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人们在愈来愈多地使用“诗美”的概念去理解和诠释诗歌创作,都在企图对诗歌美学理论探索一个究竟。尽管各言其理却又并非统统自圆其说,但毕竟是十分可喜的现象。因为论诗而不讲美,不讲审美经验、审美心理、审美理想和审美方式,不讲诗是如何既被包容于美学范围之内又如何有其独立性与特殊性,诗的创造也就无从谈起,只好继续让“其貌不扬”和“概念图解”结缡成亲了。
不过,倘若作冷静的审视,这些年某些论诗谈美的文字,也有两类明显的缺陷。一类是,没有摆脱就文学理论谈诗歌原理的局限,虽然冠之以“美”,但讲的依然是诗歌作为一个艺术现象的全部内容,从内容到形式到创作全过程几乎无所不包;二类是,随意扩大诗歌美学基础理论的概念,甚至将一些属于诗歌技巧方面的问题“升华”为诗歌美学的核心,提出诸如“理喻美”“细节美”“跳跃美”等等概念,把人们越搞越糊涂了。这两类缺陷,照我看来,主要是在文学理论与诗歌美学、美学理论与诗歌美学之间,还没有找到一种恰当的既有从属性又有独特性的关联而造成的,是今天刚刚提出的诗歌美学的理论探索过程中难免的现象。记得三年前见到《诗美艺术》的作者钟文同志时,我曾谈到过上述现象,他表示同感,并且说到准备写一本谈诗美的书稿的打算。他执教于大学,庶事纷繁且又志趣广泛,但靠了那股“三更灯火五更鸡”的拼劲,终于写出来了,出版了。我自然为他的实绩而欣喜,更乐意为他的、也是诗歌界不少同志正在进行的诗美艺术探索,当一名“啦啦队员”呼喊几声。
我想,诗歌美学需要着重研究的,无非是诗歌在同时作为一种艺术现象和一种美学现象的前提下,它所自立门户、自成一格的美感系统。这个美感系统包括若干子系统,它们之间又是互相联系、制约和渗透的。这就首先要从研究诗的本质入手,去考察诗歌美学的基本内涵。一个半世纪以前歌德有个著名论断:“在一个探索个别以求一般的诗人和一个在个别中显出一般的诗人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一个产生出了比喻文字,在这里个别只是作为一般的一个例证或者例子;另一个才是诗歌的真正本性,即是说,只表达个别而毫不想到,或者提到一般。”(《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第81页)此说在当时美学研究中有如石破天惊,甚至启示了黑格尔提出他那重要的“理念的感性显现”的美的定义;而“形象思维”或“艺术思维”的理论,也与之不无深刻的联系。看来,将“求”与“显”加以区别,强调“在个别中显示一般”,正是对全部艺术创造总体上的一种“质”的规定,也包含了诗歌美学的基本概念。不过,对诗歌的美学探讨还不能仅仅停留于艺术的普遍“质”这一点上,它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诗歌作为一种美学现象和抒情艺术,是怎样一方面显示这一“个别”的作品向人们展现的感觉世界,另一方面又是如何显示这一“个别”的诗人由审美经验闪射出来的情感世界。也正是这一“个别”的感觉世界和情感世界,成就着诗歌“在个别中显示一般”的美学使命,也成就着诗评的审美再创造。《诗美艺术》尽管不是以理论体系的架构,而是以一系列单篇“合璞”的形态出现的,但看得出来,作者显然是在努力把握主体的“感觉”与“情感”这两个“世界”去考虑诗美,并涉及到诗歌艺术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诗,总是抒情的》《用感觉的摄影机照相》等篇章里,对诗美艺术的基本问题作了立论甚新、引证广博的探索。
作者在《诗美艺术》中把“感觉”问题提出来予以强调,并非立异鸣高。的确,多年来由于残雪余寒,总担心一讲写诗要凭感觉,就会招来“反理性主义”的物议。理论探索需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勇气。实际上,诗人的创造,本身就是运用主体对外界的感觉表象,并对此予以或强调、或夸大、或转换、或比较的改造制作,最后完成的对人的审美经验的一种揭示的创造性思维。感觉对于诗人来说,是客观事物在创作主体中最具体、最生动的映象,是首先要着力把握的。马克思曾说:“人在对象世界中得到肯定,不仅凭思维,而且要凭一切感觉。”(《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列宁也指出:“不通过感觉,我们就不能知道实物的任何形式,也不能知道运动的任何形式。”(《列宁全集》第十四卷第319页)别林斯基在谈诗时更有过如下的强调:“诗歌是这样一种东西,要理解它,必须从感觉开始,而不是从反省开始;在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后者必须是前者的结果。”(《别林斯基选集》第三卷第337页)我们不能用一般的认识论和哲学家的标准去要求诗人。哲学家更趋于冷静与理性,诗人的特征是感觉的灵敏与有着赤子之情。感觉是诗的起跑线。强调感觉可能导致心灵上的烦琐哲学,却是情感的辩证法的一种体现。不过,《诗美艺术》在把感觉贯串于美的感受过程、创造过程乃至表现技巧(如“通感”)时,保持着一种理论上的自控。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研究这一感觉世界时,注意了如下几点:其一,确认美学意义上的感觉世界,决不单纯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更重要的是诗人的美感向客观世界的推移,是物我双会的“主体性心画”;其二,确认用“纯感觉”写诗有很大的表面性与随意性,从而力主感觉须与知觉合一;其三,确认通过感觉而创造意象不能与表达思想割裂开来,坚持诗的感觉最终应由一定的理性透视得到验定,由审美经验所制约。这就使作者的立论有了较为牢靠的基石。至于作者在解析想象时提出而未作深入阐述的“幻觉想象”、“感觉想象”的观点,是否科学与严密,我尚在犹豫之中。但敢于独张新帜,有利于理论空气的活跃。况且使人“犹豫”的论点往往是值得与之对话的论点。
关于诗人的情感世界问题,过去已经多有论及。按照曾一度流行的简单化理论,或作“小我必须包容于大我之中”的倾向性评判,或作“理性因感性的激发升华为艺术形象”的概念性说明,而这种需要人们统一步调的理论,又导致创作中“豪言壮语”式的定势反应,无法体现情感世界的丰富性、复杂性、动态性和层次性,也难以使诗美的创造获得一个自由、广阔的天地。《诗美艺术》关于情感世界问题的论述,注意到了在不同的审美层次上去展开它。从整体性的角度,作者认为只要符合真、善、美的标准,那么,人的喜怒哀乐、激悦怨愤都可以入诗,以满足社会的各个方面、各色人等的精神需要;从倾向性的角度,作者呼吁诗人按照崇高的审美理想去寻找火种,确认“情只有与沸腾的时代生活相切合才会迸发出真善美的光来”;从主体性的角度,作者不仅不规避、而且着重强调了诗的“自我表现”,认为诗作为一种主观性很强的、重在情怀的艺术,总是“把再现化为表现,把生活作为一种沉淀,从自我心灵的棱镜上折射、映照出来”。鉴于“自我表现”这些年来在诗歌界成为争论不休的问题,在这里不妨多说几句。实际上,如果孤立地、仅从空洞的概念去谈论它,总是纠缠不清的;若是把它置于诗歌美感系统的一个层次去看,“自我表现”是诗歌创作中一个常识性问题。诗总是以“自我”去感应时代、表达人生,就象冰心在《春水》的小诗里写的:“诗人从他的心中/滴出快乐和忧愁的血/在不知不觉里/已成了世界上同情的花”。既然我们都承认马克思说的“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17页)是真理,那么,我们也不可否认黑格尔揭示的如下道理已为诗史的大量事实所证实:“抒情诗的主体的首要条件就是把实在的内容完全吸收到他的自我里去,使它变成自己的东西。事实上真正的抒情诗人就生活在他的自我里”。(《美学》第三卷下册,第196页)《诗美艺术》从整体、倾向、主体的不同层次和角度考察诗人的情感投影系统,强调情感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双向推移与和谐统一,而避免了那种第一性与第二性的“派生关系”的机械和偏颇,我以为,这也是诗歌研究方面传递出的系统美学的一点信息。
诗歌作为美感系统,自然是由许多因子构成的。《诗美艺术》以审美的整体性与多样性立论,对于从感知、理解、激情、想象到艺术美的多方面表现,都作了一定的论述。在论述这些问题时,作者力求有辩证的观照,并蓄意追新,另辟蹊径。例如,关于诗美形象,着重指出有异于其他文学形象的既具体又宽泛、既鲜明又朦胧、既单一又多样的介于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特点;关于诗表现哲理,不同意过去习惯了的“立片言而居要”的简单解释,而强调如何为诗美准备一个深刻的哲学背景;关于诗的空白美,归结出整体空白、间隔空白和空镜头的三类情境;关于诗的合理“谬误”,概括了“极致”、“突接”、“奇想”、“颠倒”四种表现;关于诗的象征,也把它和容易与之混淆的比喻手法作了细致的区别,等等。可见,作者并非只求炫奇翻异,而是建立在深沉思考基础上的缜密、细心的理论研讨。当然,所论是否精当还可以商议。但这种探索精神,无疑是令人神往的。
作为一本研究诗歌美学的专著,自然也有某些缺憾。首先是对诗美学说(包括各种学派)的来龙去脉,似乎缺少必要的考察。因为这正是理论探索的出发点,作为专著不可有所忽略。其次是理论结构的系统性。这部书稿尽管其服务对象侧重于文学青年的诗歌创作与欣赏,但作者既然自称不能忽视诗美“自律”的研究,那么,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呈现独立的知识体系、特有的理论结构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方式和审美层次,而目前的格局给人的印象仍然是“散论”式的。再者,谈诗美而鲜有诗创造与诗欣赏时的心理现象的论述,应说是本书的一个不足。诗美作为自由的象征,诗人与读者在对那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的执着的追求中,莫不有种种复杂的心理现象相随相生;而心理学对于诗美的强有力的介入,将有助于揭示诗歌作为创造性思维的特殊类型的种种奥秘,洞察人们在欣赏诗歌中的审美心理结构,将会促进诗美研究的深入。这些也许是我对钟文同志的苛求,但指出这些,私心并非只是针对《诗美艺术》而言,而是希望关于诗歌美学的研究,在今日文艺理论开始起飞的情势下,也要站到新的历史的高度,扩大思维空间,革新研究方法,加强理论深度,以便使诗美研究对于诗歌创作起到有力的刺激和切实的推动。目前,包括钟文在内的不少同志已着手进行“蓄芳待来年”的埋头研究,那么,我们可以期望在诗歌美学上将会出现更多新的建树,对此我怀有信心。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日,北京龙潭湖
(《诗美艺术》,钟文著,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十月第一版,0.97元)
杨匡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