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见,古籍目录四分法的创始,当远溯于魏晋。魏元帝时,秘书郎郑默编定一部国家藏书目录,叫《中经》。这部目录久佚,且缺乏具体记载,故内容不得详知。但据梁阮孝绪《七录》序得知:西晋初叶秘书监荀勖“因魏《中经》更著《新簿》”。荀勖《中经新簿》是四部分类,那么,作为它主要依据的《中经》大致亦可能为四部分类。荀勖这部综合性的国家藏书目录分甲乙丙丁四部。甲部是六艺小学等类,乙部是诸子百家类,丙部是史籍类,丁部是诗赋类,成为经、子、史、集的顺序,略异于后世之四分法。东晋元帝时著作郎李充编定《晋元帝四部书目》,也是按甲乙丙丁四部分类。其所不同于前者,是将《中经新簿》的乙丙两部互换,即把史部书目列在子部书目之前,便奠定了后世古籍目录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的顺序。至初唐编定的《隋书·经籍志》,则首次明确标出经、史、子、集四部新目,代替甲乙丙丁四部旧目。
由上述可知,四部分类早在《群书四录》之前好几百年业已形成。清人钱大昕说李充《四部书目》编成,“而经史子集之次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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