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的确如此,从古希腊第一位喜剧大师阿里斯托芬起,就很少有人总结、研究过笑的意义,包括近代欧洲最著名的喜剧大师莫里哀。一九○○年出版的法国哲学家柏格森的《笑》可说是第一本系统研究笑的美学意义的著作,由于传统艺术理论对悲剧的偏爱,所以《笑》至今还是有它独特的地位的。
从发生学意义上说,笑起源于主体对可怕的对象(恐惧)采取一种麻木不仁和听之任之的态度。笑的生理和心理功能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为平衡人的肉体(受动)与意识(主动)之间的对立而造成的一种娱乐(和谐)。柏格森正确地指出了笑的这一实质。他说,“通常伴随着笑的乃是一种不动感情的心理状态”。“无动于衷的心理状态是笑的自然环境”。“因此,为了产生它的全部效果,滑稽要求我们的感情一时麻痹”。但是,由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的艺术观(强调非理性和人的生物性),他不可能充分揭示笑的社会功能,亦即笑的道德力量——讽刺作用。喜剧之所以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这恐怕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那么我们今天究竟如何评价笑的意义呢?无论从艺术的发展史或艺术的现状来看,笑的艺术的美学价值和认识作用是远不及哭的艺术(悲剧)的。这一方面是由于笑的社会制裁(讽刺作用)是耍凭借被讽刺者自身的“良心”才能生效的,因此它对那些厚颜无耻的人的鞭挞作用就是很有限的。另一方面,笑的艺术常常为取悦观众(读者)而趋向于迎合小市民的低级趣味,把美感降低为官能享受和刺激的快感。最后,由于笑在生理和心理上是一种对抗恐惧,追求快乐的力量,因此它所带来的最大危害就是麻痹——生理上本能地对快感的追求,心理上对恐惧的回避和补偿。这在我国传统艺术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追求大团圆(喜剧)结局的倾向,就是一个佐证。总之,从积极的一面说“笑”迎合了人们某种美好的期待,或是给了人们一种娱乐、消遣,并从中得到一定的教益;但从消极一面说,“笑”却麻痹和毒害了人们的精神,使人们丧失面对现实的勇气和力量,屈从命运的摆布,乞求造物主的施舍,追求冥冥之中的希望,津津乐道于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
以上分析倒不是有意贬低喜剧艺术,而是启发我们思考其中的问题:为什么传世的喜剧佳作如此之少?为什么廉价的滑稽容易流于庸俗?为什么美学理论往往青睐于悲剧而蔑视喜剧?悲剧和喜剧在审美功能和意义上究竟有什么区别及有没有优劣高低之分?等等,这都是值得我们文艺界——创作、评论和理论研究注意的问题。
毋庸讳言:笑亦难。
(《笑——论滑稽的意义》,〔法〕柏格森著,徐继曾译,中国戏剧出版社一九八○年三月第一版,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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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