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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贪胡长清(上)
作者:三木子
胡长清转业到地方工作的时候,适逢邓小平拨乱反正,大力推行教育制度改革,已重新恢复了高考。再加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党开始强调尊重知识,选拔有文凭的干部。这使原来就对大学校门心驰神往的胡长清又萌发了上大学的念头。经过几个月的刻苦复习,1983年,他终于通过成人高考,考入湖南师范学院中文系大专班脱产学习,两年后,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胡长清毕业后,就被组织安排到了湖南省保险公司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上半年,他因工作出色被国家保险总公司借调到北京工作,1986年下半年被正式调到总公司办公室担任负责人,并由他担任主编,创办了《中国保险》杂志。1987年,胡长清的妻子和子女都随调进京,妻子被安排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作。1989年,成立国家税务局时,需要一个年轻、能写文章的干部,有关领导不假思索地推荐了刚到不惑之年,显得精明强干、能言善写的胡长清。胡长清便调入国家税务总局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第二年又升任办公室主任。
胡长清在国家税务局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有一段萦绕心怀的经历,特别值得一提。1992年胡长清率团带领全国各省税务局局长去法国巴黎进行税制改革的十九天学习培训,这是胡长清第一次出国,却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也对他日后的犯罪演变产生了重要的潜在影响。这次出国学习,使胡长清在几个方面大开眼界,一方面看到我国税制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差距,法国的税收管理十分严谨,全国电脑联网,税收完全靠纳税人自觉交税,而税务部门主要是进行稽查,而我国税收则是以征税为主。另一方面,也看到西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和我们很不一样,显得更加丰富多彩。胡长清对西方的文化和物质生活羡慕不已,很想去巴黎的“红灯区”看看,但又不敢去,后来,胡长清对党心怀异志,总想全家移居国外,就是发端于此。
这次出国学习考察,使胡长清深感法国的税制和征管模式的先进,很值得我国学习借鉴。于是,胡长清在学习考察期间就撰写了洋洋万言的考察报告,其中对我国的税制改革提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意见,回国后交给了国务院税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领导都参阅了报告,这个报告应当说对当时推进我国税制改革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胡长清的报告引起了有关领导重视,于是1993年3月,国务院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给胡长清打招呼:“税制改革今年要有大动作。”并让他参与分税制改革的设计和实施,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改革方案的汇报时,胡长清还曾做过专题汇报。
胡长清当时虽然并不直接从事税收征管业务工作,但他处在办公室这样一个综合职能部门,又善于思考问题,钻研业务,这使他对如何做好征收工作,克服当时税收工作中的一些弊端还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他深知税收对国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稍有闪失,国家财政就失掉一块。因此,要谨慎地用好这一手段,要严格规范税务工作中的权力,使之正确行使,而不能为个人谋取私利。他力主对出口退税、流转税减免严格规定,层层把关,而在分税制改革中,他又建议取消减免税。客观地说,这时的胡长清年富力强,具备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领导水平,而且当时他的工作也算勤勉努力,兢兢业业,用他的话说是每天“两眼一睁,忙到熄灯”。
此时的胡长清在税务系统可以说地位不低,也颇受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赏识。由于他毕竟不处在分管具体业务的司、局,不像那些部门掌握了业务审批权,登门相求者趋之若鹜,而自己所在的办公室,每年挂历都得不到几本,因此他的内心感到很不平衡。这种不平感促使他利用自身有限的有利条件,通过旁门左道去追求名利,满足自己被抑制的内心欲望。其实这种通过旁门左道的牟利行为,胡长清在湖南工作期间就已尝到了甜头,他曾和别人一起倒卖钢材、柏油获利几万元。而如今官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主任,追名逐利自然要比在湖南工作时方便多了。几年间,他为银行高利揽储,获利息分红20万元;参加税务系统下属企业集资入股,分红20万元。胡长清自幼就喜好舞文弄墨,擅长书法,长期练字不辍,这也为他牟利提供了条件。他与人合作出版收藏画、书法挂历、台历获利16万元,他还担任北京大学的书法兼职教授,结交文人雅士,常到北大、北戴河、河南等地讲课撰稿,参加笔会,获利10余万元。
在胡长清看来,要不断牟取利益,就必须掌握权力,而且要逐步掌握更大的权力。因此,他对权力、地位看得特别重,处心积虑如何接近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他努力工作,提高素质,展示能力,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在实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如果遭遇某种影响他仕途发展的客观阻碍,而他又无力扭转或打通时,他就要想方设法绕过去,重新延续他向上登攀的轨迹。也许是他早年吃了太多的苦,受了太多的磨难,人到中年后,命运也总是一次次垂青于他,使他的从政之路有如神助,总是“东方不亮西方亮”、“柳暗花明又一村”。
1993年下半年,胡长清完成参与分税制改革的任务后,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告诉他,由于年龄到限,他即将告退,他退以后要安排别的同志。这使胡长清感到短期内他将很难再上台阶。就在胡长清内心感到失落的时候,恰好当时的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委托中央统战部为他物色一位懂经济工作的副局长。这个消息很快就被善于结交朋友的胡长清从有关领导那里获知。当时有关领导还问他是否愿去。当然,真要离开税务总局这样一个权力部门,胡长清还是很难下决心说走就走的。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胡长清还是在妻子的支持下向有关领导报了名。胡长清时年45岁,工作业绩不错,很快就考察通过,走马上任。
到宗教局后,胡长清运用过去积累的经验,把自己分管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第二年局长主持党组会,通过了胡长清为中青年干部第三梯队的决议。但是出乎老局长的意料,1995年初老局长退下来后,中央统战部的一位局长被任命为新局长。
就在胡长清仕途似乎又一次受挫的时候,机会又一次恰逢其时地降临了。1995年3月,胡长清遵照当时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的命令,率团前往泰国迎取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舍利子回国后,宗教局人事司司长向胡长清报告说,人事部有个通知,中央要从国家机关各部委选调一些司局级以上干部下派省里担任领导工作,国务院直属局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名。胡长清立刻动了心。他和妻子商量时,妻子想来想去还是支持他下去,知夫莫若妻,她深知仕途发展就是胡长清的命根子,丧失了这次机会或许他以后会抱憾终生的。她说:“你放心去吧,家里的事都有我承担。”
于是,胡长清打定主意,给组织人事部门写了一个报名要求。胡长清当时有个想法:自己在省级政府机关工作过几年,到中央工作八年时间,也都是在经济综合部门,具备地方和中央工作经验,到省里工作不会感到失落和无奈。由于胡长清下派担任省长助理,属于“平调”,没有费什么周折就被批准了。
中组部有关领导找胡长清谈话时说:“原来想安排你到安徽当省长助理,但考虑到江西班子比较团结,并且这几年发展比较快,所以派你到江西当省长助理。”就这样,胡长清来到江西,踏上了一条身败名裂的不归之路。
二一个特殊的女人
综观胡长清的犯罪史,不能不提到一个与胡长清同姓的女人,正是这个女人,使胡长清给自己的犯罪记录留下了重重的几笔。
胡长清对女色的占有欲就像对金钱的占有欲同样强烈,而他对金钱的贪欲的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对女色的贪欲,因为要博得女人的欢心,也得大把大把地花钱,反过来对女色的贪欲又进一步强化了对金钱的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