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三星堆金杖与金沙金带新考

作者:钱玉趾 沙马拉毅



  “彤四”,是说朱红色的箭有四支,这与金杖图案所画四支箭的数量完全相合。“短卫”,是说系短的箭羽,这也与金杖上的箭羽相合。“杖、几各一”,其中“几”是一种家具,《说文》段注:“古人坐而凭几。象其高正而上平可倚,有足。”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了一架“H形漆几”[8]。“杖、几各一”,说明“几”、“杖”是配套器具,此类杖应是竖立在宫殿中的仪杖,而非手杖、权杖或魔杖。三星堆金杖图案中的箭、鸟、鱼是祭祀用品,金杖本身也应用于祭祀,应属祭祀用仪杖。《礼记·郊特性》载:“鼎俎奇而笾豆偶”,是说祭祀用的鼎与俎是配套的,也可以说“鼎、俎各一。”古代有些几作俎用。金沙金带上的圆圈图形是鼎,鼎旁应该有俎。我们认为,鼎旁的箭、鸟、鱼是放在俎上的,只是被省略没有画出而已。俎是祭祀时的载牲之器,多数是长方形。长沙浏城桥一号楚墓出土的“八足木俎”,长44.7厘米,宽27.7厘米,高12厘米。[9]由此看来,金杖图案中的箭、鸟、鱼也应是放置在长方形俎上的(俎未画出)。
  金杖图案中有两个人头像,其中一个人头像位于两箭中间的下部;另一人头像被分成两半,位于中间人头像的两侧,当金皮卷成圆柱形时,便可合成一个人头像。两人头像都睁着大眼,张着嘴,呈喜悦态或欢歌状,应是祭祀人的写照。在古代祭神,要有虔诚的心灵、丰盛的祭品,还要能娱神,使神灵得到愉悦。刘晔原等《中国古代的祭祀》说:“娱乐活动,是取悦于神灵的重要手段。从美丽的女巫以情歌悦神开始……音乐、舞蹈等娱乐形式对神灵有着特殊的意义……”[10]
  金杖图案的人头像,应是祭祀仪式中娱神的祭祀者。丧礼中如果用到金杖、金带,可能会作随葬品进入墓室。三星堆遗址的金杖与金沙遗址的金带,不是墓葬中出土的。它们不可能是随葬品,应是祭祀用的器物。
  
  注释:
  [1][4]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星堆祭祀坑》,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第60、352、438、444页。
  [2]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金沙——再现辉煌的古蜀王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22页。
  [3]彭林注译《仪礼》,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265、377页。
  [5]王逸注《楚辞章句》,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11页。
  [6]马承源:《中国青铜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83页。
  [7][8][9]高至喜主编《楚文物图典》,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38、339、314页;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雨台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105、109页。
  [10]刘晔原等:《中国古代的祭祀》,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20、21页。
  
   作 者
  钱玉趾: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成都)高级工程师
  沙马拉毅(彝族):西南民族大学(成都)教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