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7年第4期


傅斯年攻倒孔祥熙

作者:杨天石

查而不办。在此情况下,他们便向参政员求助。
  在参政会上,傅斯年就此案作了口头质询,另一参政员陈赓雅即以准备好的一份提案相示,其中数目、证据具在,要求大会讨论,送请政府严办。傅斯年遂立即签名,领衔提出。
  傅斯年此次提案共有21人联署,题为《彻查中央银行、中央信托局历年积弊,严加整顿,惩罚罪人,以重国家之要务而肃官常案》,案称:“历年以来,以主持者特具权势,道路虽啧啧烦言,政府并无人查问。”“其中层层黑幕,正不知几许。”傅斯年等提出:1,彻查。由政府派定大员,会同专家、监察院委员、参政会公推代表(必为参政员)彻查中央银行、中央信托局积年帐目与事项,有涉及犯罪嫌疑者,分别轻重,一律移送法院或文官惩戒委员会。同时,此项彻查人员,得接受人民呈诉。2.改组。傅斯年等提出,使中央银行改隶财政部或行政院,取消中央信托局,将其业务移交战时生产局。在取消以前,仍须彻查有关帐目。两机构的历年主持者,应对其主持下产生的“众多触犯刑章之事”负责,一齐罢免;有牵涉刑事者,应一并送交法院。傅斯年等人的提案经参政会审查,作了局部修改后通过。在会上,傅斯年慷慨激昂地声称:“似此吕咸、熊国清之辈,如不尽法惩治,国法安在!”发言最后,傅斯年表示:这番话不仅在会场以内负责,而且在会场以外也负责。愿亲到法庭对簿。傅斯年的这番话使全场振奋,掌声雷动。
  尽管傅斯年等人的提案受到欢迎,但参政会主席团主席王世杰却以“恐被人借为口实,攻击政府,影响抗战前途”为理由,要求陈、傅等人自动撤消此案,另行设法处理。陈布雷也出面表示:“一经大会讨论,公诸社会,恐使友邦更认为我们真是一个贪污舞弊的国家,对抗战不继续予以支持,那末,影响之大,将不堪设想。”在此情况下,傅斯年等被迫同意不向大会正式提出此案。7月17日,傅斯年会见揭发此案的两位青年,拿到了全部证据。傅勉励揭发者说:“诸君爱国热诚,极可佩。我虽前已同意不在大会提,但此事总当使其发生效力。”
  重庆国民政府虽然想竭力捂盖子,但是,也有人竭力想把案子捅开。重庆地方法院向中央银行函询此事,最高法院也准备立案侦办,要傅斯年提供证据和材料。7月25日,重庆国民政府免去孔祥熙中央银行总裁和四行联合办事处两项职务。30日,行政院改组。这一切使傅斯年高兴之至。
  8月1日,傅斯年致函夫人俞大彩:“老孔这次弄得真狼狈。闹老孔闹了八年,不大生效,这次算被我击中了。国家已如此了。可叹可叹!”他决心把这场官司打到底,对夫人说:“这一件官司(国库局),我不能作为密告,只能在参政会办。此事我大有斟酌,人证物证齐全。你千万不要担心。把老孔闹掉,我至为满意。”次日,最高法院检察长郑烈致函傅斯年,要傅提供帮助,信中说:“满腔热血,不知洒向何地?此事如得公助,巨憝就擒,国法获伸,为公为私,当泥首雷门以谢也。”8月8日,国库局的几位职员致函傅斯年称:,据闻,“委座已与先生说情,国库局贪污案已了,不知可确否?”函件希望傅斯年“继续努力,为民众宣达任命,务使此案在法院中水落石出。”当日,傅斯年向参政会提交了一份说明书,同时录呈国库局几位青年的密告信。他表示,所有各节,均经详核,确信其为真,待法院办理此案时,当偕同几位青年出庭作证。
  傅斯年等人的提案经参政会通过后,其经历是: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密送国民政府核办”;国民政府转发行政院;行政院“密交财政部核办”。1946年2月,财政部报告处理情况,自我夸耀称:本部人员如发现,或据报“有贪污渎职等情事”,“均经派员严查,分别惩办”;“如有触犯刑章并移送法院办理”。至于傅斯年提案中的派员彻查要求,则称“似无必要”。两个“密”字,几句官话,将盖子严严实实地捂住了。
  民主和法治是治理腐败的必要条件。孔祥熙的倒台,国库局贪污案的曝光,和抗战时期国民参政会这一特定的民主形式的存在有关,但是,当时参政会的民主权力是极为有限的,司法又不能独立,蒋介石控制着包括党权、政权、军权在内的各种最高权力,为了护卫豪门利益,维护自己的统治,自然不可能按傅斯年等人的要求彻查,也不可能将案情大白于天下。
  
  主张没收孔祥熙家产
  
  孔祥熙虽然倒台了,继起的宋子文也没有好多少。看来看去,傅斯年逐渐对国民党绝望起来。
  1947年3月23日,胡适致函傅斯年,认为蒋介石有“决心改革政府之诚意”。28日,傅斯年复函胡适,对此表示怀疑,函云:“现在改革政治之起码诚意,是没收孔宋家产,然蒋公在全会骂人仍言孔宋不贪污也。孔宋是不能办的,CC是不能不靠的,军人是不能上轨道的。”一个腐败的政权自然不可能彻底反腐败。应该承认,傅斯年此时的头脑要比胡适清醒,不过,他仍然和蒋介石站在一条船上,不愿意也不曾想到要走开。这是傅斯年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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