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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节制生育到计划生育
作者:汤兆云
育”的观点。1957年10月,他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说:“计划生育,要公开教育,无非也是来个大鸣大放、大辩论。人类在生育上完全是无政府状态,自己不能控制自己。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节育工作的重视,有力地推动了节育政策的制定和落实。1957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提议因节育施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的职工按劳保条例给予经济照顾,同年10月国务院予以确认。
“人多议论多,热情高,干劲大”
正当我国人口控制工作逐渐走上健康发展轨道之时,1957年夏,在整风“鸣放”高潮中突然开展的反右派斗争以及随后的“大跃进”运动中止了这一工作。
这一时期,毛泽东关于中国人口问题的思想一直处于矛盾之中。1957年2月,他对马寅初“控制人口”的主张还表示赞赏;但不久他就提出“人多是好事”的观点。《红旗》杂志文章《大踏步前进的九年》据此说:“解放了的人,作了自己国家主人的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自觉的能动性究竟有多大,决不是反动阶级的头脑能够设想的。”“而当人民挣脱了重重枷锁,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之后,人民群众成了土地和机器的主人,从被迫劳动变成自觉劳动,人口众多就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和文化更迅速发展的极重要因素。”1958年4月15日,毛泽东在《介绍一个合作社》文章中写道:“除了党的领导之外,六亿人口是一个决定的因素。人多议论多,热情高,干劲大。从来也没有看见人民群众像现在这样精神振奋,斗志昂扬,意气风发。”
在这种政治气氛中,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不点名地批判了马寅初和他的“新人口论”。陈伯达、康生的发难把批判马寅初及“新人口论”运动公开化。1958年5月4日,陈伯达在北京大学60周年校庆纪念大会上说:“马寅初要对他的‘新人口论’作检讨。”7月,康生在北大作报告时当面指责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是“马尔萨斯的马家”,而不是“马克思的马家”。同年5月9日,《光明日报》开辟专栏批判文章。下半年,北京大学校刊和学报发表了18篇批判文章。同一时期,参加批判马寅初学术思想的多达200余人,他们先后在《光明日报》、《文汇报》、《新建设》、《经济研究》等全国性报刊发表了58篇批判性文章。这些批判文章给“新人口论”冠以三顶“大帽”:说它是马尔萨斯主义,否认“人多是好事”这样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原理;说它否认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为“人口相对过剩”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下是不会出现多余人口的;说他对6亿人口缺乏感情等。这一时期,一些同意马寅初“新人口论”观点的人,如著名人口学家吴景超、陈达教授等人,都被打成了右派分子。
1959年庐山会议后,“反右倾”运动风云再起。由于马寅初一直拒绝做检查,康生非常恼火。他要求北京大学从政治上批臭马寅初,然后将他调离。从1959年12月到1960年1月,北京大学校园里贴了数千张大字报,还有一些人把大字报贴到了燕南园36号马寅初的住宅。北京大学全校性的批判大会开了三次,还组织了一次有200多人参加的面对面批判会。同一时期,全国各大报刊再次发表大量文章,批判“新人口论”,并且说马寅初是“假学术为名,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历史上几十年一贯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
“你们开展农村卫生工作后,要搞节制生育”
1959-1961年,由于“大跃进”运动的影响,加上自然灾害的侵扰,粮食严重短缺,中国进入三年困难时期。三年困难时期过后,中国人口出现了战争和灾难之后的补偿性生育,以更快的速度增长。196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99‰,比上年增长了23.21个千分点。1963、196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攀升。1963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33‰,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
面对人口与粮食的尖锐矛盾及居高不下的人口自然增长率,1962年2月7日,周恩来首先再次提出要“节制生育”。他说:“从长远来看,我们不仅要减现在的城镇人口,减现在的职工,还要控制人口的增长。在人口多的城市,在人口密的地区,应该提倡节制生育、计划生育。至于人口稀的地方,像江西省的农村,或者边远的省、自治区,比如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那些地方多增加一些人是好的。这也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很明显,处在实际经济工作第一线的国务院总理,在实践工作中已经感受到了庞大人口及人口快速增长的沉重压力。
1962年1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示》认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止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指示》把节制生育、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强调为“既定的政策”,说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已对实施节制生育的人口政策有了明确的认识。这在新中国人口政策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1963年至“文化大革命”之前,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节制生育问题作出指示。1963年2月,周恩来强调:晚婚和节制生育,是卫生保健中关系到全民族健康和全民族前途的问题;这个问题过去曾经提倡多次,但重视不够,常常放松;我们是人口众多的国家,人口虽多,应该肯定是好事,但是长处中也有麻烦;要节制生育,一对夫妇生两个就够了。1965年1月9日,毛泽东和美国友好人士斯诺谈话,斯诺问:“主席对中国计划生育的进程感到满意吗?”毛泽东回答:“不满意。在农村还没有推广。最好能制造一种简便服避孕药品。”1965年8月,毛泽东对卫生部负责人说:“你们开展农村卫生工作后,要搞节制生育。”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督促下,1963年10月,卫生部对不利于节制生育的职工生活福利、劳动保险、公费医疗等规定进行了修改:今后职工做节育和结扎手术,一律免费,并且给以短期休养时间,工资照发;居民做节育和结扎手术的费用,可以酌情减免。同时政府还大力提倡晚婚,并做出限制早婚的全国性统一规定。
为了使节制生育的人口政策落到实处,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开始组建。1964年,国务院成立由国务院秘书长任主任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期,各省、地市级计划生育组织机构也开始组建。 ,
计划生育专门机构的设立,活跃和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1964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生育技术工作经验交流会;1965年2月,国务院在实行“晚稀少”生育政策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山东省文登县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同年7月,国家计生委在天津市召开了计划生育座谈会,介绍天津市的经验。
节制生育实际工作的开展,又使在批判马寅初“新人口论”运动中中止的有关节育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