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民国时期成都市卫生事务所简论
作者:米晓燕 钟 平
3.加强对饭店、茶社、旅店、浴室、理发店等商店的管理。市卫所每年都对成都市的商店进行卫生大检查活动。对卫生不合格的商店,要求其停业整改,并罚出一定数量的石灰,以提供给公厕使用;而贫苦商家就罚其出力,劳动5天。
4.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每年市卫所都要免费为市民接种牛痘以预防天花,特别是对学校学生的接种率要求甚高。市卫所不仅在所内接种,还在一些交通要道设点接种;又在市立医院、外东分所等多处接种,扩大接种面积。此外,在防治霍乱、伤寒、白喉等传染病方面,市卫所都作了大量工作。
5.加强对医药人员的管理。市卫所依据各种管理条例,对中医、西医、护士、助产士、牙医、药商等医药人员进行考核,发以证书进行管理。每年都要对各种医药人员进行统计,并检查其中哪些有证书、哪些没有证书。
6.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加强对市民的卫生教育。市卫所派出巡回演说队宣讲讲卫生的好处,张贴大量卫生通俗画报,加强对市民的卫生教育,使市民形成讲卫生的习惯。另外,市卫所还利用各大电影院制作出“快种牛痘”等卫生宣传幻灯片进行播放,加强市民卫生观念。
除了以上诸条,市卫生事务所还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例如设立第一西医诊所为市民义务看病,兼管市政府第一、二、三、四中医诊所,市立医院,精神病院,麻风病院等。
注释:
[1][4][6]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成都市卫生志》第8页,第11页,第12页,成都市方志出版社1997年版。
[2][3][7][8][9][10]成都市档案馆第34全宗《民国时期成都市卫生事务所》第1册,第5册,第49册,第8册,第5册,第24册。
[5]王笛著,李德英、谢继华、邓丽译:《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作者: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
(成都)研究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