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关于“焚书坑儒”研究的几个问题
作者:李殿元
其二,“百家语”是什么书?
通常认为,“百家语”即是诸子百家之书。朱彝尊在《曝书亭集·秦始皇论》中甚至认为李斯的本意是烧诸子之书,但如果只烧诸子书不烧《诗》、《书》,则诸子“邪说”有所附会,所以不得不连同《诗》、《书》一并烧毁。
王充在《论衡·书解》中则认为“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刘勰在《文心雕龙·诸子》中也认为“暴秦烈火,势炎昆冈,而烟燎之毒,不及诸子”。今人范文澜为刘勰这几句话作注,认为诸子之书卷帙不重,山岩屋壁容易躲藏,所以未遭秦火。这样解说似乎不合刘勰原意。但从道、法、名、墨、阴阳诸家之书的流传情形看,秦始皇的确未焚诸子之书。
还有学者认为“百家语”指纵横家之书,因为汉代人常称纵横术为“百家之术”,如《史记·甘茂列传》所云。
其三,“焚书令”的实际效力有多大?
虽然朝廷颁布了“焚书令”,但要真正做到将书烧尽事实上是很困难的。司马迁指出:除秦国之外的六国史书烧得最彻底,而《诗》、《书》尚有余烬。《史记·六国年表第三》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后世学者多认为秦始皇没有也不可能做到将天下之书都烧尽。宋人郑樵,近代康有为、章太炎等人对此都有所指证。郑樵甚至说:“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3]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秦始皇“焚书”并未烧尽天下书,反是汉代学者搞章句之学,把儒经糟蹋得面目全非。
五、秦始皇究竟坑了什么“儒”?
“坑儒”是因为方士“诽谤”皇帝引起的,有学者因此认为,秦始皇是“坑方士”而非“坑儒”。因为儒生地位在秦朝较之过去有明显提高。有秦一代,并未见有大规模屠儒的记载。秦始皇比较看重儒生们的作用,让他们职博士、掌典籍、制礼乐、备咨询,还能参加朝议,实行“尊赐之甚厚”的优待政策。所以汉初儒家对秦之“焚书”多有指责,却很少提“坑儒”之事,如贾谊、董仲舒,皆是一时名儒,距坑杀事件只几十年、上百年时间,应该知道这件事。如果秦始皇真的大批坑杀儒生,贾、董二位先生一定会仗义执言,大加挞伐,而他们却从未论及“坑儒”之事。
据《史记》的记载,侯生、卢生,与徐福、韩众等人都是一伙方士,并非儒门学士。他们的职业,就是迎合秦始皇迷信心理,为其求神访仙,寻找不死之药。然而“所费钜万”,仙药却不见,秦始皇受了欺骗,才要找个借口杀人报复,因此发生了坑埋之事。司马迁首提杀“方士”、“方术士”的说法,明显指的是神仙学派之事。到了东汉,班固在撰写《汉书·儒林传》时,如果发现司马迁未知杀儒生的史料,自会加以说明或在适当传记中加以补充,但却没有这样的材料。他提到这件事时,仍以“杀术士”名之。在这以后的一些大儒,对“坑儒”的说法也持保留态度,如唐代韩愈、宋代司马光,不说“坑儒”而说“坑杀学士”或谓“屠术士”。
但是,儒生也可能兼事方术,方士更可能兼事儒术。以侯生、卢生而言,他们为秦始皇求仙药,当然是方士,但他们“诽谤”秦始皇的那段话,却是十足的儒生口吻。这只能这样解释:本色的方士只有骗人的方术,没有动人的理论,如果不兼习儒术,不打儒家的招牌,就不足以扩大影响,号召徒众;从儒生一面说,单纯的儒术明摆着吃不开,既然秦始皇迷信方术,儒生兼习方术或弃儒专事方术也是必然的。侯生、卢生的称谓是“生”,说明他们本就是兼习儒术的方士。所以在历史上占上风的看法,认为秦始皇坑杀的多数是儒生。
与司马迁同时代的理财专家桑弘羊,在《盐铁认》中就明确提出秦始皇是“坑儒”。联系司马迁的原文看,这事也很明了:“焚书”之前,李斯说的“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此处“诸生”显然说的是儒生而不是什么方士;“坑儒”之后,太子扶苏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4],说的也是儒生。西汉经学家孔安国,是汉武帝时的博士,距“焚书坑儒”事件不远,他在《尚书序》中明确指出:“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东汉哲学家王充在《论衡·语增篇》中对秦始皇的坑儒事件也有详细描述,并考释出被坑杀的详细人数为“四百六十七人”,他进一步断定:秦始皇“燔诗书,坑儒士,实也。”
还有一点也可以作为是“坑儒”的旁证,据《说苑·反质》篇记载,“坑儒”的肇事者卢生、侯生逃亡后,卢生未被捕获,侯生后来是被抓住了。秦始皇要车裂侯生,侯生历数秦始皇奢侈殃民的罪过,指出其危害性。秦始皇听罢默然,把他释放了。
正是因为“焚书”和“坑儒”都是针对儒生的“诽谤”而采取的严厉措施,所以尽管这是不同的两回事,人们还是习惯将其统称为“焚书坑儒”。
六、秦始皇“坑”了几次“儒”?
从史料记载看,秦始皇不只坑了一次儒,他还制造了更大一次杀害儒生的惨剧。唐人颜师古注《汉书·儒林传》时,这样写道:
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故老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坑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此则闵儒之地,其不谬矣。
与颜师古同时代的孔颖达,在其《尚书正义》中引录卫宏《古文奇字序》,也有大略相同的记载。
此记载倘若属实,那么七百多个儒生顷刻化为冤鬼,则是秦始皇更大规模的一次“坑儒”。只是因为是利用“机关”干的,手段极其诡秘,故而不为当时人知。直到二百五六十年后,才由卫宏揭露出来。卫宏是东汉光武帝时的著作家和训诂学家,写过《汉官旧议》、《训旨》等著作,治学态度严谨。虽然他没有讲明二次坑儒的具体时间,也不知依据什么材料揭露这段秘闻,但他的说法不是信口开河。同时,颜师古、孔颖达也是著名的、严谨的学者,他们为《汉书》、《尚书》作注时,选例非常严格,注释尤重考实。他们能将此事写入自己的注解,想必有所依据。
不过,对秦始皇的二次坑儒,很多人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卫宏的说法颇类传奇故事,一次用“机关”坑杀七百多人,不合秦始皇办事风格,也难办得干脆麻利,不留任何痕迹。况且保密工作又是如此成功,实在不可思议。而且秦汉其他史料均不载此事,只凭卫宏一人之口,且在二百五六十年之后才说,既无具体时间,也无其他佐证,难以令人相信。
七、“焚书坑儒”的历史评价
秦始皇“焚书坑儒”,历史上多有议论,几乎众口一词给予痛斥。它作为秦始皇的一项暴政措施,被背上千古骂名,这是殆无疑义的。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实行的一项重大政策,并非是一拍脑瓜就作出的莽撞决定,而是经过深思熟虑,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有其一箭双雕的目的。首先是实行愚民政策,统一人们的思想。西汉贾谊对此看得比较清楚,用他在《过秦论》中的话说就是“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秦始皇想把文化知识收归皇家所有,实行严格的舆论管制,进而统一思想认识。其次是钳制儒生之口,不让他们说三道四。知识分子可以了解古代的事情,常借古书非议朝政,如果不管不问,就会扰乱人们的思想。对此,不能无动于衷,应予坚决镇压。私人聚谈《诗》、《书》者砍头,以古非今者灭族,焚书、坑杀的矛头,均直指儒生,残酷严厉,毫不留情。
但是,秦始皇既没有把书烧完,也没有将儒士一网打尽,应该说,他的“焚书坑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只有秦国的历史光荣正确,列国史记当然没有保留的必要;扰乱人们思想,为“诽谤”者提供“以古非今”理论依据的《诗》、《书》、百家语当然也不能保留;敢于公开“诽谤”朝廷、皇帝的儒生、方士当然要从肉体上消灭。除此之外的书籍需要保留,听话的儒生要继续为朝廷服务。事实证明,“焚书坑儒”之后,大量的书籍仍然存在,中华文化得以传承,大量的儒生也活得尚好。陈胜起义和刘邦创业都有成批的儒士依附,汉初名儒叔孙通、陆贾、郦食其、伏生等人都是秦时的儒生或博士。
“焚书坑儒”固然不对,但却情有可原。如果就事论事,“焚书坑儒”并非是秦始皇贯彻始终的重大政策,只是巩固新生政权,加强中央集权的一项措施。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懂得舆论控制的重要,在秦之后,一些朝代也有过大规模的“焚书坑儒”行为,烧掉的书籍和因文字狱被杀的儒生其数量恐怕秦始皇也会感到吃惊。如清代乾隆时期,一方面夸耀文治,一方面又大兴文字狱。在编撰《四库全书》的十年中,只要见到诋毁清朝文字的书籍,或认为有狂悖不驯之语,一律加以销毁,甚至一些与政治毫无关系的典籍也难逃厄运!
可是,有谁指责过类似于乾隆帝这样的“焚书坑儒”呢?说白了,就是因为秦王朝是个短命的王朝,它的迅速崩溃与其“暴政”有关,而“焚书坑儒”又是最令知识分子反感的暴政。其实,秦始皇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面临着要求实行分封制这样的反对派也是最强大的。作为统治者,秦始皇做得一点也不过分。当然,诚如《新唐书·艺文志一》所说:“自六经焚于秦而复出于汉,其师传之道中绝,而简编脱乱讹缺,学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诸儒章句之学兴焉。”从文化传承的角度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确实是中国历史文化上的一次灾难。
注释:
[1]《商君书·靳令》。
[2]《韩非子·和氏》。
[3]《通志·校雠略·秦不绝儒学论》。
[4]《史记·秦始皇本纪》。
作者单位:四川省文史研究馆(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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