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大师为什么也会有失误
作者:邵 工
建平信陵县有税氏。昔蜀王栾君王巴蜀.王见廪君兵强,结好饮宴,以税氏五千人遗巴蜀廪君。
这条虽与上揭大体相同,但多出“建平信陵县有税氏”句,“见廪君兵强”句前多一“王”字,“以税氏五十遗廪君”作“以税氏五千人遗巴蜀廪君”,与上揭文字不同者不少。且经查商务印书馆影印《通志略》,王辑又误“五十人”为“五千人”。显然蒙老所引既非《路史》,亦非《御览》,亦非《通志略》,则究何所本乎?由《通志·氏族略》启发了我上溯去查林宝的《元和姓纂》,果然在《姓纂》卷八查得:
税 盛弘之《荆州记》云:建平信陵县有税氏。昔君王巴蜀(原注:案《荆州记》作“蜀王栾君”,此脱),蜀王见廪君兵强。结好饮宴,以税氏五十人遗廪君。
此文与蒙老所引最相近,虽多“蜀王”、“人”三字,可能是据此文而稍有省略。但蒙老为什么不说是引自《姓纂》而说是引自《御览》呢?这又说明并非取自《姓纂》。及检阅张澍《蜀典》,其卷十二有“税氏”条,文中所引《太平御览》云云,乃与蒙老所引全同,始悟蒙老实乃取之张氏书;所谓《御览》云云者,乃为张氏所欺诳而致误耳。这个记载既出自唐人所引列宋时书,其史料价值就更高了;至于如何用来考论廪君的时代,说来话长,只好留待翌日了。
邓少琴先生也是近世治巴蜀史的名家,我读他所写《巴蜀史迹探索》第36页《巴史新探》中有这样一句:
《方言》:巴濮之人,自称“阿婿”。
巴人的族属问题,学者所见也各不同:或以为越人,或以为壮泰人,或以为苗徭人,我则以为是古濮人。这条材料说明巴人与濮人的自称相同,自称相同说明它们的语言有亲属关系,也就是说两族有亲属关系。结合两《蜀都赋》的“东有巴赍,绵亘百濮”、“左绵巴中,百濮所充”,这条材料可算是巴为濮人的有力说明。但我把《方言》翻了好几遍,总找不到这个记载,显然《方言》中没有这记载。我又查《辞源》,但《辞源》没收这个“蜴”字,于是查《经籍纂诂》,在平阳部查到“蜴”字:“蜴,摇也,《方言》六。”经查《方言》六竟无此蜴、媱二字,在卷十中有:“媱、惕,游也。江沅之间谓戏为媱,或谓之惕。”不知此“惕”是否为“蜴”之讹,然其非“阿蜴”字则是明显的。由此我怀疑“阿蜴”是否可能是“阿阳”之误,于是再查《纂诂》“阳”字,果然查到:“阳,予也,《尔雅·释诂》。今巴濮之人,自呼阿阳,《尔雅·释诂·注》。”经核之《十三经注疏》之《尔雅·释诂》,此语果为郭璞之《注》,并非《方言》之语,显然可能是邓老弄错了。但《郭注》自作“自呼阿阳”,而不是“自称阿蜴”,究竟是邓老用《郭注》而发生笔误呢,抑或是另有所本呢?我于是怀疑这也可能出自张澍,经查《蜀典》卷七果作:“扬子方(此处脱‘言’字一引者)云:巴濮之人,自称阿蜴。”看来,邓老也当是因张澍而误。但是张氏此语也不是他的创造,我在找“蜴”字时曾查《中华大字典》,其女部载:
婿,我也。《汉书·西南夷传》:夷人自称日蜴,按《方言》:巴濮之人自呼阿蜴。
而《蜀典》也正作:
扬子方云:巴濮之人,自称阿婿。按《前汉书·西南夷传》:夷人自称蜴。与子云说合。郭璞《尔雅注》引《说文》女人称我日炔。炔即蜴字。张说《汉书》谓夷人自呼蜴,此语实出自《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蛮夷“渠帅为精夫,相呼为炔徒”,而引文又显有讹误,且其讹误又正与《中华大字典》相同。张氏当然不会引用《中华大字典》,而可能是一同出自《康熙字典》。经检《康熙字典》,果然。张氏于此条又言“郭璞《尔雅注》”云云,则又皆误。按《十三经注疏》本,郭璞在《尔雅·释诂·注》中,只说了“今巴濮之人自呼阿阳”,而并未引用《说文》“女人称我日姎”之语。张氏在此实际并未检核《尔雅·郭注》,故不知“巴濮之人自呼阿阳”之非《方言》,亦不知《郭注》之未引《说文》,所谓郭注云云,只自欺欺人之语而已。有学者早就指出:张氏以未参与修《四川通志》,于《通志》成书后作《蜀典》专以攻《通志》为事,然《蜀典》之谬误亦多。于此数条,可见一般。幸读张氏书者,慎之慎之。
近二三十年来,因巴蜀考古之发展,出土大量文物,研治巴蜀史事者日益增多。此本是可喜盛事,但某些文人学士,好作文不好读书,本无识见,率尔操觚,陈陈相因,转相贩卖,甚者以奇谈为创见,以怪论为新颖,谬种流传,贻误后人,实可悯叹。我常说,二手材料中常有颇足珍视者,但在使用时一定要核实。上述诸大师其失误之由,皆在于此。这虽只是偶尔个别情况,但以其地位不同,而其影响却不小。这些教训,是值得我们共同吸取的。
作者:四川省文史研究馆(成都)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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