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7期


云南省德钦县藏族多偶婚习俗初探

作者:马妘凤

享有多夫,特别是社会舆论这种婚姻的赞同态度。而且时代已经大变,到八十年代初尚出现了干部、职工的一妻多夫婚姻。这使人不禁想到母权时代的历史图景,只有母权时代,妇女才有在社会上的多夫权利,和在家中的主导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西藏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关于它起源于群婚这个无疑是不无兴趣的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一妻多夫家庭比一夫多妻家庭出现的时间更早。
  兄弟共妻的婚姻家庭的组成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事先跟女方讲明婚后要共妻,征得女方同意后才结婚组成家庭,以后其它兄弟逐步与该女了结婚。
  (二)一女子嫁给一男子,天长日久与丈夫的兄或弟产生感情发生性关系,组成事实上的兄弟共妻的家庭。
  兄弟共妻的婚姻登记,通常是长兄或兄弟几个中比较精明能干得那个出面,与女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登记结婚。当地藏族称男、女青年结婚为“结哈达”。兄弟共妻的婚礼中,主婚人安排儿兄弟坐在新娘对面,祝词中要向亲朋宣讲“某某家的几个儿子娶某女子为妻”。 兄弟共妻的婚姻家庭中,“结哈达”的那个人在处理家庭的内外事务中起顶梁柱的作用。
  一妻多夫基本为兄弟共妻。有的父母在说媒时事先会给女方家说明几兄弟共妻,也给几个儿予讲明是共娶一妻,也有的不讲明,以后自然形成共妻婚。结婚时有的是几兄弟均参加婚礼,也有的只有长子参加婚礼,以后弟兄逐渐加入(幼子长大后加入)成共夫婚。也有的是几弟兄中年龄合适的几人均参加婚礼,年龄小的长大后再加入共妻。
  几个兄弟同时共娶一妻组成的家庭,子女一般管父辈的大哥叫“爸爸”,父辈的其余诸弟称呼“阿柯”(叔叔)或“阿爸嘎”(小爸爸)。这时,即便母亲知道孩子的生身父亲是谁,但如果他不是长兄,同样不能让孩子称呼这人为爸爸,而只能称为“阿柯”或“阿爸嘎”。
  原来是一夫一妻的家庭,后来丈夫的兄或弟加入进来,形成一妻多夫的家庭,孩子管母亲的元配丈夫叫“爸爸”, 管母亲元配丈夫的兄叫“大阿爸”、弟叫“阿柯”或“阿爸嘎”。
  兄弟共妻的多夫家庭往往家庭关系和睦,妻子聪明能干,几个兄弟有着合理的劳动分工:有的上牧场,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在家照料家庭和从事农业生产。诸夫的工作经常调换,今年一夫上牧场,明年另一夫上牧场。
  对这种婚姻家庭类型的妻子的评价,人们通常是看她在穿着、饮食、生活等方面给予诸夫的是否平等、有无厚此薄彼,是否能处理好诸夫的关系令家庭和睦。
  
  三、不定配偶的婚姻家庭形态
  
  不定配偶的婚姻家庭形态主要存在于羊拉地区。
  羊拉地区位于德钦县的东北部,东隔金沙江与四川省巴塘县、得荣县相望,南连奔子栏乡,西南邻升平镇,西北与西藏自治区连壤。这里有很多终身未婚的女子,她们中的一些与异性交往发生关系,生了小孩成为未婚母亲。她们带着孩子与家人同住或领着孩子另立门户独立生活。
  
  四、多偶婚存在的原因
  
  (一)多偶婚受长期以来农、牧、寺三元的居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颇大。藏族人民笃信佛教,人们从小受宗教文化的熏陶,宗教精神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家庭里有人当喇嘛是件光荣的事,有人当喇嘛的家庭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很高的。入寺为僧为尼的现象非常普遍,但男子出家比女子出家的人数要多得多。这就使得大量处于生育期的妇女不能婚居,从而导致家庭生育功能萎缩,造成婚育人口的性比例严重失调。而入寺的僧尼是不能结婚、不能生子、不能参加劳动的,这就造成一部分人群不能进行物质资料的再生产、也不能进行人口的再生产。多偶婚的婚姻家庭形态便应运而生了。
  (二)藏族血缘关系比较松散。藏族是父系社会,但父系继承主要表现在子女对父系的血亲观念和情感;父系家庭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继承,实际上是子女一视同仁,私生子与婚生子一视同仁,入赘女婿也不例外。藏族亲属称谓的滞后,是血缘关系松散往观念方面的反映。藏族的婚俗和亲属关系的特征,对家庭结构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它的上要表现是,作为满足感情需要和牛儿育女的家庭职能遭到严重的削弱。
  (三)多偶婚的婚姻家庭与一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
  (四)多偶婚的婚姻家庭的存在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当地人们的观念中,普遍认为一夫一妻婚姻是一种很平常的婚姻,但也有少数人认为一夫一妻不能使家庭兴旺。对于一夫多妻婚,普遍小赞成,认为妻子多,生孩子多,容易使家庭变穷。相反,对一妻多夫婚则认为是最好的婚姻形式,最受人们称道、赞扬。其主要说法是几兄弟娶个一个妻子,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主妇,家庭经济大权操于女子之手,不许分家,家里人多,劳动力强,家庭财产不分散,家境会越米越兴旺。
  近年来,受到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当地农村的一些年轻人不甘心父母安排的多偶婚,导致这种多偶制家庭逐渐减少。
  历史上形成的多偶婚传统,虽然没有了封建农奴制社会制度的阶级压迫因素,但两藏严酷的自然环境没有改变,生产力水平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也还不足以彻底打破小农经济的制约。由于受到历史、文化、宗教、传统观念的延续、生产力水平低下、自然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这种多偶婚的婚姻家庭形态还会继续存在下去。但是,随着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传统的文化和观念会发生变化,婚姻家庭结构自然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多偶婚的婚姻家庭形态势必会朝着一夫一妻制方向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