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9期
浅谈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安全
作者:胡德振
织灭火,并通过联动系统启动其他消防设施以灭火或控制烟气。由于古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的特殊性,保护文物不受灭火药剂或过多的水渍影响,及早地发现火情甚或火灾隐患显得尤为重要。一般而言,单一的火灾探测方法对于古建筑而言难以做到有效的早期报警。如正常情况下,寺庙大殿因香火存在大量烟雾,不宜采用感烟方法进行火灾探测,而较多明火存在(蜡烛、酥油灯)会对一般的感火焰火灾探测技术造成影响。虽然图像型火灾探测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古建筑结构特殊,遮挡物较多,同时无明火条件下,此种方法作为早期火灾探测也是不适合的。因此需要寻求复合火灾探测方法。
最为直接的方法是采用图像探测技术辅以空气采样火灾探测系统。一般古建筑均设有监控系统,采用与监控系统关联的空气采样系统,工程量较少,避免了对文物的破坏,同时不会引入用电设备等其它危险因素,还可以对监控系统的摄像机租线路进行火灾隐患探测,有针对性地进行早期火灾预警。
当然为了使空气采样系统能在古建筑环境中得到应用,还必须进行一些相关研究,其中主要的两点:一是对古建筑内空气进行成分分析,了解固体颗粒的分布情况;二是对古建筑中的可燃物进行分析,掌握可燃物的大致分类以及燃烧气体的特征。
(四)火灾安全管理
古建筑由于火灾危险性大,人员众多且类型复杂,因此火灾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人手:
1.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古建筑管理单位对内逐级建立火灾安全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对外可建立防火联防组织。确定防火负责人与专职防火人员,组织临近单位、企业和各基层组织层层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实行联防协作。群防群治。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地建立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灭火能力。同时,根据《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还应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
2.加大宣传教育,落实管理措施。要充分利用广播、录音、标语、专栏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向单位工作人员、游客等进行消防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岗位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要严格管理制度,除参观旅游外,一般不得另作他用。古建筑范围内禁止堆放柴草、木材等可燃物,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加强火源、电源管理。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有关单位每年要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大检查,单位内部要不定期地开展检查,防火人员要经常性进行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应急预案管理
1.建立与空间分布关联的古建筑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基于危险源辨识的火灾数据库,包括可燃物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应急力量和装备的数量、分布等。
2.针对古建筑火灾特点,建立不同事故等级相应的应急预案。
3.在火灾形成、发展以及烟气输运的研究基础上,发展可快速预测火灾发展趋势的工程方法。针对古建筑人员疏散的特点,建立人员疏散特性的量化数据库,发展工程应用模型。在此基础上,建立应急决策支持系统。
三、古建筑文物扑火策略
扑救古建筑火灾的重点是保护历史文物,各级指挥员在灭火指挥中一定要明确这一指导思想,这是与扑救一般建筑火灾最大的不同。因此,灭火指挥中要运用“灭、疏结合,重点保护”的战术,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火灾现场没有着火的文物和局部着火仍可保护的文物。对于可以疏散的文物,为避免受损,应组织人员及时疏散并加以保护。
古建筑的不同部位和火灾发展的不同阶段,应分别采取不同的灭火措施。古建筑火灾主要在室内蔓延时,应以内攻为主。消防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选择障碍少、烟雾小、视线好的门窗等通道组织进攻,阻击火势向上和四周蔓延。在内攻的同时,要部署一定的力量堵截可能向外蔓延的火势。内攻灭火时,如果只见烟雾不见火,切不可盲目射水,以减少对文物的破坏。如果有的文物不能以水扑救,则应考虑改用其他灭火剂,或在对文物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用水灭火。如果燃烧仅局限在下部,对周围的木结构和易燃物件可用水浇湿,阻止火势蔓延。如果火已窜上屋顶,则应用直流水枪射水灭火,并应布置水枪保护承重构件,防止倒塌。如果屋顶较高,水枪手可利用消防梯或古建筑的梁、柱等构架高位射水控制火势。对于已蔓延到梁、柱等构件上的火焰要先扑灭,防止其向四周蔓延。如果古建筑群中的廊房、配殿发生火灾,已出现“火烧连营”时,应利用庭院设置水枪阵地,控制火势蔓延。要部署力量重点保护大殿等主体建筑和存放珍贵文物的建筑。
综上所述,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保护事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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