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一部《班法》治“天下”

作者:佚 名




  “第一章第8款:上课不得说话,不得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违者扣3分,写‘心理病历接力’3天。经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罚其当一次值日生。此项由值周班长监督执行。”
  “第二章第16款:早上不得赶作业,违者扣4分;超过3次者,通报家长配合教育。此项由学习委员监督执行。”
  这是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初2007届9班的学生在班主任龚春梅的带领下,自己制定的《班法》中的内容。说起这套自主管理模式,龚老师的眼睛都亮了:“我们这套班级法律,一共是七章85款,包括:课堂法、作业法、清洁卫生法、值日条例、班委干部工作条例、班主任自律条例及其他规定。”
  龚春梅的这一做法,被同事戏称为:一部《班法》治“天下”。
  
  人人参与“立法”步步都动“真格”
  
  2004年9月,初2007届9班新生进校第一天,班主任龚春梅便告诉学生,将要制定一部班级法律。学生立刻提出疑问:学校不是有很多规章制度吗?我们执行不就行了?
  龚春梅心目中的《班法》,是对学校诸多“守则”“规范”中有关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为了让同学们自己管理班级,培养学生的责任心。所以,龚春梅面对9班的学生早有心理准备:这部《班法》必须每个学生都参与制定,而不是老师或几个优秀学生、班干部说了算。她让孩子们分别描摹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班级,然后发挥他们的集体智慧,让大家出“金点子”:为了创造理想的班级,我们该怎么做?班级法律应该有哪些条款?
  “学生们想得比我更细、更好,这充分体现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作用。”龚春梅放手让孩子们干,她只把握其中原则性的问题:制定《班法》的过程一步一个脚印,注重“立法”程序的公正;条款细致入微,要具有可操作性、趣味性和教育性;《班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享有特权。
  新生入学一个月后,全班同学讨论、修改,逐条逐项举手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则生效),并编印成册,人手一份。《班法》一经制定,原则上不临时修改,确有特殊情况,全班表决,一年修订一次。《班法》在制定过程中,有的家长也参与进来,提出建议;执行时,家长也被邀请参与监督,形成合力。
  
  人人参与“司法”天天都要总结
  
  《班法》生效后,龚春梅鼓励全班同学自愿报名,申请担任各项委员。选举执法委员,组成执法小队。发型委员、操行评分管理员、作业统计员、班级秘书、班级周报总编、美编、安全委员、财物管理员、联络员、废品回收员、民意调查员、心理病历管理员……在9班,每一个孩子都是班级管理者,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在这样一份主人翁的自豪感中孕育、发芽。
  但是,班级法律如何责罚?轻了,学生不怕;重了,学生反感。有人提出罚款,但多数人不同意。有人提出罚站、罚作业等,仍未得到多数同学的认可。最后的结果是,一人迟到一次,就做一天的清洁。如果因为路上堵车、闹钟没有响、爸妈没有叫等客观原因迟到,学生会觉得很无辜。于是大家商量,一个学期,每人有5次迟到机会。大家觉得不妥的地方就集体修订。
  同学们在讨论修改的时候,班主任龚春梅一般不在场。
  经反复讨论,大多数同学决定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程度的违纪现象采用不同的惩罚办法。比如:操行分60分以下,就要写道德长跑日记;做了有损班级形象的事,就要为班级做3至5件好事;自习课说话要写500字的心理病历(由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发病原因、治疗方法等构成);对人无礼,就要在班上当礼仪先生或礼仪小姐为大家服务;两次以上就要和爸爸、妈妈时空连线……还有抽签处理、自己处理自己等多种形式,新鲜有趣,富有教育意义。
  此外,班里的事情当天处理,放学后,由值周班长公布当天情况,进行总结。每周五最后一节自习课,由值周班长、各个班委总结一周情况,学生交换填写记录在家校联系本上,反馈给家长。
  经过一个学期的运行,龚春梅发现,班级法律评价客观,而且跟成都市实施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内容吻合,两种评价的结果也趋于一致。这让她倍受鼓舞。
  
  老师如果违法也要依法受罚
  
  班级法律制定后,班上任何人(包括班主任)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人,人人都有权利,人人都没有特权,班主任也不例外。
  为了让学生感受到《班法》面前人人平等,龚春梅在《班主任自律条例》中规定了以下条款:每个月出现下列任何情况,独自打扫教室卫生一次:对全班发火1次以上;下课拖堂2分钟以上;错误批评同学1次;用不文明语言侮辱同学……此外,龚春梅每半学期在班上对自己进行一次信任投票,低于50%,自我反省,在全班同学面前作检讨。有一天,龚春梅故意拖堂3分钟。放学后,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且拒绝了所有同学的帮助。随后几次的小组日记里,很多同学都写到了这件事,并表示一定要遵守班级法律。在他们看来,老师是言而有信的,《班法》面前,果然是人人平等的。
  龚春梅说:“同学们对班级法律非常信服,我们9班在课堂纪律、清洁卫生、自习纪律、集会纪律、作业完成等日常行为规范中,表现相当出色。”不仅如此,9班学生管理自己和管理他人的能力也大大增强了。在竞选校级学生会和团委干部过程中,9班学生优势明显,“霸占”了多数席位。
  
  “班法”实施效果教师学生评说
  
  在实施班级法律的同时,龚春梅还采取小组日记制:由4人小组成员轮流写作,后一位同学对前三位同学的日记进行点评,班主任对每次的日记进行点评。在每天的午间10分钟、每周的早会课上,朗读选取的小组日记,借助同学的舆论,对学生进行教育。
  学习委员胡彬慧成绩优秀,但同学们反映她只顾自己,对班级不够关心。龚春梅把同学的意见委婉地转达给她。没过多久,就有同学在日记中写道:“她是一个成绩优秀,热爱班级的人。她曾经同我一起参加了跳远比赛,因为我一时失误,让她无法进入决赛,我心中有着几丝说不出的痛。而她却没有因此而放弃,好像从中领悟到了一层更深的哲理。她开始努力地在体育课上练习长跑。她告诉我们,她下次一定要参加运动会,一定要拿奖回来,—定要为班级增光!”
  她是谁呢?读到这里,龚春梅故意卖关子,让大家猜。大家正七嘴八舌,班主任公布了谜底:“她就是我们9班的好同学——胡彬慧!”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从此以后,胡彬慧变得更爱帮助同学了。
  2006年上学期,9班转来了因病休学一年的孤儿小成。他成绩落后,心理闭塞,反应迟钝。4月份,年级要举行诗歌朗诵比赛,小成报名参加。班长建议,小成声音像蚊子那么小,个子又太高,应该淘汰他。听了班长的话,龚春梅没说什么,只是拿出小成前一天的日记给班长看:“今天是我来到9班过得最高兴的一天。我参加了班上的朗诵队,尽管我读得不好,但您却在日记中鼓励我不要退出。朗诵时,您看到我躬起背,那是因为我怕自己太高影响队伍的整齐,您能原谅我吗?”
  后来,龚春梅无意中发现,班长和小成在小花园练习朗诵。那时,她欣慰得只想流泪。比赛结束后,龚春梅又读到了小成写的日记:“我太高兴了,我居然能得第一!”
  就这样,龚春梅用情感做润滑剂,刚柔相济地驾驶这艘“班级航母”向着“理想的班级”目标前进。
  如今,9班已经进入初三。对班级法律的执行在形式上也变了很多。比如心理病历、道德长跑日记,悄悄地变成了学生与龚春梅一对一的日记交流;家校联系本交换填写耽搁时间,变成网络上的“家校通”,当天发布给家长。龚春梅对于完善班级法律,更为艺术化地管理班级,也更有信心。
  (林纪平荐自《科学发现报》第259期)
  ■责编:熊春阳插图:周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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