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谪还是秦法的遗制,称为“迁”。《史记》说是商鞅所创,初见“迁”字,正是“法家”的杰作。
“卫鞅初下令,有言不便者。及刑太子师傅,有来言令不便者。卫鞅曰:‘此皆乱法之人。’尽迁于边城。”又:“昭襄王五十年十月,武安君有罪为士伍,迁阴密。”(《史记》)
武安君是白起,为士伍,即贬为普通一兵,阴密地方名,后来白起就在迁所被杀。
这里《史记》的引文分别引自《商君列传》和《秦本纪》,与原文有出入。卫鞅并非因为“有来言令不便”才“尽迁于边城”的,倒是因为变法生效以后,“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来拍马屁的。但谁要你七嘴八舌地议定国家大法,于是,便说这些人是“乱化之民”,应予惩处。意思是,政策法令好不好,你们小百姓管不着。所以“其后民莫敢议令”了。这点出入关系不算太大,错还错在这“迁”的发明权并不该归于“法家”的名下,偏偏却是“儒家”尊为制礼作乐的祖师周公的杰作。也可从《史记》查到:
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管蔡世家》)
同一件事,《尚书》却不叫“放”和“迁”,干脆称“囚”。《书·蔡仲之命》说:“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旧注说:“囚,谓制其出入。郭邻,中国之外地名。从车七乘,言少。”(《史记》说“车十乘”,还多报了三乘)孔颖达对这段的“疏”:“囚蔡叔,迁之于郭邻之地。”看来还是据《史记·管蔡世家》的文字为张本的。
同一篇《蔡仲之命》中,还记有另一件事:
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旧注:已灭奄,而徙其君及人臣之恶者于蒲姑。)
这也是周公干的事。当然再早还有汤放桀于南巢,纣囚文王于<SPS=1415>里之先例,文献可征,商鞅并非“迁”的首创者。
高旅此文还将唐朝贬谪制度和古代的“迁”、“放”视为同例,也不尽然。贬官只是降级外任,即使处置严重点,如宋代的“不得愈事公事”,某州安置,也大小还是个官身。迁和放完全不同,那是流犯待遇,有如清朝的发往乌鲁木齐军前效力(即武安君白起式地被革为“普通一兵”)或简直是“与披甲人为奴”;国外的例子是沙俄的把政治犯流放西伯利亚。要举唐代文人的事例,则李白的流放夜郎庶乎近焉。韩愈、柳宗元、刘禹锡之辈的贬官南服,即使发解出京时不免<SPS=0380><SPS=0380>惶惶,不很好受,但到了任所,官虽然小一点,也还有另一番风味,还可以“日啖荔枝三百颗”,更不必受军宣队、工宣队、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比起“文革”时期的下放干校来,都还只能说是人间天上哩。
唐代京官的外贬,不是由于触法犯罪,而只是犯过;大抵是政派倾轧或触怒了最高当局。那时用劳动处罚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的办法似乎还没有想出来,更不必说因思想问题而给人戴上一顶帽子。所以高旅慨乎言之地说:“比较起来,唐代总算是‘文明’的了。”
这篇杂文从张籍描写元和间京兆尹杨凭贬谪出京情形的一首诗,委婉曲折地议论唐朝的贬官,颇近于鲁迅的“学匪派考古”,很有味道。但如果要以杂文必须是时代的“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且介亭杂文·序言》)来要求,未免少嫌温雅含蓄。幸亏以后的六十九篇不全是如此,大部分都引古例今,深刻隽永,既发人思索,又令人解颐,在近年来所出现的杂文中,都应该数得上是妙品的。但杂文都是短短的篇幅,要阐释而发明其妙处,所费的文字反而要超过原文,所以还不如不赞一词,让读者自己去领受的好。
读书献疑
何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