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能教吗?”这个问题曾引起美国文坛不断的论争。我自己那篇短文的结论是:“创作能教”这个观念“忽略了‘写作是艺术’这一面。学艺术除了其它要求外,还在于学习者本人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创作是独创性的,这个特性在学校中就学不到。
最近美国文坛又出现了这个论争。起端者是从现代主义派小说家约翰·巴思(John Barth)。巴思不但是美国当代头流作家,而且也是约翰·霍浦金斯大学的英文系教授,而他所教的恰有“创作”那一课。因此,他对“创作能教吗?”这个问题的答复是肯定的。
不但如此,他在近期的《纽约时报书评周刊》(一九八五年六月十六日)发表一篇论文,引起各方反应。
巴思举出几个理由(或事实)来表明他的观点:
一、在本世纪的下半期,美国的初出新苗的作家与诗人的数量并未减少。不久以前,惠特曼诗奖竞赛,能够中选者虽只不过一名,而参加竞赛的诗稿竟达一千四百七十五集之多。有一个诗刊,订户不过五百二十名,但它在一年中所收到的诗的投稿竟达一万余首。这个现象好象证明,写诗者比读诗者还要多。同时,一般销路较大、仍偶然登载小说与诗的杂志,常收到大批无名作家的投稿。巴思认为这些稿件虽非头流作品,但甚少非常低劣的,这似证明教创作课的成效(因为许多投稿者是创作课的学生)。
二、这些质量不低的作品虽然不能与当前名家如唐诺·巴塞尔姆,约翰·霍克斯,伯纳·马拉默德,库特·冯尼格等的作品相比,这些写作者虽非创造的天才,却是些能够构思织文的能工巧匠。他们的技巧自创作学校学来。据《纽约时报》的一九八四年冬季期教育调查,美国各大学中目前接受创作科目学位的人,已有三百余个,这似表明“创作可教”的观念已逐渐在高等学府中获得重视。
这些“创作学校”出身的作家,当然不会创出《荒芜的土地》(艾略特)或《百年孤独》(茄西亚—马克斯)那类杰作,可是他们颇有资格在文艺标准甚高的《纽约人》、《大西洋》、《巴黎评论》那类杂志上发表。任何初出茅庐的作家能在这些头流商业性杂志发表东西,巴思认为已踏上了成功之途。
我不知国内诸大学中有没有设创作课程。不过远在美国大学创作课程风行之前,历代的文学艺术的杰作早已不断出现。我自己写作的经验告诉我,作家的成型出于三个来源:一、生活的经验。做作家的对某些特殊的生活经验特别敏感。就是我们所谓的“向生活学习”。二、阅读的感受。作家系因大量阅读研究前辈名家著作而获得启示。三、写作的练习。要当作家当然必须有日以继夜不厌其倦的那种多写多练的恒心。
巴思提出另一个他认为重要的因素:作品的讨论。他认为初学写作者应将他的作品提供出来与同学讨论,或经受有经验者的剖解评论。这又一个要素就表明了写作行业中有组织创作课程的必要。
在课室中朗诵自己的作品,受同学们无情的批评,是美国创作课中很普遍的现象。我自己于三十年前曾有过这么被攻击得体无完肤的经验。我在纽约“新学校”的创作课上确然学得了两个写作要点:一、不要“讲”(tell)故事,而要“显示”(show)故事。二、多用“实”的动词,少用“虚”的形容词与助动词。只有这样,故事才会生动活泼,而不是死板板的。从英文创作课所学来的这些要点也可施用在中文写作。到了今日,我对任何文章所最憎厌的就是累赘罗嗦、堆砌垒加、没有实用的形容词。写作秘诀是多一字不如少一字。在美国文学作品中很少有见到浪费篇幅,损害文章元气的大批虚词的堆砌的。
可是我所学得的只是写作的“工艺”,而不是创作的灵感。我反对课室内的作品朗诵与讨论,因为我认为讲得太多,评得太多,反而堵塞了灵感的产生,浇灭了写作的欲望。
巴思(由于他自己也是教“创作”的)不但认为课室中的讨论有助于初学者,而且以已故作家约翰·迦德纳作后盾,从说者在《虚构的艺术》一书中指出,海明威虽曾说过作家要学写作,唯一之道是勤写,但他自己却有两位写作老师:葛屈罗·斯坦因(Gert-rudeStein)与雪伍德·安德森(Gher-wood Anderon)。我的反应是,对海明威的拜服是一桩事,可是把海明威的成就归因于两位“老师”却是另一桩事。
生活经验,文字修养,技巧练习,三个要点加起来并不能产生一个创作艺术家。一个艺术家的最重要因素还是天才。莎士比亚、海明威、达·芬奇、毕加索显然都具有异于常人的天赋,因此他们的作品都是独创的,而不是模仿的。我没有资格在这里谈美术。可是在写作方面,我尚可以提供一些意见。我认为写作最忌惮的是重复运用陈腐的词句。一旦作家轮到得借用已被用得烂熟的、浓香得令人作呕的词句来充实自己的作品时,那比劣等的仿画家尤为乏味。真正的创作家无时无刻不在思索新词汇。唐诺德·巴塞尔姆说过:“我真渴望世界上会有几个不是我所常听到的字句。”威廉·加斯(William Gass)曾这么惊呼:“象样的字句为什么这么少?”这是他们在苦苦写作时的呼救号。在他们的语气中,我们可看出这些已成名的作家的苦闷。他们在随时随地的创新。这种精神、这种毫不自满、随时求进的心理,也许倒是可以在创作课中学得的。
美国的创作学校(我上面提到颁发写作学位的大学已有三百余个)是第二次大战以后才有的现象。在空间上,我想除了美国以外,没有其他国家有这类雨后春笋的情势。创作学校数目之多,在商业性社会制度供求相应的局势中,证明消费者确有这种需求。奇怪的是,由于近年电视与电影的普及,读诗读其它文学作品的人反而大增。经济衰落,文化程度降低,书局关门,电视影剧大获人心等种种不利条件竟未能抑制人们对创作学习的渴求。既有这么多人要想做作家,大学校的开设创作课,又何必加以非难?
名正言顺的声誉很高的大学要开设创作课先就要考虑这些问题:创作学是否可以当作可以赢获学位的主修课,或仅仅是选修课?是不是应在文学系之外另开一系?是不是可以颁发硕士或博士学位?诗与小说的作品是否可以算作硕士或博士论文?
这样的讨论简直迹近荒谬。一册诗集、一本小说竟可当作博士论文?哪里有人听说过一位“小说博士”?小说与诗既是创作,难道一个博士头衔就可以使出版商接受文稿?就可以有助于售书、增加成为畅销书的机会?写小说,要出版,难道非有一个学位不可?……
尽管我们觉得这些问题可笑,可是有的大学确然在一本正经地讨论。著名女作家凯·波也尔(Kay Boyle)在旧金山一所大学教授了创作课后,深有反感,曾经著文主张国家应有一项法律把所有创作学校判为非法而废止。可是也有名作家如约翰·迦德纳,在他的《虚构的艺术》中说:“先让我说明,读我这本书的未来作家如果确有这个欲望,必可成为作家;因为我所遇到的要当作家的人,如果了解这点,多半都能最终成为作家。”迦德纳这段话等于是自我宣传,因为《虚构的艺术》或)《小说的艺术》)那本书是集他的创作课的讲义编成。他的这种“乐观”的说法,会使任何识些字的阿狗阿猫之流都要一试写作,实现他们成为名作家的奢望。
可是实际情况又怎么样呢?在约翰·霍浦金斯大学教了十二年创作课的巴思自己这么说,他的学生中,大部分尚未变为“成名作家”,不过确有少数已经成名。巴思说他的学生都有写作才能(“不然不会被准许上课”)。不过我的反应是:这少数人的成名不一定是因为上了他的创作课,也许他们根本就有成名的根底。“少数学生”的终而成为作家是否证明创作学校站得住脚?我们试想:一个医学院如果只有“少数学生”终而成为医生,一个工程学院如果只有“少数学生”终而成为工程师。向学生收学费教以一项技能,必须有相当的成效,不然毕业生拿了一纸文凭又有何用?创作学校发文凭的可笑性在这里就十分显明。
巴思本人在杜鲁门总统时代当学生时期也曾在约翰·霍浦金斯大学上过创作课。他说他当时同班同学中至少有两个后来在写作方面成了名。他只举了一个名字:在《纽约时报》写幽默性时事杂文专栏的鲁塞尔·裴格(Russell Baker),另一个当然是心照不宣的约翰·巴思。其余那些创作课的同学呢?巴思说他们虽入了其他行业,但是他们的写作技巧优于他人,有的偶然出版一本小说或诗集,有的把这项技能用在与他们职业有关的公司商业报告或顶头上司演说辞的撰写上。巴思进而言道:他们学了文学创作后,“我可断言他们都在‘阅读’方面更有见识、更能鉴赏。”
我的回答是:为了要提高自己阅读的鉴赏力,又何必化钱化时去上创作学校,去赚一张文凭?
美国许多创作学校、或在暑期举行的创作班,登广告以著名作家的名字作号召。但是一个名作家不一定是一个好教师,会写作的不一定会讲授。你慕名的去听了威廉·格斯,唐诺·巴塞尔姆,或约翰·巴思的课,你所听到的可能只是他们对自己作品的解剖,但对你本人的创作是否有助,是否能激发起你的灵感,尚是疑问。
巴思在《纽约时报书评周刊》的论文所引起的反响中,有一封曾在约翰·霍浦金斯大学创作课做过教务的人的信。此信指巴思之文,迹近有为霍浦金斯创作课做广告之嫌;并谓巴思所宣扬的“写作工厂”只有把写作艺术“浅薄化”。和凯·波也尔同样,此人(名Andrei codrescu)也对创作学校失了望。他说,单是因为社会上有一种需求,并不是设立创作学校的理由。
这最后一句话,我完全同意。在美国,甚至连创作学校也是被供求相应的社会形势而商业化了的。
一九八五年八月九日于纽约
董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