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思考

作者:陈家阳




  三是人口和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实行计划生育以后,全国少生了3亿多人。与此相伴,老龄化的速度加快,而且老龄化还有不同的特点:一是老龄化速度快,我们用20年的时间从一个成年型社会过渡到一个老年型社会,这个过程在很多发达国家用了40年、60年甚至80年;另一个不同的是多数老龄化的国家都是先富后老,但我们是未富先老,我们6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总人口的7%的时候,我们的人均GDP是850美元,而日本在达到这个老龄化程度的时候已经达到人均GDP1600美元。随着人口的变化,家庭也出现新的变化,就是家庭越来越小型化。
  四是就业人口发生了变化。最近几年就业问题成为一个发展的瓶颈,主要是因为就业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按照GDP8%的增长速度来计算,我国每年至多能够创造900万个就业机会,2004年是近年来就业最好的年份,全国创造了960万个就业机会。但是还有1000多万人没法找到工作,全国大概800多万失业人员,五六百万人下岗,一二百万失业农民工和几十万待业大学生。
  五是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在计划经济时期,或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基本上是按照“单位制”组织在进行管理。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先后实行了住房自有化、社会保障社会化、就业和后勤服务市场化等一系列改革,这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同时也使单位的很多整合功能在弱化。大量新生的就业部门多数采取了非单位制的管理办法。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管理方式正在发生从单位到社区的变化。
  六是文化和价值观方面发生了变化。一方面,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推进,人们在很多领域里,关于效率、时间、实现价值等方面观念的开放和转变确实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阶层和利益的多样化,也出现了在价值领域里的多样化和价值认同上的差异,不同的区域、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年龄段人口,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差异很大。目前社会上多数矛盾还都是利益矛盾,但价值冲突正在日益成为一种新型社会冲突形式。
  以上这些变化,都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很大影响。我们必须正确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大力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记者: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理解。作为一名社会学家,您认为应该如何把握它的内涵?
  李培林:尽管学术界对社会协调、社会团结、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研究由来已久,但如何在市场经济和利益多样化的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论对理论还是实践,都还是一个新课题。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和谐社会和理想社会的关系。和谐社会并不是要给大家建立一个新的乌托邦。我们要针对当前需要突出解决的问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目标,它和理想是有联系的,但是有很重要的区别。
  二是和谐社会和富裕社会的关系。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相对富裕的社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也不可能在贫穷的基础上建立和谐社会,所以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这条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把发展作为执政党的第一要务,这是一个基础的东西。但是光富裕起来也还不行,还要看财富是怎样分配,是不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普遍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是和谐社会和稳定社会的关系。没有基本的稳定,不可能和谐,但是反过来讲,光有稳定没有活力也不行。这个社会还要有使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知识、技术、才能、管理、资本等,都能迸发出它的活力。如果能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在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情况下,还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量,这才是真正的和谐稳定。
  四是和谐社会和公正社会的关系。胡锦涛总书记提到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之一就是公平正义,但公平和正义两个词有不太一样的含义。公平的外文叫equality,它表示是一个测量的东西,它的差距多少,平等不平等,这是公平。但是正义和公正,外文叫justice, 它是一个价值上的普遍看法,要使民众有社会公正的认同,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利益关系问题,现在多数社会矛盾都是和利益相关的。
  五是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关系。社会和谐是小康社会的一个目标,但它更是一个长期而伟大的任务。建设和谐社会不能太心急。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不能说建立和谐社会就有可能消除矛盾。现在的一些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马上又出来了,和谐社会还是一个比较长远的目标,要有阶段、有步骤地建设和谐社会。如果通过很多年的努力,在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也能使社会不断走向和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会有更强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国际影响力。
  
  “我们在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
  和谐方面一定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记者: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怎么做?
  李培林:胡锦涛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提到,虽然我们说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增长并不等于发展,GDP的增长也不等于社会进步。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解决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过去,我们往往把社会发展的问题当作次要的问题来理解。在发展规划里,只是国民经济计划,没有社会发展的规划,一直到第六个五年计划,才改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但名字改了以后,社会发展写些什么内容还是不明确。直到第九个五年计划的时候,才把社会发展所写的内容逐步系统化起来。社会发展问题,如人口、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环境保护、科技和教育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花钱的领域,而且是经济本身的一个问题。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但是关键是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
  第二,要解决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和社会关系基本上采取一种政府包起来的办法。后来在管理社会方面基本上采取引进市场经济机制的办法。比如在发展社会事业领域,引进了市场机制的一个重要做法,就是鼓励“创收”,以弥补财政上的短缺,发展社会的公共事业。但实践结果表明这不是好的办法。市场是起一个基础的资源配置作用,但社会事业部门要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在这个领域不能完全按照企业办法来做,需要一套不同于企业核算的社会核算的方式。同时,市场本身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政府还要做宏观调控,要维持市场的秩序。
  第三,要解决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问题。利益关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很多变化。现在调整利益格局主要涉及的是一部分工农基本群众,一是务农的农民,二是农民工问题,三是国有企业失业下岗职工这一部分。解决好基本群众关系,对社会稳定,继续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要解决好公平和效率的问题。过去我们一直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报告里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其实不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实际上公平和效率原则都是贯穿于整个收入分配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公平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效率,而效率问题解决不好,也谈不上公平。过去经济学里对效率对应的“公平”概念,其实主要是指结果。但这个概念在目前人们的一般理解中,要宽泛得多,也包括机会公平、权利公平、程序公平等。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并不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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