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3期


我与真理标准讨论的开篇文章

作者:孙长江

布,4月邓小平就给中央写信,提出“准确地完整地”对待毛泽东思想的问题。这个时候,他还没有恢复工作。另一方面,把纲上到“砍旗”、“丢刀子”的惊人高度的,也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当时党中央的主席和一位副主席。
  (4)讨论的覆盖面遍及全国。各省负责人都表了态。
  (5)其意义之重大,按邓小平的总结,“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这是任何理论问题的讨论或争论都难以起到的作用。
  
  四、1984年的“奖赏”之谜
  
  在谈到《实》文的情况时,还有一件十分蹊跷的事,应该说一说。
  1984年10月11日《光明日报》头版下摆左边公布了“本报举行优秀理论文章作者授奖大会”消息,同时公布了“获奖的优秀理论文章篇目及作者名单”。其中头一项为“特别奖(一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78年5月11日)胡福明”。
  这是公然篡改历史和严重侵权的行为!
  试问,是谁给的这个权力,把《实》文的作者由包含不只一人的“特约评论员”,变成了胡福明一人?在这个名单右下角加了个小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的署名为本报特约评论员。”这个小注篡改了《光明日报》自己在1978年5月11日刊登这篇文章的整段历史!“特约评论员”不等于胡福明,任何人无权作这种篡改。
  更加有趣的是,刊登这个名单的第二天,光明日报社汇出了300元和一封给吴江和我的信,全文如下:
  吴江、孙长江同志:
  本报最近举行了优秀理论文章评奖活动,并于本月十日举行了授奖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荣获特别奖,奖金一千元,其中七百元奖给作者胡福明,三百元奖给参加文章修改的你们二位。现送上奖金,请查收,希今后继续给我们工作以支持。
  此致
  敬礼
  光明日报社(盖章)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二日
  这是一篇奇文。既然奖赏三百元,那就是说我和吴江都是奖金获得者;既然是奖金获得者,为什么不请我们参加这个授奖会?有人说是疏忽了,不是的。光明日报社有的同志曾专门向有关人员提出,应该请吴、孙参加授奖会,回答是“来不及了”。这位同志说,把请柬给我,我骑车送去,来得及。结果经请示,领导打招呼说,让他(指那位自告奋勇要送请柬的同志)“别管了”。不仅没有请我们参加,也没有请党校理论动态组的同志参加。当年主持发表《实》文的杨西光同志也没有参加,而《光明日报》关于这个授奖会的报道中,却又赫然写着杨西光参加了会议。
  我曾专程造访杨西光,想问清情况。这位当年在这场争论中斗志昂扬的老同志,此时十分无奈,不断说明“我什么都没有参加,不知内情”,不断对他们这样做表示遗憾。后来光明日报社搞了关于《实》文形成过程的介绍,据说是杨西光主持做的,大概是他想做些弥补的事情。
  那300元我们当然没有要,如数退了回去,并附函给当时的光明日报总编辑,内容包括:一、奖金我们不能收,退回;二、你们不了解这篇文章的形成过程包括署名的过程,为什么不事先和、我们包括杨西光同志商量一下?三、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文章形成的过程;四、指出,我们自始至终对文章负完全责任,“没有把文章责任推给别人,转嫁压力”。五、说明退奖金是“考虑到尊重历史和这篇文章的情况”,此外别无他求。奖金和信件是1984年10月23日发出的。
  这是一个谜。《光明日报》评奖的是“三中全会以来”的文章,《实》文不在此内,却作为特等奖处理,向全国宣布;对这篇特等奖文章的作者,又搞了一个偷梁换柱的戏法,“特约评论员”由多数变成了单数。既然“作者”是一个人,却又要分出一部分奖金给别人;既然要给人奖金,却又不让人参加授奖大会。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导演的,目的是什么?这里有两点可以肯定:(1)这个导演不是一个小人物;(2)这一套虽然笨拙但“用心良苦”的把戏,也不是冲一个小人物而来的。导演的目的在于篡改历史,抹杀中央党校特别是胡耀邦在真理标准讨论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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