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2期


试论唐代字样之学

作者:张 辉

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故免诋诃。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对规范社会用字提出了总体的要求。
  颜元孙第一次明确的将文字分为“俗”“通”“正”三体,这意味着不但正体是合理的,通体、俗体也是合理的,同时他也提出了对“通”“俗”的变更希望,指出了他们的发展目标:“倘能改革,善不可加。”这种变通的正字观念为社会应用提供了灵活的尺度,也为文字发展提供了余地。事实证明,承认三种字体合理地位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具施昌安测查,《干禄字书》对规范当时的社会用字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干禄字书》颁行前,碑志上的俗字比例在百分之十,颁行后下降到百分之三左右。因此《干禄字书》为中国楷书的统一奠定了稳固的基础,并对当时及后代的字样之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唐代字样之学对后世的影响
  
  唐代的字样是适应唐王朝大一统的政治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同时它与干禄联姻,通过政府的推行,有效的遏止了六朝以来的人皆造字的势头,规范了经学用字、社会用字和书法用字,净化了语言文字环境,显示了大唐帝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风貌。唐以后的历代王朝编写字书,以干禄机制带动社会文字规范,无不取法于唐代。因此,唐代的字样之学在语文规范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久远的实践意义。
  唐代的字样之学揭示了语言文字规范的社会属性,规范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时制宜的调整标准,对社会用字进行积极的干预和疏导。这一原则也成为后世王朝正字的准则。唐代学者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才不断的整理标准,制作字样。因为规范标准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得到社会的认可。
  唐代字样之学与干禄联姻并且有书法家参与其事,示人以法,确立了楷书正字的历史地位。史料记载唐太宗酷爱南朝书法,尤其崇拜王羲之,不惜重金购求二王墨迹,锐意临仿。书法家以楷书教授书法,要求学生“楷书字体,皆得正样”实际上在做着文字规范工作。唐代典籍文书都用人工抄写,这就成为入仕的门径。最终确立了楷体正字系统的历史地位,影响至于现代。
  随着目前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经济建设日益繁荣的情况下,繁体字回潮现象也日益严重。规范社会用字以迫在眉睫。相信唐代字样之学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作者简介]张辉(1981~),男,吉林洮南人,延边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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