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二十周年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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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告白
按邮电部邮通字第三号通告精神,今后稿件不能再作为印刷品投寄。本刊限于财力,无法承担退稿信函邮资,故自即日起,请投稿人自留底稿,凡投稿后四个月内未收到本刊刊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稿件。凡系本刊约写稿件,如不刊用,仍当妥为寄还。敬希各界作者鉴谅。
补白
《读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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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故事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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