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9期


德国顾问与国民政府的抗日战备

作者:章百家




  1936年4月,中德两国政府签订了《中德信用借款合同》。这个合同实际是将先前南京政府与克兰签订的合同升级为两国政府间的合同,同时由德国政府向中国南京政府提供一亿马克的货物信用借款。新的合同对加强中国的国防和战备无疑比前一个合同更为有利。但是,对德国来说,出售军火决不是为了援华抗日,这只是一笔生意而不牵涉政治立场。当时,纳粹德国正在加速重整军备,其陆军需要在中国检验其新式武器,国防经济部门需要获取并贮藏中国的战略矿产原料,工业巨头及军火商人需要向中国推销其产品并扩大销售,这几方面形成了推进对华贸易的坚定力量,并促使纳粹政府从后台走到前台。
  中德易货贸易的互利性质十分明显,当中国需要借助德国加强国防的时候,德国也需要中国出产的各类战略原料,其中最重要、最有吸引力的是钨和锑,尤其是钨。据有关资料显示,当时世界上钨产量80%集中在亚洲,而中国又是亚洲产钨大国。1932年至1938年7年间,中国钨产量占世界总产量之37.6%,德国每年需输入世界钨产量之半数,其中60-70%从中国进口。1935年更高达90%。因此,德国人愿意以军火同中国易钨砂来节省大笔的外汇。到1938年时,中国钨砂出口79%输往德国,军火进口的80%则来自德国。
  1937年6月,国民政府派遣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及海军部长陈绍宽赴德洽商军火货物交换及聘用德国军事技术人员等事项,德国政府再次肯定了易货贸易的原则,并表示愿调遣军事和技术人员来华服务。
  1936年和1937年是中方购买德国军火的高潮。中国从德国订购的海陆空军装备及军火物资种类繁多,大到飞机、潜艇,小到手枪、子弹,几乎无所不包。要弄清这一时期中德军火交易的细目和确切数额十分困难。一方面,由于战争的需要,中方的订单不断变更,例如潜艇订货最后就全部取消;另一方面,由于后来两国关系的变化,德方也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不过,现存档案还是披露了一些基本情况。1938年8月,中德双方对负责两国易货贸易的“合步楼”公司(简称HAPRO)的帐目进行清理,有关报告说明:自1934年8月中德易货合同实施后,中方向德方订货(包括军火和军工设备)总值在4亿马克以上;截至1937年10月,由德国运抵中国的军火为5000万马克。在随后的11月,应中方紧急订货,德方又从其国防军装备中抽调了5300万马克军火启运来华;12月,德方又启运了两批包括十几架俯冲轰炸机共值4400万马克的军火来华。如此看来,在中国抗日战争的最初阶段,至少有1.44亿马克(按当时汇率约合5816万美元)的德国军火物资运抵中国。这些装备缩小了中国军队与当时号称世界一流的日本军队之间的差距,对加强中国军队在抗战初期的作战能力起到不小的作用。
  
  德国顾问在华使命的终结
  
  1937年7月5日,即七·七事变发生前两天,法肯豪森似乎已预感到战争即将来临。他以总顾问的名义向中方发出一份建议,要求立即将整训完毕的国防军开赴华北各国防战略要地,以备不时之需。卢沟桥事件发生后,法肯豪森先是受蒋介石委派赴华北前线同中方指挥官会商抗日作战方案,随后又不顾德国政府禁令赶赴上海参与指挥围歼当地日本驻军的战役。
  8月13日,国民政府发起一场“先发制人”的打击,担任主攻任务的八十七、八十八师正是德国顾问一手调教的精锐部队。在法肯豪森看来,这是检验德国顾问整军成果的难得机会。八·一三淞沪抗战持续了三个月之久,经德式训练的中国军队在日军攻击下显示了较强的战斗力。但是,11月初,当日军增援部队在杭州湾登陆之后,战局急转直下,上海防御战遭到惨败。在中国军队溃退的过程中,耗资一百余万元修建的“东方兴登堡防线”未发挥任何抵抗作用就被抛弃了。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据估计,从淞沪抗战至南京失守,30万中央军大约损失了10万至18万人。精锐的新编师蒙受的损失最大,失去了1万名低级军官,从此基本丧失了独立作战的能力。南京失守后,德国顾问团大多数成员随国民政府撤往武汉,此后他们实际已没有多少工作可做。
  在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后的一段时间里,希特勒德国在对华关系上面临着困难的抉择。德国与日本一样,奉行对外侵略扩张政策。从1936年11月起,日本又成为德国反共产国际的盟友。德国势必支持日本的远东政策。可是,遭到日本侵略的中国,又和德国有着密切的经济、军事联系;中国作为战略原料的供应者和德国军火、工业品的巨大市场,是德国垄断资本家乃至德国统治集团难以立即放弃的。这样,德国要支持日本的远东政策又难免会损害自身利益。
  虽然在战争初起时德国宣布中立,并向中方表示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同中日冲突没有任何关系,但随着战争的扩大,德国的中立实际已难以维持,中德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例如,德国对中苏关系的改善深感不安,并公开向中国方表示不满;在中德贸易中,德方转而要求中方以外汇现款支付欠缺数额,甚至以停止向中国提供军事物资施压。只是由于中德双方有关人士的努力,两国关系才没有立即出现大的倒退,对华军火供应也又持续了一段时间。
  1937年10月下旬至1938年1月中旬,德国政府试图通过驻华大使陶德曼(Oskar P. Trautmann)调停中日冲突,以解决其远东政策面临的矛盾。这次调停失败后,德国政府接连采取了一系列迎合日本的措施,中德关系急转直下。1938年2月,希特勒宣布德国将正式承认“满洲国”。3月,德国单方面决定中止已实施多年的中国军事学员赴德训练的合作项目。4月,戈林下令禁止对华输出军火,德国外交部向中方交涉召回全部在华军事顾问。6月下旬,为迫使顾问们尽快离华,德方发出极其严厉的训令:凡不遵从者“即认为公然叛国,国内当即予以取销国籍及没收财产处分”。随后,德方以中国未能如期允准全体德国顾问离华先行召回驻华大使陶德曼,此后再未派出驻华大使。7月5日,以法肯豪森为首的德国军事顾问团离华返德。
  自1938年起,国民政府为挽回中德关系所作的外交努力几乎无一奏效,唯一的例外是德方又放行了一批军火。当年7月,经过中方有关人员和德国厂商的多次游说,德国政府最后默许将禁运前中方订购而应于7月交货的军火转交芬兰公司启运。这是运往中国的最后一批德国军火。在维持了几年冷淡的关系之后,1941年7月1日,德国正式承认南京汪精卫政权,重庆国民政府终于宣布与之断交。
  
  历史上被遗忘的一页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德合作可以说是在比较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的。双方合作的形式十分简单,蒋介石以私人名义雇用德国人,德国顾问只对蒋个人负责。这种方式绕开了国家间的合作可能遇到的种种难题。尽管两国有着不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但合作者近似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却基本填补了这个差异。
  蒋介石对德国顾问是高度信任的,德国顾问团在中国的工作也推动了中德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军事是双方合作的主要领域。德国军事顾问的作用在于向国民政府的军队初步灌输了现代军事观念,帮助建立了一支比较现代化的陆军示范部队,改进了中国的兵工后勤系统,大批德制武器和军工设备的输入提高了中国军队的战斗力,也为德国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一个有趣而奇特的现象是合作双方并没有共同的战略目标,两国的合作并不针对特定的第三国,合作只是为了各取所需。然而,正是这一点最终使得双方的合作难以为继,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和德日之间日趋紧密的战略关系,注定中德两国要分道扬镳。
  中德之间的军事合作在历史上并没有留下多少印迹,这不仅是由于德国顾问历经十年训练的中国精锐部队在抗战的头半年里就消耗殆尽,更重要的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本身所具有的反法西斯性质使这段历史不愿被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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