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AB87413801>
兰斯顿·休士的译文见于中国书刊上的很少,只记得三十年代袁水拍曾译过儿首他的诗,至于他的散文,除了《辛泊尔隽语录》曾见几篇选译外,其它就少得可怜了。这位美国诗坛上的黑明珠悄悄地离开人世,已有二十年,可是至今还没有见到谁能更比他善于运用黑人的强烈音乐韵律、语言和感情,以之入诗的。他写的诗满是黑人带有泪花的笑语,幽默隽永,哀而不怨。他成长于二十年代盛传一时的黑人文艺复兴时期,被视为这一时期的风云人物。
他为寻求黑人的文艺复兴,曾于一九二二年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了一年英国文学,其时他早已发表过才华横溢的诗歌和短篇小说,在美国文坛上已颇负盛名。只是由于种族歧视,他不得不放弃学业而浪迹天涯,从美国到墨西哥和非洲,又从欧洲到苏联和西班牙,继而绕道中国和日本,才又回到美国。他的环球航行,不但丰富了阅历,而且使他的笔下文章,更为精致,从而获得全球声誉。可是一个黑人的道路从来就是坎坷不平的,他除了一腔诗情,别无长物,只靠沿途充当水手和厨师才到达非洲;在巴黎不得不担任公共汽车司机和售票员,由此支持他横跨欧亚大陆的旅行。他在旅途奔波中,从不间断写作,因此人们常在美国的报纸杂志上,见到他那机智幽默而又辛酸复辛辣的诗句。虽然背景多变处境各异,却永远是从一个黑人兄弟的目光中,所见及的白人世界。当然,在取得了读者们愈来愈广泛的同情和支持的同时,却也免不了那些戴有色眼镜的人的切齿嫉恨。同情和支持固然使他感到人世的温暖,而嫉恨却使他更为孤独;不过对于人世他却永远不失赤子之心,这才使得他的诗篇更为淳朴。
兰斯顿·休士生于一九○二年美国中部密苏里的一个小镇上,出世不久即遭父母仳离,一直由外祖母抚养成人,十四岁随后父迁至克利夫兰上学,但在暑假期间他又爱去墨西哥寻他的生父同住。由于他自幼喜欢旅行,因此交友颇广,又善写作诗歌,评论界目他为黑人行吟诗人和黑人文艺复兴作家。休士先后出版过诗歌十卷,小说及大型剧本各九部。他所创造的黑人形象辛泊尔,是个大智若愚的人物,既道出了白人社会中黑人遭受重重压迫的心声,又发表了为黑人父老所能理解的独特政见,笔触所到的深度,往往超过白人作家。
他除了和美国作家阿尔诺·鲍丹姆合辑《黑人诗歌集一七四六——一九四九》与《非洲文库》(一九六○)外,最为世人传诵的诗集有《疲乏的哀歌》(一九二六),《给犹太人的华服》(一九二七),《哈兰姆的莎士比亚》(一九四二)等。他写的长篇小说有《不是没有笑》(一九三○);短篇小说集有《白人的行径》(一九三四),《强颜欢笑》(一九五二),《同病相怜》(一九六三)及其它。至于他晚年以小人物辛泊尔为中心的散文更是家喻户晓,不但黑人喜读,开明的白人也喜读。所著有《辛泊尔心里话》(一九五○),《辛泊尔娶妻》(一九五二),《辛泊尔的坚决要求》(一九五七)及《辛泊尔隽语录》(一九六○)。他的诗歌读来典雅温和,含意深沉而给读者以久久难忘的省悟与会心的微笑。
半个世纪来,美国已出现不少优秀的黑人作家,为什么兰斯顿·休士的诗歌作品依旧独树一帜不为读者所或忘呢?按照休士的新传记作家阿纳德·伦帕沙德在《兰斯顿·休士传第一卷(一九○二——一九四一)》中所述,他将休士的前四十年写作生涯总结为《我也歌唱美利坚》的情感。
他自幼生活在孤寂中,祖辈给他的庇护与教育,使他深深崇敬自己的民族。他自幼得不到母爱,明知生父因受种族歧视影响而不愿与黑人为伍,但他却天生钟爱黑色皮肤的同宗兄弟,他不断歌颂非洲人,认为他们是世界最纯朴可爱的人民。因此他终生以温文尔雅的文风抵住白人粗暴的侮蔑,把人世最美好的文学构思,诗篇,小说,散文和戏剧献给黑人;自始至终以他独特的文学语言表达黑人兄弟的力量,他们对人生的达观,生活在白人世界中的勇气和幽默感。在任何情况下,他总代表黑人发出最响亮的笑声,即使含着眼泪和一腔愤怒,笑声也不停止。
年仅四十余岁的休士已历尽坎坷,不只受到白人的凶猛围攻,还受到黑人中产阶级的冷眼相加,最后不得不搬进哈兰姆黑人区去寻找温暖情谊,完成他的文学创作。在生前的最后十年中,他的创作风格较前更为深沉和明朗,对白人同行的看法也更透彻,不象少年浪迹江湖时感情那么冲动和激荡。他曾经在浪游中结识了海明威,马尔洛,诗人奥登和黑人文艺复兴运动的一些头面作家和艺术家,并为之心向往之。在他们的影响下,他的写作日趋成熟,而且成为进步作家;但由于出身和社会关系的复杂,始终未被纳入这个左翼圈子,反而在五十年代备受麦卡锡反共运动的怀疑和迫害。他的政治觉醒和仇恨,有诗为证:“美国不再是我所知道的美利坚”。
他们殴打我的脑袋
把我击倒在地上。
以后便用脚踢我
我躺在地面上。
一个三K党说,“黑鬼,
看清我的脸——
告诉我:你相信
伟大的白人种族。”
然而对黑色兄弟的力量他却坚信不疑,终于在诗篇中唱出:“警语”
黑人哟,
温顺与柔和
谦逊,驯服又善良:
当心有一天
他们会改变心肠!
风吹拂在
棉花田里
轻轻的风:
当心有一天
它会把大树连根拔!
兰斯顿·休士深受黑人的喜爱,于是文坛上就有人怀疑他的艺术价值和文学水平。他的早期作品充满了黑白兄弟一视同仁的传奇式的歌颂,受到左翼圈子鼓吹的黑人文艺复兴运动也从此捧他为领袖人物。美国作家阿尔诺·鲍丹姆(一九○二——一九七三)更把他比之为马克·吐温和惠特曼式的民族诗人和作家。尽管作为第一流作家,休士尚有欠缺和局限;但作为黑人文学家他是划时代的,至今未见有超过他真实才华的人。他的后期作品,特别是辛泊尔这个生动人物的塑造,确是举世无双的。这个典型人物将在传记的第二卷中与读者相见。
(Arnold Rampersad The Life of Langston Hughes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468 pp.)
(本文休士像,萨莫斯画)
海外书讯
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