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6期


少数必须服从多数

作者:任仲夷

策上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的情况,以致党内个人专断现象滋长严重,民主集中制遭到践踏,给党和国家带来了严重灾难。建国后,我们党天天讲民主集中制,却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多次犯大错误。这种情况在毛泽东晚年愈发严重。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随着毛泽东个人威望的增长,“他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例如,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了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论断,毛泽东在1957年就断然推翻了;到了60年代,由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权力过度集中在毛泽东个人身上,终于酿成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面灾难性的大悲剧。虽然当时党内多数人对“文化大革命”是不理解、不赞成的,但在毛泽东自己认为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正确”的个人专断条件下,所有不同意见均被说成“反对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反对正确路线”、“反党反社会主义”。林彪鼓吹的“毛主席的话就是最高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这种盲目服从的愚昧论,竟然荒唐地取代了民主集中制的党内政治生活秩序而成为当时的行动准则,这是那场给全党、全国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得以爆发并延续十年之久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极其沉痛的教训,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民主与集中之所以能够统一,正因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都是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精神实质,所以它们能够有机地统一起来,互相结合成了民主集中制这样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那种一说民主,就摘无政府主义、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或者一说集中,就搞专制主义、“一言堂”、“家长制”,都是与少数服从多数的精神实质格格不入的,是曲解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按我的理解,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和集中,应当是有先后的。哪个先,哪个后?我认为应当是先民主,后集中。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民主是基础。正确的集中,应是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决定。“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所指的集中,应当是在民主基础上形成的集中,而不是先有集中,再通过集中指导去形成民主基础。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对于涉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不是指一般的具体执行事项),尤其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进行集中时,都应当先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然后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当然,在决策前,领导者可以先有一个考虑意见或方案。而这个考虑意见或方案在提交给大范围(如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前,可以在小范围(如常委会)做个决定,但这个决定也应当在小范围内经过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民主基础上产生。先有考虑意见或方案不等于先集中,还是要先经过民主,得到多数同意后再集中,循先民主后集中的路子实行,由小范甲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到大范围的民主集中制。
  还要强调的是,要防止让少数服从多数走形式。一般地来讲,多数人都会同意正确意见的。应当特别防止那种情况出现,即某个或少数领导者的意见是错误的,却被坚持当成正确的意见,尽管多数人有不同意见,但仍按错误的意见作出决定。虽然这个决定也是会议通过的,但却不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多数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是靠个人权威才得以行事。例如,当年毛泽东个人发动“文化大革命”,他是策划了很久的。虽然也经过党的会议形式,是在中央全会上讨论了一通后作出决定的,但实际上,那个讨论并不是真正地听取多数人的意见,而是形式上表决,实质上是实行个人权威下的个人专断;所以,讲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的民主,必须是真正有民主的诚意,真正耐心地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大多数人的意见,真正体现民主的意图;决不是让民主走形式,搞口服心不服,“手服”心不服,违心地举手通过。虽然存在违心者个人也要负责任这一面——你既然不同意就不要举手嘛;但更有主要领导人要负责任的一面。为什么人家要违心地举手呢?还不是因为主要领导人没有真正的民主诚意而使人不敢讲真话吗?毛泽东晚年常有“要硬着头皮顶住”,“让人把话说完,天塌不下来”一类的话。我认为这些说法就不是真正抱有发扬民主、尊重多数的诚意了,那是不愿听、不耐烦的情绪表现。如果人家的意见是对的,为什么要硬着头皮顶住呢?对不同的意见,不能用这种情绪去对待。
  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做起来容易,但真正做到正确的集中,也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就不容易了。不要认为把民主集中制成天挂在嘴上,背得烂熟,就可以顺利贯彻这个原则了。我们处理得不好,还会出现民主发扬不够、集中变成独断专行的问题。什么地方发扬民主不够,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得不好,那个地方领导者的威信就不高,权威就被削弱,集中就受到影响。如果充分发扬了民主,正确地实行了集中,真正把大多数人的意见集中起来了,我认为正确的意见往往会被大多数人接受并通过的。如果领导者的意见是正确的,又经过大多数人充分讨论,大多数人是会服从的,领导者就能顺利地带领广大群众前进。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是真正有权威的集中,这样的集中才真正有力量,才能做到政通令行,避免那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出现。这就是我过去讲过的“顺路、顺心、才能顺手”的道理。现在我们按照邓小平理论指引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路子是顺的,再认真倾听群众意见,顺乎民心,工作就一定会顺手。我们不是常说相信群众能够辨别是非、通情达理吗?正确理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也应当以这样的思想观念作指导。如果领导者唯我独尊,唯我独对,听不得不同意见,尤其是不听大多数人的意见,那就必然无法正确地执行民主集中制。我们必须在学习和实践中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使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真正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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