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要求明确 操作规范

作者:王立平

的几种情况,即为了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学术或研究目的而引用他人作品。但“在合理引用的原则下引用资料,版权法案并没有具体规定引用的数量,也没有对四种合理引用情况作细节规定”,因此,各出版社对“合理使用”的数量有不同的理解。
  在布莱克威尔出版有限公司看来,在美国,“合理使用(著作权)”通常是指“可以从一本书中引用最多400字的内容,或从一篇文章或一本诗集中引用不超过50字的内容”。而在英国和欧盟各国,对“合理使用”的约定是,“从受保护的一种(散文)作品中一次引用超过400字;多次引用总计超过800字”时,均需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这是布莱克威尔对欧美合理使用他人著作权作的解释。但是,各个出版社对“合理使用”的数量有不同的理解,对作者的版权清理要求也略有不同。
  通常情况下,许多出版商都不会许可作者大量引用其他出版物的内容;即使被授权,也会把引用的数量降至他们认为可以接受的程度,要避免提出更多的版权许可申请。布莱克威尔出版有限公司的建议是:最好引用多种出版物,而不是只引用某一种出版物;一本汇编读物或选集(anthology),引用自同一种出版物的内容不超过1/4,或系列汇编作品引用某一家出版社受保护的作品内容不超过1/4。
  如果一定要取得版权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作者必须直接与权利人联系。有些权利在出版商手里,有些在作者手里,有时,权利所有人还在出版社和作者之间不断发生变化。即使如此,也要找到权利人,并且要记录下与权利人联系使用许可的所有信件和资料。同时,“作者不能为权利人设定一个回复的截止日期,或者理解为没有回复就可以合法引用”。
  为了指导作者取得版权使用许可,布莱克威尔出版有限公司提出了申请使用许可的注意事项:获取版权许可的时间安排、申请许可的手续、著作权的保护期、合理使用版权的原则、文字版权的使用许可、图片和表格版权的使用许可、提交引用内容的复印资料、使用病人影像资料和照片的许可等。
  指导作者安排好申请版权许可的时间,准备好相应的申请资料。取得许可后,还要把定稿中引用他人资料的内容全部复印,与稿件一并交出版社。
  
  (四)交稿程序
  布莱克威尔出版有限公司还拟定了详细的作者交稿清单。作者交稿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稿件须有两份打印稿和一份软盘,打印稿须留两倍的行距;软盘的内容必须和打印稿完全相同:作者应保留一份所交稿件的电子文件;图表及说明文字齐全。
  第二,作者一定要仔细核对所有的注释和引文,正文中的注释和引文要与书后的参考文献目录一致。
  第三,作者使用他人的著作权,一定要取得许可,还要附上有关的联系信;对已出版著作版权使用许可的确认要完整、准确。
  第四,书名页应包括完整的书名、作者或编者的姓名、职务、职称、详细通信地址:目录完整。
  第五,如果是汇编稿件,编者应提供所收录文章或图书的作者名单,名单需包括篇名或书名、作者名、职务、职称,以及包括电子邮件在内的详细联系方法;交稿前,编者应将汇编作品各章节的定稿交原作者审阅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第六,如果有绪言、序、导言、各章节导言、缩写词目录、致谢辞、献辞、(卷首或章节前的)引语或格言、年表,也要一并提交。
  
  (五)审稿、编辑加工及其他后序程序
  (1)审稿及编辑加工程序。作者交稿后,稿件交文字加工编辑(Desk editor)和制作编辑(Production editor,由他们分别负责从排版到成书的各生产过程的编辑加工及协调)。有时,公司也请社外的编辑承担这些工作。首先是加工编辑审阅书稿,主要检查书稿是否符合公司的写作格式,审阅书稿内容,编辑、校对书稿。之后按照特定的规格排版、扫描图片。校样出来后,编辑检查错误。作者会被要求看校样、编索引。校样退回公司后,会再次交制作编辑改错,并按作者编排好的索引排版。编辑要确保所有的错误都被一一改正。这个过程完成后,即交付印刷、装订。
  (2)其他事项。书印出后,公司检查印制质量,并通知发行商,发布图书的出版信息,按订单供货。最先接到的样书会交作者、发行商、好书推荐人和书评作者。
  
  (六)支付版税
  图书出版后,公司会依照合同向作者支付版税。布莱克威尔每年1月31日向美国的作者提交1099表格,3月1日结算上一年度版税,9月30日结算本年度上半年的版税。
  
  二、国外出版机构与国内出版社接受投稿程序的比较
  
  与欧美出版机构的运作环境不同,国内出版社缺乏出版经纪人这个中间角色。国内各大城市存在着许多文化工作室、文化公司,主要从事图书策划、出版和发行业务。通过和出版社交易,文化公司间接获得出版资格,从而介入整个出版,乃至发行领域。国内也有一些版权代理公司,但大多只代理国外版权,向国内出版社或文化公司推荐并帮助他们引进国外图书的版权。还有一类文化公司,专门从事选题策划等出版的前期工作,直接向出版社提供编辑好的稿件,但这些公司还不像国外的文学代理公司,他们并不直接为作者服务,以作者代理人的身份向出版社或编辑推荐作者的稿件,代理出版事宜,所以,它们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代理公司,“中国出版经纪人还处在发育阶段”。在这种大环境下,作者宁愿亲自找出版社或委托朋友代理投稿或出版事宜。因此,作者投稿是国内出版社重要的稿件来源之一,国内权威的编辑学教材《书籍编辑学概论》,仍然把自然来稿列为出版社的第二个稿源。
  既然接受作者的投稿,就要为作者投稿或写稿提供更多实用的、精细化的周到服务。一方面,可以为作者投稿或约稿作者写作提供指导性的建议,让他们按照出版社的写作规范或出版程序完成创作,节约作者的时间,让他们为出版社提供规范的、符合出版社要求的稿件:另一方面,为作者提供这些服务,出版社也能从中受益,如可以节省大量的加工、整理稿件的时间,提高审稿、编辑的效率,优化编辑出版的程序和环节,节省图书的编辑成本。
  出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把每个重要环节细节化、规范化,才能提高整体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尽管这里我们只列举了布莱克威尔出版有限公司一家的接受作者投稿、指导作者写稿的程序,但实际上,凡接受作者投稿的欧美出版社。无一不是像布莱克威尔一样,在其网站上详细列举作者写作的各种注意事项和程序。可以说,这些出版机构为作者写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概括如下:出版程序公开化、写作计划细节化、稿件写作规范化、著作权使用合法化、交稿程序统一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者提交的写作计划,不但要有各章节内容的说明,还要有书稿读者群的分析。这为出版机构选择那些内容好、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书稿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依据。
  同时,欧美出版机构特别重视著作权的保护。为作者提供诸如如何判断引用的内容是否已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需要取得许可,以及非常专业、细致的获得授权许可的指导。出版机构收稿时还要求作者提供授权人的书面许可,监督作者合理、合法引人他人著作。作为传播者,出版机构尊重作者、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是在保护出版机构自身的利益。
  在接受作者投稿、指导作者写作方面,与欧美出版机构比较,国内出版社差距还非常大。在多数出版社的网站上,都没有详细公开或列举出版社的编辑、出版程序,也见不到具体的写作指南。即使有这样的服务,其内容也大多比较简略,起不到真正服务作者、投稿人的作用。
  至于著作权保护意识和行为方面,国内出版社与欧美同行的差距更大。对引用他人的著述,国内出版社还停留在要求作者注明引用内容的来源和出处,而对在注明资料来源和出处的情况下,作者到底引用多少内容算是合法使用著作权,还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尽管欧美的著作权法对合法引用他人著述的文字数量或界限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出版界还是基于各自的认识,提出了供作者参考的合理引用范围,并提醒作者在超出这个范围后,应主动与原作者或出版者联系,取得其授权。至于引用他人著作的图片和表格,更是明确要求,要取得所有权力的许可。
  中外出版环境不同,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国外同行的做法,但国外出版社编辑工作机构程序细化、对作者要求明确和编辑操作合乎规范等确实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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