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我的失身生活

作者:陈铁军



遗留给我的那间阴暗狭窄的小房。我就是不回去也能知道,自我脱逃之日那儿里里外外都围满了人。这些日子我每天都到不同的宾馆和酒店,在客人走后尾随清理卫生的服务员进入到房间,并在她们干完活离去后继续停留在房间里。由于我工作的单位所租赁的就是这样的房间,所以我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只要我再出去的时候不从里面把门锁住,我就取得了这间房间的临时居住权。之后我便离开房间进入附近的超市。挑选、拿取我这天必需的生活日用品。这比出入宾馆酒店的难度要稍微大一些。因为我所选取的东西不像我一样可以来去自由。不过我总能找到一些可以渗透出去的漏洞,譬如专供超市上货或职工进出的通道等。虽然后来他们确实加强了防范,但是毕竟我在暗处他们在明处。最终还是破绽百出、顾此失彼、防不胜防。当然我的这种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譬如有一天我刚从超市回到房间。正准备像往常一样慢慢享用这些大包小包裹着的好东西,突然房门一响服务员领进来一位新客人。客人看到东西还以为是前一位客人遗忘的,居然就在我面前毫不客气地大吃大喝起来。等于我忙活半天最后给他做了一锅菜。
  但是接下来的报道便是纯粹的假新闻了。接下来的某一天我由于无所事事在街头报栏前停留了片刻。却不料竟在此前几天的晚报上看到几则这样的消息。一位夜行妇女就在街头拨打了110,对闻讯赶来的巡警说她正在路边正常行走着,忽觉胸前被什么东西猛抓了一把。低头一看脖子上的白金项链不知何时不见了。该女人说她可以肯定项链是被人抢走的,因为类似经历此前她已有过一次了,只不过那次的抢夺者是两个骑摩托车的小流氓,而这一次因为街灯明亮她看得很清楚前后左右都没有人。一位路经本市的外地司机也向警方报案说,他把车子停在饭店门外进去吃饭,出来却发现锁在车里的大哥大包失踪了。包内装有现金、手机、信用卡和商务通。他这顿饭总共吃了不到半个小时,离车时还特别确认了一下已经锁死了车门和车窗。吃饭过程中没有听见车中警报装置发出任何声响。看车的饭店保安也证实在此期间没有人靠近过车辆。还有一位鳏寡独居的老人的经历更是离谱,这日他正在睡午觉忽听得有人按门铃。但是开门之后却发现外面根本就没有人,误以为听错了的他锁好房门继续睡觉,却不料午后醒来看到整个家不知被谁翻了个遍,经查点丢失了全部现金和存折。这个老人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始终坚称他整个下午就开过那一次门,诡异的是警方在现场门窗上没有找到任何撬压扭别的痕迹。总之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而警方,我不知道在此前他们是如何解释这类无头案的,但我知道我的出现使得他们终于找到了一只替罪羊。自从有人在超市系列失窃案中联想到我之后。我就成了他们为自己的无能辩解的理由和借口。每当他们在一桩案件中感到无所作为、丢人现眼时。包括上述不知哪王八蛋作的案,便将屎盆子一股脑儿扣在我头上,对舆论称“很有可能是失踪的隐形人所为”。这简直就是对我的肆意诋毁和栽赃陷害。我曾未经许可拿过超市的东西是不假,可那完全是由于我无法正常买东西这一客观因素所致。而且所拿东西的品种也仅限于生存必需的范围内。但是在这些信口开河的人们的一致指认下,特别是这些报纸贴在一起给人的连续阅读效果。本来什么狗屁都不是的我。竟成了一个无孔不入、无所不为、无法无天的江洋大盗。站在阅报栏前的我差点儿没被他们的张冠李戴气昏过去。
  尤为令我感到气愤的是被报纸如此这般大肆渲染一阵后。我竟不知不觉成了我们城市的无形却实在的威胁。由于我仍像从前一样行走、生活在人群中,而人们却看不见就在他们身边的我,这一时期的我就像监视器和窃听器_样。看到、听到了许多令我意想不到的东西。随便举个例子比如说——有一次我路经一条胡同里的一个住家户,看到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妇拎着菜篮子从家里走出来,俩人都已经走出好远了老太太又想起什么似的站住了脚,非让老头子再回去看看门是不是确实锁好了:“别再忘锁了让那个隐身的毛贼钻进去。”还有一次我在某饭店旁的公共厕所里。正为尿了半天也尿不出来而苦恼着。一前一后进来两个已喝得面红耳赤的人,后面那人一进来便塞给前面那人一个信封道:“张处长这事儿我可就拜托给您了。”被称作张处长那人连脱了一半的裤子都提在手里不脱了:“你怎么敢在公共场所来这一套,万一被隐形人发现举报了怎么办?”甚至有一次我正在公园里目不旁瞬行走着,路边长椅上一个男人把手伸进一个女人的衣裙里,虽然我连看都没看见女人仍像挨蜇似的打掉男人的手,神色紧张地东张西望了老半天,训斥男人你也太不要脸了,大白天动手动脚的也不怕人看见:“说不定那个隐形人这会儿就在这附近。”总之我就像是无所不在的空气。已经渗透到了我们城市人们的日常生活里。在我的阴霾的笼罩下,一时间每一个人都觉得仿佛被剥夺了隐私权,不论干什么都有人在旁侧窥视甚至监视着。这种被裸露和不自由的感觉令他们一想起来便忐忑不安和恼羞成怒。我操他妈的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本来这里面没穿衣服的那个人是我,现在却反过来成了所有衣冠楚楚的人。
  本来无缘无故地替人背黑锅就已经够委屈我的了,却不料还有比这更委屈的就是找不着说理的地方。受尽冤枉的我本想状告他们诽谤和诬陷。但是直到这时候才发现这世上人人都可以说话,唯独只有我不知何时被剥夺了话语权。换言之也就是不论别人怎样冤枉我我都只有默认了。都不能为自己做任何无罪的抗诉和辩护。因为我只要稍微一出声。就等于把自己重新暴露在了人们的视野里。就有可能被人们不容分说戴上枷锁和镣铐,到那时候哪怕浑身都是嘴只会更加说不清。这简直就是强奸啊!谁能相信这世上竟有这等蛮横无理的事情,而且这事情不偏不倚偏偏发生在了我身上。一开始我就像所有被奸污的人一样,虽然愤怒到了极点还是决定忍辱含垢算了。这事儿传出去其结果只能是我更加没法做人,但是没想到没过多久我便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了。
  事情是这样的。这天早晨一家银行的街区储蓄所刚刚开门,营业员为第一位顾客支付所取现金时。打开保险柜却发现半柜子的钱不知何时不见了。这钱是几分钟前才从运款车转移到保险柜中的。在这短短几分钟里储蓄所内只有营业员和保安员,没有任何外人进入也没有任何员工外出。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在宾馆睡懒觉,就连后来得知这一消息都是偶然听到住店客人的闲谈。但是我记得我乍听此言脑袋仍然嗡嗡作响了老半天,心想他们别把这事儿也讹在我头上。谁知赶到上次的阅报栏前一看,最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偏偏最真实地发生了。那报纸竟然白纸黑字地说警方接到报案立刻封锁了现场。经过对当时情景的询问已基本排除了一般外盗和内盗,根据作案手法和特征分析他们仍然认为是隐形人所为。这简直是无中生有、信口雌黄!我就是再傻也知道只要跟银行沾边儿的罪就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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