元年,他下诏宣布: 大清朝的皇位继承,自此以后改用“密建皇储”之法。所谓“密建皇储”,即是由在位皇帝从皇子中物色一人做自己的继承人,被选之人不论长 、幼 、嫡 、庶,只要他的品行和才能堪当大任,就可入选。入选之后,并不公开,还须继续考察,必要时可以更换。选定皇储之事完全由皇帝一人操作,大臣们不得建言推举,甚至也不许用有任何暗示性的言行来影响皇帝。

  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雍正帝召集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文武大臣、九卿于乾清宫西暖阁,宣布新的立储之法。他说: “当年圣祖因二阿哥之事,身心忧悴之状,难以描述。如今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周密详慎,现在不可举行。然而圣祖既将大事托付于朕,朕身为宗社之主,不得不预先筹划。现在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于乾清宫正中,世祖章(顺治)皇帝御书 ‘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朕另备一份密旨,随身携带,以作勘对之用。诸王大臣都应知悉,也许这个继嗣文书收藏数十年也不一定。”继嗣文书上所定的储君是谁,除了皇帝之外,大家都不知道。要等到在位皇帝临死之前或驾崩之后,才将密旨公布,储君立即登位,一切嫡庶兄弟尽列臣工之位,如有抗旨不遵者,应予严厉制裁。

  雍正帝问: “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明言。”隆科多奏称: “皇上圣虑周详,为国家大计发布明旨,臣下惟当谨遵圣旨,此乃天经地义之事,岂有异议?”雍正帝表示满意,然后令众臣退出,但是留下了总理事务王大臣(辅政大臣)数人,当面将圣旨装入锦匣密封,藏于“正大光明”匾之后。

  密建储君,确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从乾隆至嘉庆,再至道光,再至咸丰,一百余年来执行密建制,没有出现汉人皇权交替时常有的那些弊病。既无兄弟夺位之举,也没有昏君登基之事。把清朝的皇帝们与明朝的皇帝们作一番比较,不难发现,明朝的皇帝远远不及清朝的皇帝。撇开才干不谈,仅就品性而论,明王朝除了前期的几位皇帝比较明白事理之外,中后期的皇帝大多冥顽不灵,昏庸残暴。中国历史上,少有王朝能像清朝这样,出现如此众多的头脑清楚又工作勤奋的帝王。

  究其原因,不立太子是关键因素。清王朝只在康熙朝立过太子,最后还是废掉了。秘密建储,使皇子们地位一律平等,不论长幼或嫡庶,都只能以品行和才干的优异来赢得皇储的资格。这就避免了皇长子以天然的储君自居,因为没有竞争,而不求进取,或因其不可替代,而眼睁睁看着国家的命运,交到一个顽劣愚痴之人手中的可悲局面。同时也避免了产生太子党,从而威胁皇帝地位的局面。

  汉人遵循宗法制度,是出于稳定高于一切的考虑——要求稳定是儒家文化的一大特征。但是以不公正来求稳定,这种稳定又是很黑暗,很可悲的。历史早已证明,宗法制度不能起到稳定的作用,反而是动乱的祸根。密建储君之法,吸收了满族“以臣选君”办法中不以嫡长子为惟一的候选人的合理因素,迫使皇子只能以自己的人格和才干争取候选。诸皇子为了日后能登大位,必须好好做人,不能搞其他的名堂。虽然皇子们也不可避免弄一些小花样,小机智,但必竟是伪善(人能伪善也算有是非之心),绝不会有皇子乖戾白痴,或昏聩狂暴,而无可“选择”之事。

  乾隆帝受儒家文化影响,对乃父密建储君之法不太满意,认为这只是权宜之计,以后还要回到儒家宗法制度的老路上去。不过他并没有实际做这件事,他只是提前逊位,做了太上皇而已。

  密建太子,收到了立国本以固人心的政治效果,同时避免明立东宫,可能出现的储君与皇帝争权,储贰骄纵或诸皇子争储位等弊病。以人品学识为资本来竞争权力,在封建社会是很理性的表现,体现了中国人“尚贤”的文化传统。在封建时代,还没有其他更高明的“选君”办法,因此雍正帝创建“密建储君”之法,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可以算做相当进步的一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