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北京奥运会报道中的媒介融合
作者:庹继光
媒体和新媒体的劣势,这在奥运会传播过程中具有积极意义,对于那些处于移动状态、不便收看电视或上网的人士来说,手机报传递的简短信息满足了他们对于赛事进程和结果的急切渴求;最近两年,国内报纸也开始借鉴博客的优势,许多报纸开设了网络投稿平台,鼓励读者将文字和图片稿件发送到网络上来;同时,各地报纸还纷纷推出“我在现场”、“城事e闻”等版面,选择读者采写、发到网络平台上的新闻,予以刊登。这些方式完全可以在北京奥运会报道过程中发挥作用,增强报纸的互动性。
电视与网络新媒体也正在展开多平台、多方位、多渠道的深层合作与互动,传统电视既能保持自己的利益,又能形成集约化的宣传模式,从而获得更大的发展。例如,中央电视台获得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和互联网、手机转播权等多项权利后,其麾下的央视国际网站将利用新技术倾力打造奥运网络电视和奥运手机电视,建设以“视频、互动、多终端”为特色的奥运网络社区,帮助高速增长的新媒体用户收看最新最多最好的奥运节目。
媒介融合:分工合作诠释奥运精神
北京奥运会是一次重要的体育盛会,但有关北京奥运会的报道却绝对不能局限在体育的圈子里。各传媒不仅要充分满足受众对奥运会比赛信息的认知,更要在信息内容选择上突破单纯的体育报道方式,促使人们对于奥林匹克精神的全面、准确的理解。国际奥委会前任主席萨马兰奇说奥林匹克运动就是文化加体育,人类的各项竞技运动成绩和运动纪录,就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国际奥委会委员、国际奥委会文化与奥林匹克教育委员会主席何振梁也指出:“从一百多年奥林匹克运动的历史看,它之所以成功,原因之一是它对多种文化的兼容和尊重。这个明智的政策不仅确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多文化性,也使它更具吸引力和凝聚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多文化性正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财富和力量所在。”北京奥运会是在东方世界举办的奥运会,而奥林匹克精神是在西方体育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两者之间存在许多差异,我国传媒应携手合作,为奥林匹克精神在我国的传播作出贡献。
实际上,其他国家的奥运传播实践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示范:1988年汉城奥运会开幕后,有关奥运会赛事的报道。韩国媒体尽力避免“金牌至上主义”,大力宣传公平竞争与团结合作精神。韩国媒体教育民众,不要过于计较韩国运动员在赛场上的成功或失败,关键是展示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韩国媒体还教育民众,奥运会不仅是展示自我的舞台,也是学习别国长处与优点的难得机会。同时,韩国媒体也没有将奥运会仅仅作为体育比赛加以报道,而是将其升华为“人类大融合”的世界盛会,在奥运报道中巧妙地融入了韩国传统文化与艺术。在北京奥运会报道中,我国传媒也应把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作为重要内容,并贯彻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通过不同媒体的分工,使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首先要考虑的是注意发挥不同媒体的特长。作为平面媒体的报纸容易保存,便于观览,能够引发读者的深度思考,利用这些优势,可以刊登一些专家、学者阐述奥运精神和理念的文章,还可以举办一些奥运精神知识竞赛等,向读者宣传奥运精神。电子媒体、特别是电视最大的长处是可视性强,可以制作有关奥运精神的公益广告,可以借鉴百家讲坛等形式。让主讲者在画面、镜头中,以生动的语言传递奥运精神,尤其是北京奥运会的独特理念。网络等新媒体的优点在于互动性强,广大网民、百姓得以主动参与,由此网站可以组织一些话题,让百姓广泛展开讨论,促使他们在此进程中抛弃那些模棱两可的、甚至是错误的观点和认识,真正感受、领悟奥运精神的真谛。当然,作为传媒,无论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应该发挥新闻的力量,选择现实生活中的典型加以传播,或曝光有违奥运精神的恶劣行为,或赞扬弘扬奥运精神、体现北京奥运会三大理念的举动,让受众通过接受新闻,作出正确的判断。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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