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论坛》的荣开明同志给我寄来一封信,认为对错误的难免和可免、对再认识中的肯定否定问题,确有阐明之必要。随信并寄来他的著作一本:《人怎样少犯错误》,此书是中南五省人民出版社协作编辑的《青年思想修养丛书》中的一种,湖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八月出版。封面上别致地标明了书中的几个主要论题,第一个就是“错误难免和可免的辩证法”。可惜以前我未能读到他的著作,不然,我是应该提到他的工作并吸收他的好的论点的。这里提一下,算是补救。这说明我读书太少。同时,我想,这是不是也说明,报刊的书评也还太少呢?不论如何,我们各自从实际感受中认识到,应该把错误难免论和错误可免论辩证地结合起来,以克服把两者对立起来或过分强调两者中的一者而忽视另一者的片面观点。这一事实表明:正确阐发对待人类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失误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的全面观点,确实是现实生活的需要。《决定》中在讲到党要对改革“进行精心指导”时,指出在改革中“失误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要尽一切努力去避免那些可以避免的失误”。这个提法蕴含着错误难免论和错误可免论相结合的思想,有力地反映了现实生活中的这种需要。
我还读到一篇哲学随笔,引述怀特黑德的名言“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并进而引伸为“畏惧错误就是毁灭改革”,以鼓励人们在改革中去探索、去开拓、去创造。这意思无疑是正确的。随笔从《科学研究的艺术》一书中转引了好几位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名言,来说明错误难免和错误在人们认识真理的过程中的作用,都给人以启发。随笔还讲到这绝不是说不要努力去防止和减少错误。所以它不单是讲错误难免论,虽然它着重地讲的是错误难免论。对随笔所讲到的,我都赞成;还有它没有讲到的,我愿有所补充。这也是探讨吧。我想补充的是,需要把科学研究中的探索过程,同大规模的社会实践过程,适当地加以区别。大规模的社会实践,包括大规模的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和改造社会的革命实践。在这种实践过程中发生错误的社会后果,同科学研究的探索过程中发生错误的社会后果,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在改造自然的斗争中,为什么要尽可能地事先经过科学实验,把难以避免的反复失败的过程,放到小规模的科学实验中去实现,以便用科学实验中的失败和成功去换取生产实践中的胜利呢?原因就在于,在这两种不同的过程中,失败的代价是大不相同的。当人们去进行大型工程设计的时候,决不会也不应该过分地强调错误难免,而是要尽可能地通过科学的实验、计算、论证、讨论、复核,力求避免设计上的错误,虽然即使如此,在有些情况下错误仍然难免。社会改革的情况同生产建设不同,但这样的精神是同样需要的。在关系千百万人的利益的社会改革中,既要有为人民的利益而改革的无所畏惧的气魄,又要有务使人民利益不要因为我们的过失粗疏而遭受损害的临事而惧的谨慎。怕和不怕,战略上的无畏精神和战术上的临事而惧,也应该辩证地统一起来。所以,讲了错误难免论,还要讲错误可免论,讲避免错误的方法论。
关于新旧认识中的肯定否定关系,我认为可以区分为若干基本类型,首先可以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新认识否定旧认识的基础,肯定其中局部的正确原理;一种是新认识肯定旧认识的基础,否定其中局部的错误原理。这是我在二十年前提出的看法,这回在断想中重新提起了它。荣开明同志认为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他的书中还曾引述过我原来的意见和我发表这个意见的著作。这件事也使我喜悦。这喜悦,并不是因为我的意见和著作被人引用,而是因为一种注意和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学风正在我国学术界推开。
自然科学研究论文在引述前人工作成果方面有好的传统,马克思《资本论》在这方面也树立了好的典范,而过去我国许多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却很少这样做。这些论文所征引和参考的文献,往往只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有时再加上作者所批判的著作。似乎,除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外,在所研究的问题上,没有什么人做出过值得征引和参考的研究成果。这种学风的形成与不正常的政治生活、轮番的“大批判”有关。大概是耽心引述某人的著作,一旦某人挨批了,引用者也难免受影响。现在这种不正常的政治生活,应该是一去不复返了。研究文章尊重和引述前人研究成果(包括从他人著作中转引重要的材料),应该形成为新的学风。这方面好的事例正日益增多,但形成新风气、新传统,至今仍需努力提倡和实践。
我从前提出新旧认识之间肯定否定关系类型的划分,是从自然科学史的材料出发的,所作的论断,限在自然科学认识的范围之内。那时没有涉及社会科学领域,因为社会现象的认识问题要复杂得多,不是容易说清楚的。我认为,自然科学成熟较早,进展较快,研究的对象相对于社会现象来说较为简单,研究的过程相对于社会科学来说较少受到认识以外的因素的干扰(只是从总体上说较少,不是没有),认识的检验也较为直接和明确,因此,自然科学的历史发展为人们研究认识规律,提供了最丰富的素材。从自然科学历史发展的素材作出的关于认识规律的论断,当然不能简单地搬用到社会科学的认识上去,但是对于研究社会科学的认识发展问题,却是有启发、有用处的,如果在运用这些论断时不是简单地搬用,而是充分考虑到社会现象的认识问题的复杂性的话。
这次我将过去从自然科学史的素材得出的看法,运用于研究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我力求适应这个问题的复杂性来作分析和说明。显然还有许多复杂情况不能一起说清。有位读者来信提出问题,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理论”,这种否定应该属于哪种类型?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正确和错误虽然往往共存于人们的认识中,但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实践的发展过程中,总是可以将正确和错误区别开来。经实践检验证明是错误的东西,在认识中当然应该予以抛弃,这决不是“形而上学地、相对主义地理解否定”,相反,如果混淆错误和正确的界限,倒是会陷入相对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个指导“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已被“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的实践证明为错误,当然应该彻底否定和抛弃。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文化大革命”进行的破坏活动,包括在理论方面的破坏活动,不属于认识问题,不在我们论列的范围。至于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思想,当时为我们党和我们很多人所接受,现在实践既已证明它是错误的,我们就应该予以抛弃,不能把它再当作正确的东西。对毛泽东同志的全部思想和言论来说,我们根据实践的检验,把作为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成果的毛泽东思想,同他晚年指导“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思想区别开来,前者是它的科学基础,后者只居于局部地位。我们党今天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原理,摒弃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摒弃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中那些不合乎实际的成分,并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新的实践,发展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这正是新认识肯定过去认识的科学的基础,否定其中局部的错误原理。就是说,在这里,新旧认识之间的关系属于我所说的第二种类型的肯定否定关系。如果我们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当作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的全部,那当然会对上述论断发生疑问。但是,这个“理论”当然不是毛泽东同志和我们党过去认识的全部,只是它的局部,虽然是带来严重后果的错误的局部,却毕竟是离开它的科学基础,并终究被人们依据这个科学基础加以克服了的局部。
读书小札
龚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