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在其他任何地方—一都是不可思议的。在其他方面她是一个无忧无虑、风趣幽默的女人——甚至喜欢恶作剧。阿弗纳继承了这一点——母亲的爱国主义是认真的。只要话题一转到以色列,她生动活泼的脸上就变成僵硬的平静,冰冷得毋庸置疑。以色列是一种启示,一种超越对与错的知识,一种超越好与恶的信任。
  为此,阿弗纳仰慕她。
  问题是,阿弗纳也仰慕他的父亲。在这方面,父亲不像母亲。谁知道他爱不爱国?他只是耸耸肩,开开玩笑。很多年以后,阿弗纳才知道他的父亲愿意为他的国家做到哪一步。
  阿弗纳不知道他的父亲靠什么谋生。他可能是在做进出口业务,不管这个进出口业务意味着什么,但他的上班时间总是没有规律。他总是要在外面奔波,在阿弗纳的记忆中,最长的一次是九个月。
  待在法兰克福,还有一件事很好,父亲不用外出奔波了。他当然必须工作,与餐馆和咖啡厅里的人见面,有时也在街口的拐角处与他们见面。曾经有一阵,他甚至让阿弗纳跟他一起去见他们。他们悠闲地开着车,从埃斯舍氏姆这个宁静的郊区,一直开到闹市区,然后绕过皇帝大街或者歌德广场,直到父亲看见他要见的那个人。他把车停下来,让阿弗纳在一旁等着,然后走上前去和他交谈几句。有时候父亲会把一个信封递给那个人。阿弗纳注意到,那个人总是要紧张兮兮地环顾四周,然后才紧张地把信封放进衣袋里。第三次之后,阿弗纳渐渐希望看到那紧张的一瞥了。尽管人不同,但那一瞥却是一模一样的,很好玩。
  有一天,他决定问问父亲。
  “爸爸,那个人是谁?”
   “别管,做生意的。才三点钟,你想去看电影吗?”
  他们就去看一场希区柯克的悬疑片,有时候也看西部片,总之是美国的片子。它也是爸爸的最爱。简直太好了!惟一的遗憾是他并不常去。
  有一件事,阿弗纳感到很好奇,爸爸作为一个生意人,却并不富裕。商人一定是富人,不是吗?要是.回到雷霍沃特,就没有这么明显了,那里的人都不富裕——至少阿弗纳认识的那些人不富裕。比如,他们没车,别人也没车。而在法兰克福,他们有车,很多小孩子的父母也有车。有一些,比如他的好朋友安德雷斯的父母,有三部车。阿弗纳只在法兰克福才听到他父母谈钱,或者迫不得已时才谈钱,声音里有些愠怒。每次都是阿弗纳指着橱窗里的玩具的时候。
  “对不起,傻儿子,我买不起。也许只能靠你自己将来挣钱买了。”
  然而,这些仅仅是一些小问题,并不影响他的心情。尽管他母亲不赞成,阿弗纳还是很快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法兰克福的生活之中。现在正值冬天,放学后他要去旬德朗·霍亨布利克坐雪橇,或者坐电车沿着埃斯申舍梅兰德大街到阿第克萨尔拐角处的美军专用商店。这是法兰克福另一件特殊的东西:北约总部使这里看起来像美国一样。美国军人和他们的家属就住在葫格尔街的另一边,名为“金黑姆”的郊区。汽车、俱乐部、电台节目、餐馆和电影全是美国的。还有热狗和炸薯条!许多孩子跟阿弗纳在同一所学校上学。
  这就是为什么他甚至找了一个美国女朋友的缘故。女朋友名叫多瑞丝,头发金黄,深得大家的喜爱,年纪较大——差不多十四岁了,而阿弗纳才十二岁。他的朋友安德雷斯曾说她绝不会跟他约会,但他忘了阿弗纳的毅力,或者说顽强——他从来没有得到过否定答案,即使那时都是如此。他会用一种不变的、坚定的、悄无声息的姿态,锲而不舍,坚持不懈。这对有些女孩子来说,效果奇好。当然,阿弗纳英俊潇洒,身手敏捷,举止成熟,英语说得比大多数德国男孩子都好。所以美国金发女郎多瑞丝最终坐在了他身后的雪橇上。他们滑下路德威格一铁科斯街底端的陡坡时,他能感觉到她的胸脯轻轻地压在他的背上。不巧的是,他们冲进了灌木丛。多瑞丝被划伤了,伤得很厉害,再也不愿跟他出去了。他确实抓住了机会,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一条好的经验。如果你有机会却没有抓住,别人绝不会对你留下什么印象。
  特拉维夫的公共汽车尖叫着哐哐啷啷地停下来时,车后扬起一大片热气腾腾的云一样的灰尘。阿弗纳上了车。天啊,法兰克福的那个冬天去哪里了?那个金发碧眼的多瑞丝怎么样了?安德雷斯呢?他是阿弗纳当时最好的朋友,家境殷实、人高马大、五官端正、彬彬有礼,阿弗纳羡慕不已。他现在怎么样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只写了一两封信,寄了几张贺卡,别无其他。在以色列的集体农场与别人保持通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961年,他们回到以色列。回来后他们常常见不到父亲。他确实跟他们一起回来了,甚至还跟他们在雷霍沃特待过几个月。后来他因为进出口业务,又离开了。这次不像以前,以前一般只离开一两个月,这次却去了很久。
  当时阿弗纳还不知道父亲要离开他们那么久,甚至父亲和母亲都不知道。但他们知道时间会很长。“我也没办法。”父亲说。“这是做生意。我必须离开,噢,也许要一两年才能回来。”
  “去哪里?”阿弗纳问道。
  “别问了,到处。做生意。”
  “但是,”母亲突然问道。“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父亲和我找了一些人,也跟一些人谈了。离这里不远有个集体农场,他们愿意接收你。”
  “什么?”阿弗纳问道,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们愿意接收你。他们让你去那里上学。下个月就去。”
  “如果你想的话,”父亲看着母亲说。“我的意思是你想去上学的话。”
  “噢,你怎么能这样说?”阿弗纳还没来得及说话,母亲就说。“他当然想去,那是集体农场啊。对男孩子来说,集体农场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一个地方。再说,我也照顾不过来两个孩子。”
  “怎么样?”父亲问道。
  阿弗纳感到非常震惊。他不相信父母亲是当真的。倒不是集体农场,而是他们要把他送走这个想法。尽管他喜欢待在法兰克福,但他也不愿意一个人待在那里。但是现在,必须回到与世隔绝的雷霍沃特似乎还不是太糟,可是现在他们又要把他送走。为什么?难道他的母亲这么恨他?
  此时此刻,他不愿意把自己对她的愤恨表现出来,从而让她感到满足。
  “当然,”他看着地板说。“我不介意。”
  “那好,”母亲满意地说。“那,就这么定了。”
  这是阿弗纳和他母亲之间一辈子都无法弥合的伤口。阿弗纳在震惊之余很快意识到他母亲把他送走并不是害他,而是相信集体农场对他有好处。他的第六感觉记录下了她的热情和真诚。他感觉到了她送他去集体农场这个主意背后的热忱。但她怎么能犯这样的错误?
  也许应该由阿弗纳来证明他的母亲错了。如果他对此持顺从态度——不,不仅仅是顺从,而是真的全心全意地投入进去,比其他所有的男孩子——那些真正的集体农场的农民更努力,工作时间更长的话就好了!这就是答案。他们看到他这样工作,就会给他的母亲写信,跟她说他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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