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写这篇短文却并不想在这方面做什么探讨。我要说的是这本书的排校工作太差劲,遗留不少错字。这就把好好的一本书糟蹋了,正如一位美貌女郎的脸上留下许多疤拉一样。请看:
(页)(行) (误) (正)
序 293 两儒耳目资 西
序 348 <SPS=2150>韵 叶
正文879 至令传颂 今
1301;13绍兴 熙
1616 铃制 钤
1743 竟□经死 自(?)
1763 处据江南 窃(?)
2065 气魂 魄
2229 他未到北京 来
224末 京剧之二百年历史
2257 京剧二百年之历史
二者必有一误
2658 令因书生 固
27011累建奇攻 功
仅仅用了半天功夫随便翻翻,就发现了这么多错字,全书该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这么一本好书,错字如此之多,岂不可惜!
现在差不多每一本书都有一位“责任编辑”,他的大名印在书的封底上。不知道改正错字在不在责任编辑的“责任”之内?
对于错字,我倒不象吕叔湘同志那样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深恶痛疾。在错字问题上,我以为可以把书分成三类。《金陵春梦》、《尼罗河上的惨案》等等是一类,这种书用得上胡适博士的名句,叫做“二三白字又何妨”,反正看过就扔了。第二类是一般学术著作和较好的文艺作品,这类书要尽可能做到基本上没有错字(“基本上”取其严格意义)。第三类是工具书、资料书、教科书和准教科书,这几种书必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到一个错字也没有,因为这些书是供人学习、查考、引用的,绝对不允许以讹传讹。加上一个限制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是针对无可奈何的情况,例如没有善本可供校勘之类。
读书小札
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