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菲利普·罗斯的关键词
作者:[英]斯蒂芬·阿米顿
菲利普•罗斯离过婚
罗斯离过两次婚,很难判断哪次破裂更糟糕,或者影响更大些。1963年,他与原配妻子玛格丽特•马丁森离异。这次婚姻灾难给数部小说提供了素材。马丁森激发了《波特诺伊氏症》中的“猴子”(玛丽•简•瑞德)和《我作为男人的一生》中的莫琳•塔诺波的灵感。后者是个要命的丧门星,把他的作家丈夫骗进了婚姻(罗斯发誓说玛格丽特就对他干过这码事,她在怀孕测试之前从一个流浪女人那里买了尿样)。1990年,他娶了长期的伴侣、英国演员克莱尔•布鲁姆,但五年后又离婚了,还吵得一塌糊涂,以致布鲁姆觉得不得不给这段婚姻来一个刻薄的回顾:《离开玩偶之家》(Leaving a Doll’s House,1996年)。在书中,她把罗斯写成一个充满控制欲、厌恶女人的恶魔,因为不喜欢布鲁姆那个十八岁女儿的谈吐,就把她赶出家门。罗斯针锋相对,在《我嫁给一个共产党》里创造了一个恃宠而骄的女演员夏娃•弗瑞恩,她是个野心家,写了部捅出一切的自传,毁了她丈夫。
菲利普•罗斯是他母亲的儿子
家庭关系始终是罗斯小说的中心。波特诺伊把自己那霸道老妈索菲亚形容为“我生平所见最难忘的人物”,应该说罗斯对他自己的母亲贝西也有同样的感受,虽然她对他而言更像圣人而非恶魔:“我母亲是犹太移民中特别用心的女子,她把在美国干家务活提升成了一种伟大的艺术。(别跟我家里任何人讨论清洁工作了,我们可是曾经沧海。)”他父亲赫尔曼,一位保险推销员,在作家的想象中同样形象高大,并成就了《遗产》(Patrimony,1991年),此书深情款款地描述了老罗斯最后的日子。
菲利普•罗斯多产
自从1959年的处女作《再见,哥伦布》,他已经发表了二十八部作品,眼下已快要过七十五岁生日,仍然没有丝毫金盆洗手的迹象。而罗斯丰盛的创造力最厉害的一点是,他愈老愈能写。
罗斯是凡人
罗斯年事渐高,他的主人公们亦如此。死亡替代了——嗯,基本替代了——性,成为他们的主要心思。在《垂死的肉身》中,大卫•凯普什说道,上了年纪,“你意识到所有那些至今不显眼的人体器官(肾、肺、静脉、动脉、脑、肠、前列腺、心脏)都令人沮丧地开始显眼起来,而你生命中最显眼的器官却注定要变得微不足道。”去年出版的《凡人》(Everyman)正是一份人到老年尊严失落的真实的采购单——叙述者开玩笑说,如果他来写自传,书名会是《一具男性身体的生与死》。而罗斯即将推出的小说带着一个不祥然而却有其特色的游戏书名,借自于莎士比亚:《鬼退场》。
罗斯非凡人
二十年前,罗斯也许能跻身美国最优秀的前十名在世作家,但九十年代那惊人的创作力将他推上了这批人的顶峰。
(菲利普•罗斯的《鬼退场》将由Jonathan Cape出版社于10月4日出版)
菲利普•罗斯自评
《波特诺伊氏症》的接受度很多人声称受不了其中的手淫。但那是愚蠢的。大家都知道手淫。他们真正受不了的是对一个犹太家庭描写的残酷程度。
作为一个犹裔美国人我对身为犹太人的意味一清二楚,这一点都不有趣。我是美国人……首先是美国人……这是我的语言。身份标签跟一个人实际上如何生活毫无关系……我不认为自己写的是犹裔美国小说。我不买那些谈论黑人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的混账文字。这些标签无非为了加强某些政治题目罢了。
如何比较厄普代克和贝娄对世界的烛照,对当下世界的呈现我挖个洞,把我的烛光打进洞里。
他的文学替身我是罗斯还是祖克曼?都是我……谁都不是我。
他的广度纯粹游戏和绝对严肃是我最好的朋友。
工作通往地狱之路是由进展中的作品铺就的。
年老激情依旧,但你变了——你老了。对女人的渴望变得更痛苦。性在哀怜中产生前所未有的力量。
恐惧死亡害怕籍籍无名,害怕自己不是活着的,简单地说,害怕没能感受生活,没闻到生活。但今天跟我十二岁时的区别在于我想开了,不再觉得人要死真是大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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