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一个世纪的经济学大论战
作者:谢明干
定社会主义社会实行计划经济,市场机制只是国家宏观调节的一种手段;国家仍然直接管理企业;市场只是指“受管制”的商品市场而不包括其他市场等,但他在社会主义经济要引入市场机制、要分权而不是要集权方面,显然比他的前辈们前进了一大步。
曾任捷克副总理的经济学家奥塔·锡克着重从经济利益方面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引入市场机制的必要性。他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各自的具体耗费的劳动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着矛盾,具体劳动要转化为抽象劳动并取得报酬,必须通过市场。中央的决策主要是在宏观方面,尤其是在总量分配方面;企业的决策,不仅是短期决策而且包括长期决策,应由企业自己根据市场情况制定,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应由企业自己作出决定,中央不应也不可能把所有决策都包揽起来。
迄今为止,西方理论界围绕这个命题的研究、争论一直在进行着,而且结合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日益深入。不少学者曾经断言,计划和市场是不可能结合(或兼容)的,或者是搞市场经济,或者是回复到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统得过多过死的计划经济。正如布鲁斯1990年7月所说:“计划与市场兼容的问题是改革家们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无论对哪一边的‘原教旨主义者’来讲,这个问题不管他是马克思主义的无所不包的集中计划主义者来讲,还是哈耶克自由放任的市场主义者,计划与市场兼容的问题都是不存在的。”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理论上争论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计划和市场应当结合而且是可以结合的,“只有教条的社会主义者和教条的反社会主义者,才把计划和市场看成不相容的对立物”,问题在于计划与市场的结合采取何种方式,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还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1991年5月,日本经济学家正村公宏说:“不管‘西方”东方’,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观不是‘或市场或计划’两者择一,而是谋求‘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观点”,“但是对如何使‘市场’要素与‘计划’要素结合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有人主张“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同时,引入计划调整(通过公共机关的计划和对策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要素”。有人则主张“以计划经济为基础,同时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比较多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应当而且可以和市场经济兼容,应当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来实现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布鲁斯说,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改革者只想在国家计划框架内,恢复市场机制的合法性,当时的改革基本上是把市场限制在产品市场的范围内,即建立“带有受调节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模式”。而现在,“日益不是改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问题了,而是用完全成熟的市场制度代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在苏联和后来的俄罗斯,在中国,关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兼容的问题,也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并在实践上进行过许多探索,走过曲折的道路,付出过沉重的代价。中国在1979年改革开放之前,虽然经济管理体制有过几次变动或调整,但由于始终没有摆脱传统的僵化思想的禁锢,把“市场”、“商品经济”视为背叛社会主义的异端,加以压制、排斥和打击,以致经济没有活力,市场商品匮乏,群众生活困难。1979年以后,虽然改革开放不断向前推进,但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争论,关于社会主义能否与市场经济兼容的争论,时起时伏,一直没有停止过,有时甚至还很激烈,致使改革开放进程受阻、停滞。大的争论就有两次:
一次是1982年至1983年。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限于资本主义社会,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是有些人坚持改革开放前的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只能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认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是不正确的,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相容的”,是“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等等。总之,他们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为必须排斥的异物。直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之后,争论才暂时收敛,多项改革才得以展开。但由于受旧观念的影响,仍然把商品经济、市场关系局限在一般的劳动产品的范围内,而认为劳动力、土地、资金都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和受市场规律支配,也就是说这些重要的资源的配置仍然是依靠行政性计划而不是依靠市场的力量。因此,改革还是浅层次的,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只是在“放权让利”、“承包经营”上徘徊,未能深入到较深的层次上去。
另一次是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1990年至1991年反对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反对改革采取市场取向的僵化思想回潮,甚至要对十多年的改革进行全面批判,说“市场经济,就是取消公有制,就是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说市场取向改革是走“资本主义化的邪路”,“让市场成为资源的主要配置者,不重视乃至削弱和否定计划经济的重要作用,必然会导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瓦解”,认为改革开放中“遇事都要问姓‘社’还是姓‘资”,。尽管邓小平在1990年再次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有市场,但是那些人还是重弹“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的老调,断言改革的市场取向“等于资本主义取向”,是“改掉社会主义而搞资本主义”,以致在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引起很大的混乱。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亲自到武昌、深圳、珠海和上海视察,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再次强调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他还说:“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根据邓小平的这一精辟思想,经过经济界的反复讨论,在基本统一思想的基础上,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及时作出如下的结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节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施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节。”中共十四大还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3年10月,在总结这10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尽管在此期间仍不时出现一些否定改革的杂音,如指责改革“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说“从1992年开始,资产阶级自由化向四项基本原则展开了猛烈的反扑”之类,但是“邪”不压正,人心思改,邓小平南方谈话和这两个《决定》,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正在指导和推动着中国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并且为发生在中国半个多世纪的争论,实际上也为世界一个多世纪的争论,作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科学结论。
(本文摘自陈锦华、江春泽等著《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一书,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出版)
(责任编辑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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