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6期

河北省邢台市鹿城冈城址试掘简报

作者: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邢台市文物管理处




  (3)墙基夯层
  此段墙基发现有基槽,深70 厘米。通过解剖观察:先下挖不规则基槽,南窄北宽,宽1.3~4米,然后层层夯筑地基,再于其上起墙。夯层清晰,共7层,北半部已被破坏,现存4层,皆为红褐土,沙质,极硬,薄厚不均(10~25厘米);夯窝明显,深浅不一(0.5厘米、1厘米、3厘米、4厘米,以1厘米者居多),排列无序,亦系圆形平底独木夯(直径6~10厘米)。底部外侧有夹板痕迹(呈两级收缩阶梯状,板宽29厘米,厚10厘米)。墙基为依冈就势而建,局部则直接坐于基岩之上。
  发现西城垣东外沿和西外沿痕迹。东外沿残高1.6~3.7米,西外沿残高2~4米,西城垣顶部残宽7米,底部残宽13.4米。西垣外侧底部也未发现基槽,城墙系平地略加修整而起夯,底部有夹板痕迹(呈两级收缩阶梯状,板宽6~8厘米,厚40厘米),没有发现护坡。
  另从调查发现,东城垣现存一小段,残高约0.75米,夯层较明显,厚约0.10~0.12米。
  
  三、城址范围
  
  根据城垣保存现状,采用地面踏查与普探相结合的方式,以GPS定点,先沿南城垣西段向东,依次确定城垣东南角(GPS坐标:0276292/4113010)、东北角(GPS坐标:0275886/4113570)、西北角(GPS坐标:0275295/4113557)及西南角(GPS坐标:0275437/4112940)的相对位置。根据调查及普探结果可知:城址平面略呈不规则形,南垣最长,约805米;西垣次之,约617米;北垣再次之,约591米;东垣最短,约560米。其中南垣、北垣基本呈平直的东西走向,东垣大致呈东南—西北走向,西垣较曲折,约略呈西南—东北走向(见图二)。
  
  四、出土遗物
  
  主要出于城垣坍塌堆积中,有陶器、铜器和石器三类。陶器有板瓦、筒瓦,铜器为小件青铜镞,石器为斧。
  1、 陶器
  筒瓦5 件。标本T4③∶1,泥质灰陶,一端为母口,一端为子口,子口前端平整,子口与瓦身相接处内角呈圆角钝角状,瓦身中部略凸,内壁凹凸不平,瓦面近子口端饰数周凸棱,余皆饰绳纹,近母口端绳纹地上有不规则抹纹;长42.4厘米,宽14厘米(图五,1)。标本T4③∶2,形制同上,瓦面通饰绳纹,近母口处绳纹有抹掉痕;长38.8厘米,宽14厘米(图五,2)。标本采∶2,泥质灰陶,子口前端较圆钝,瓦身较平整,瓦内壁粗糙,瓦面近子口端也饰数周凸棱,余皆饰绳纹;长40.8厘米,宽12.8厘米(图五,3)。
  板瓦3件。皆为残件,泥质灰陶。标本T4③∶4,瓦面饰抹断绳纹,内壁凹凸不平,瓦头有凸棱。残长32厘米,残宽30厘米,厚1.6厘米(图六,1)。
  半瓦当1件。标本采∶1,残,半圆形,素面。表面径14.4厘米,残长10.4厘米(图六,3)。
  盆口沿1件。标本T3夯④∶1,泥质灰陶,敞口平折沿方唇,颈部饰数周凸棱。残高6.4厘米(图六,2)。
  
  2、铜器
  镞8件,出土于西垣外侧墙体底部的夹板槽内。可分两型。
  A型三棱状,断面呈三角形,脊三条棱即成刃,无外伸之翼,个别三棱底部略出后锋。标本T3夹板槽∶1,镞身穿铁铤,已锈蚀,残长3厘米(图七,1)。
  B型圆脊上附三翼,即为三刃,三刃成弧线缓收成前锋,两刃之间形成一凹槽。标本T3夹板槽∶7,后锋残,残长2.1厘米(图七,2)。
  3、石器
  斧1件。标本T3⑥∶1,亚腰形,表面圆鼓,两面刃较平直,首端朽蚀严重成疙瘩状。残高7.6厘米,厚3.2厘米(图六,4)。
  
  五、初步认识
  
  通过此次勘探和试掘,初步确认了城垣的平面范围,城址平面不规则,城垣结构简易,除西垣南段内侧发现有不规整的基槽外,余皆于平地板筑起夯建墙。城址内以鹿城冈地势最高,余均地势低洼,起伏不大,远低于城墙基础。冈阜地表土层下即为基岩,且裸露基岩的坑穴遍布,未见任何遗存。城垣内外侧堆积和城垣废弃或坍塌的堆积中包含物单一,以绳纹筒瓦、板瓦为主,有少量青铜镞,均为东周时期遗物,筒瓦、板瓦是战国习见类型,而三棱镞与邢台临城县柏畅城发现的战国铜镞[1]、邯郸百家村战国墓[2]及山西长子牛家坡战国墓[3]等出土的铜镞相若,据此推测城垣内外或城垣本身存在附属建筑,其时代应与城垣同为东周时期。在西垣外侧墙体夯土层中(T3夯④)发现一件不早于东周时期的泥质灰陶盆口沿残片,为城垣的建筑年代提供了直接证据。城墙夯层中虽也偶见较早期遗存,但晚期遗存中包含有早期遗存在考古发现中屡见不鲜,不足以证明城垣年代。同样,在城址内外采集的遗物中,也以东周时期的筒瓦、板瓦为主。因此,我们初步认定鹿城冈城址应是一座东周时期的中等规模城址,城址内未发现任何遗存,其性质暂无法推定。
  有关鹿城冈筑城的文献记载多附会传说,且大同小异,据其认定城址年代、性质尚缺乏说服力,只有在科学有序的考古工作中方能最终廓清城址面貌。因此,我们建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该城址实施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
  附记:参加本次勘探、试掘工作的有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赵战护、佟宇、高建强、徐海峰及本所技工5名,唐山市滦南县文物管理所李树伟,邢台市文物管理处石从枝等。
  执笔:徐海峰、高建强、赵战护、佟宇
  绘图:李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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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刘龙启、李振奇:《河北临城柏畅城发现战国兵器》,《文物》1988年3期。
  [2]河北省文化局文化工作队:《河北邯郸百家村战国墓》,《考古》1962年12期。
  [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长子牛家坡战国墓》,《考古学报》1984年4期。
  
  〔责任编辑 :张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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