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创新问题之我见
作者:陈沫吾
二、关于书法艺术的创新
书法所代表的是中国文化艺术崇高、完美的典型。依恋汉文字的母体文化,回溯母体文化,无形中会被巨大的古代书法磁场所吸引。而那些忘记了自身本土文明,一味追随西方海洋文明的艺术家,其孕育的书风则与时代相裂变。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我们对传统书法艺术已熟悉、迷恋至不知质疑的地步时,那么,书法艺术的停滞不前就不可避免了。它对时人乃至后人便渐会失去吸引力,其前景当是显而易见的。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希望,也是一门艺术发展的灵魂。书法艺术要发展,要提高创作水准,必须坚持创新,经常注入创新的成份。任何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都会导致停滞不前。当然,所谓创新并非无节制,无约束地胡乱施为。它也是有规律可循,也是讲原则的。
第一,创新要有背景,不能凭空而来,也没有捷径可走。一名学书人,在掌握一定技法后就会有创作欲望,而创作达到一定水平后又会萌发创新的想法。这是正常的,是符合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原则的。现在好多人搞创作容易陷入盲目创新的泥潭。以追摹时人成功的做法来试图“创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脱离自身个性的创新又不会有多大成功率。因此说,漂泊在书法艺术的海洋应以自我为中心,而不应该受制于他人,搞创新也要在自我个性发展的轨道上开展。
第二,创新的范围很广泛,要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搞书法理论研究的,提出新的观点是创新,采用与众不同的文风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也是创新;搞书法教学的,用独有的方法去教学是创新,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与众不同的激励机制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也是创新。至于搞书法创作实践,更可以在笔法、墨法、结字、章法以及工具材料改良等诸方面创新,也可以在形式、装饰方面创新。创新的方式可以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造、提升,也可以是合符情理的异想天开、焕然一新。当然,名家可以创新,不是名家的普通学书人也同样可以创新。创新的权力、灵感在于个人,决不能靠领导安排、组织分配。总之,创新是厚积薄发、水到渠成的事情,勉强不得。还有,无论搞什么样的创新,都不能以牺牲或削弱自我个性为代价。
第三,创新都是相对的,愈是能代表主流方向的创新才愈有价值。创新,无非是人无我有;但是否优良而有价值,得看你的创新成果有无道理,能不能顺应潮流,代表主流方向。假如一名书家,功底深厚,创新思想活跃,创新成果优秀而显著,他便能引领艺术的潮流,成为大师、巨匠型书家。有功底无创新意识者,可能成为追随型书家,难成大器。创新还得路子正、方法对,否则会搞出得不偿失的事情来。
总而言之,要搞出有价值的创新成果,书家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方向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当代的书法,大多求变,我们不妨看一下,变得何样?一句话讲,“求骨异,求肉奇”;而且多数学书的人,在正楷的工夫上下得很少,就挥笔变形,神形相离。现在的书法刚好不是创新少,而是功夫不够,好高鹜远,求变以奇以异视人,实在是贻笑大方。但话说回来,也是没办法:因为没有传统的书法环境,功夫就不可能落到实处;而因生存或是浮躁,我们又不得不适应别人而求变,而这就已离开了书法的本意。如果传统书法的大环境,始终如现在一样积弱不振,那么书法不说创新吧,就连继承恐怕都难有作为。在当代的书法艺术中,出现了一些偏激的思想,即一味地追求创新,为创新而创新。从目前的一些书法比赛中不难看出,很有一些毫无书法功底却能变一些奇形怪状的蝌蚪之类的所谓的创作能获大奖;相反,一些功底较深的楷书之类却很难获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目前还缺乏优秀作品的评价机制。什么是优秀作品?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又由谁来评判优秀作品?现在的问题是缺乏评判优秀作品的权威机构。中国书法博大精深,古来书界先贤,为了书法艺术的流播是下了毕生功夫的。现在有的年轻人,漠视传统,不知继承就妄谈创新,不下真功夫就想独立门户,成名成家,甚至求怪求异,制造出许多丑书恶札,实在是令人心痛和悲哀。更有甚者还有以现代书法的名义一统天下,混淆概念的,致使书法创新走入歧途。因此,研究书法创新,必须不离书法传统,更不能背离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与哲学思想。传统文化重个人的心性修养;演绎到审美上,就是重形神意境。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个人修养,修身养性;而书法作为修身养性的途径,本身就可说是一种练气的方法。这种方法所展现的情趣,如果与人共享的话,也必然要有个共同的审美平台。如果参差不齐,或是修养不够的话,就很难有什么欣赏与意境传言,这就是难处。如今,传统文化的复兴,响应无几;传统审美的土壤早已没有。众人学书,工处多还不得求;若求变,想来也并不若魏晋取自老庄,而是取自西方的抽象艺术。不妨细想,西方的抽象艺术有多久?西方原始的画法刚好与我们的祖宗相反:求传真(我们则是求传神)。西方艺术家只是在工业社会喧嚣浮躁的生活中无法寻得寄托时,才有其所谓的抽象(按:抽象艺术开始于1910年,代表人物有俄国的康定斯基和马勒维奇,荷兰的蒙德里安,美国的波洛克等)。中外的书画,还有个本质的差别:中国人的书法始终是养气的手段、途径,至于是否定要与人共享,则未必。正是你有你法,我有我道,而若能作者与观者意趣相投,倒能符合大道浑融、殊途同归这句话。而西方人在这一方面正相反,是通过作画宣泄感情,最终的目的并不是自修自立,而是寄托于他人的理解与承认上。因此,当代书法艺术家、书法爱好者应当对我们悠久的民族文化、对我们璀璨的书法艺术树立起坚定的信心,共同营造出一个弘扬民族文化、弘扬书法艺术的大环境;与此同时,又要集思广益,应时而变,努力使传统文化、传统书法艺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使之融入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主义新文化。
作者单位:四川省文史研究馆(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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