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五《辨霞鹜》条说:“土人云,落霞非云霞之霞。盖南昌秋间有一种飞蛾,若今所在麦蛾是也。当七八月之间,皆纷纷堕于江中,不究所自来,江鱼每食之,土人谓之霞。故勃取以配鹜耳。”明郎瑛在《七修类稿》卷二十一《落霞》条中说:“落霞乃鸟也。余旧尝于内臣养户处见之,形如鹦哥少大,遍体绯羽。”
吴曾把落霞解释作一种飞蛾,得自当地土人;郎瑛把落霞解释作一种鸟类,见自内臣养户处。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根据,至少可供读者阅读《膝王阁序》时参考。现在的选注本,大多对“落霞”不作解释,读者往往只作“云霞”解。假如今后能在注释中附带提到一下前人的这种不同解释,是有好处的。
补白
庄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