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书贵
此次去英国,本有一番购书的计划。八年前在美国进修,当时所购之书,大半围绕古代希腊哲学、文化方面的材料。两年内平均每星期至少逛一次书店——我所在的那个小镇,地方不大,大概有五、六家书店,足力可及,所以“一次”包括了五、六家书店,有关希腊文化,举凡原著、字典、材料汇编、研究著作……,无不尽力购得。当时曾对朋友说,该小镇书店中凡带古希腊字的书,皆在考虑之列,是故那次购得之书,至今享受不尽。这次访英,购书方向拟有所改变,即当年财力未及的现代哲学方面,应列为此次重点。不想在英国三个月,此项购物(书)计划完全落空,在这方面真可谓趁兴而去,败兴而归,其中唯一的原因,是书太贵了。
这三个月,我在伦敦住了一个月,在牛津住了两个月。伦敦有两家大书店我是常去的,一是伦敦大学附近的“狄仑斯”(Dillons)书店,一是主要市区中的“弗埃尔”(Foyer)书店,前者为大学师生服务,学术性强点,后者更为广泛些,但它们的共同点是一样地不便宜。牛津是个很小的镇,市中心咫尺方圆,倒有世界最有名的“勃莱克威尔”出版社和书店,也有“狄仑斯”分店,还有牛津大学出版社的门市部,它们同样商量好了不让书价便宜毫分。
这些大书店里的书,可谓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我原就知道、也想买的书固然可以找到,还有那原不知道、而一旦知道了就非常想买的书,也在那里待(付)价而沽。德里达的《文(字)学》、《绘画的真义》,我在国内没见到过英译本,在这几家书店,随时可以买到,但平装每本都在二十镑左右,想到国内当有法文原本可读,也就打消了购买的念头。
新书价钱是按汇兑率折算的,全世界都差不多,那末旧书又如何?过去在美国时早就听人说,欧洲已无旧书行业,此次在英国证实此话不确,英国大城市、学府所在地,当开有一些旧书店,大书店有时也有旧书专柜,譬如伦敦大学附近“狄仑斯”的三楼,就有专门卖“二手书”的地方,但遗憾的是英国的旧书也不便宜。比较新一点的书,降个一、二镑就算不错的了。我在美国买了波普《开放的社会》上册,这次想配一本下册,在牛津看到新书平装七镑九,旧书平装六镑九,而我的上册虽是旧书但是精装的,才两个美元。当然,更不用说,许多新出的书是买不到二手书的。不错,新书也有降价处理的,我在牛津期间碰上“勃莱克威尔”书店一次大降价,但这类书一般都没有多少学术性价值,以烹调、旅行、普通画册占多数,再者所降也无几,往往拥挤半天,毫无所获。
书价昂贵,苦了读书人,中国留英学生经费少,一般是不敢买书的;其他国家的留英学生也觉得英国书贵,竟有从自己国家带书来念的。我在牛津参加一个康德哲学的研究班,一位来自美国的女学生手中拿着美国印的斯密司英译《纯粹理性批判》,正巧我也在美国买了这个英译,我问她是不是八美元,她说“是”,并指着英国本地学生手中的说,“这里要十镑一本”。
一点也不错,我在美国一般以两角五分钱买的一批旧书,如基托的《希腊人》、《希腊的悲剧》等,英国都在两镑以上。
感叹书贵的,不仅是学生,教授也如此。一天,埃塞克斯大学一位教康德哲学的教授到牛津来,在“勃莱克威尔”买了一本关于如何理解康德哥白尼式变革的书,让我看看有无价值,我首先看到的是那本不大的书竟要二十五个镑!那位教授告诉我,在六、七年以前,她没有感到买书是个负担,如今需要在日常开支中作出特别的安排了,她叹了一口气说,“这个月我只能买这本书了”。
当然,买不起书,不等于读不起书,无奈中外的读书人都爱自己藏一些书,一来自己用起来方便,二来是一种爱好。买了书不一定“读”它,有时只是“看”它,对着那些书“看”,也有一种愉快。前者可由公共图书馆来解决;后者则只能量力而行了。
二、“读”“书”“明”“理”
然而,“书”毕竟是要人“读”的,而不是要人“看”的。“书”作为“看”的“对象”,是一般的“物”,有许多装璜很漂亮的书,就是照顾到让人“看”的;但“书”原是要人“读”的,作为“读”的“对象”,则就不光是“物”(body),而是“(原)文”(text)。德里达说,“书”终结了,“(原)文”开始了,大概就是指这个意思;“书”不是一般的“物”,而是“文”,“书”、“文”不可分,这同样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的观念,“读”“书”即“读”“书文”。
世上之所以有“书”,说明了个人的局限、交往的必要。“书”是历史的现象,是人际交往的桥梁。人的知识,大部分是靠读书得来的。做事增长知识,读书也增长知识;“读书”作一种交往、交谈观,同样也是一种“(做)事”。就研究哲学的人来说,“读书”主要为了“明”“理”,哲学的各种知识,主要亦即各种的“理”。
“理”在“事”中,的确不错,但“理”要“学”而有“思”,才能“明”。什么叫“思”?“思”就是“想”“问题”,伽德默主张有“问题”的“逻辑”,我觉得很对,但“问题”的“逻辑”,恐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理”。现在许多法国哲学家都认为,“事”中之“理”,永不能“明”,意在反对欧洲逻辑中心主义传统,是很有意义的;但人毕竟要“明”“事”“理”,这是很不容推翻的。
“思”可以自己“思”,也可以大家一起“思”,即是“讨论”,“讨论”“问题”;事实上,自己“思”同样是一种“讨论”。面对面的谈话,是讨论,读书也是讨论。世事纷繁,大家都很忙,读书就成为最为方便的讨论方式。一个人的能力(包括思考能力)很有限,自己“想”了,还要看别人怎样“想”,于是非读书不可。
英国三个月,越发感到自己读书太少,明白的“事”“理”太少。我们这一代中国知识分子,失去的时间太多,读的书太少。以前都说,外国人工作紧张,这是事实;但这几年我们中国知识分子工作也很努力,至少我敢说,现在我比我接触的一些英国教授更为用功。所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失去那么多时间,按步就班地读书,我们要追上十多年二十年时间来,谈何容易!
我们更不是不“思”,即使当年在干校劳动时,绝大部分人都在“思”。军宣队管天管地,但管不了人的“思”——想“管”而不可能。高压不能管“思”,但他人的“思”却可以管“思”,与他人“思想”的“交流”、“讨论”,可以丰富、改变一个人的“思想”,讨论、交流的深广程度,决定你自己的“思”的水平。可惜,在失落的那多年时间中,至少我自己是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进行着“思”,要改变这种状态,亦非易事。
在学术工作上,很令人沮丧的事是:自己“想”出来的“理”,竟是别人早已“想”出来的,而且“想”得比自己好。不读书,或读书不够,则常会陷入这种境地。
这次在英国讲“海德格尔在中国”这个题目时,曾向外国同行承认了我自己的一段弯路,如今再向国内的读者承认一遍:前几年我研究了胡塞尔、海德格尔、雅斯贝斯诸家的思想,体会到关于“语言”有一种完全不同于分析学派的思路,并从现象学、存在论的思路想到了“语言”应向“文字”转变,结合着我国传统的文字学系统,拟以“文字哲学”代替“语言哲学”。为此,我还发明了一个词叫“Grapheology”,在原意为“笔迹学”的字中加上一个“e”去,以示区别。在这个大题目下,某些具体的想法,写进了我的《书法美学引论》。应该说,写这本书时,并不是不知道法国有个德里达,但所知不详,也没念过他的书。后来才发现,德里达在六十年代后期已出版过一本大著作,书名就叫《文字学》,用的是“Gramatology”。于是,我只得老老实实读他的书,我承认,他想得比我系统、深入,想得比我好得多,尽管我可以采取一个立场来批评他,但只有在研究他的著作之后,才有这方面的发言权。至于我自己的那个计划,只能作为一种思路记录下来,作为科研计划,就没有多少价值了。
我也老老实实告诉英国的同行:他们向我提的问题中有一些我摸不着头脑,等弄清意思后,才发现,有的问题也竟是我曾认真想过的,但因不知道别人也在(或早已)想这个问题,没有对话、讨论,就没有继续想下去。
读别人的书,不一定或一定不会完全同意别人书中所讲之“理”,书不是印刷上的翻印、翻版,但“问题”要对得上号,即都在“想”相同读的“问题”,而“想”出来的“理”就(或一定就)不完全相同。“理”是“事”的“理”,“问题”的“理”,把别人的“理”弄“明”了,自己的“理”也就出来了。“六经”不是“物”,而是“文”;“我”也不是“物”,而是“活人”,是“思想者”。作“六经”的人虽死了,但“书”“文”是“活的”,读古人书如对古人谈话,双方都在改变,谈不到谁该谁的问题。
哲学的书,不是旅游指南,读旅游指南,改变的只能是“我”;哲学的“理”,是“活”“理”,不是“死”“理”,但毕竟是“理”,其间关系,只有从交谈、对话、讨论中去体会。哲学的“知识”,只是在这一点上是与“指南”差不多的:“知道”别人怎样“想”的。
三、多读些法国哲学方面的书
在英国三个月,回来却讲法国哲学,自己也觉得有点“文不对题”。不是说,英国哲学书没有吸引我的地方,譬如波普的书,是我一直想读的;还有斯特劳森的书,特别是他那本讲康德的书(《感觉的界限》),在英美影响很大。这次在牛津康德研究班上,学生们讨论所发问题,大多受斯特劳森的影响,而他那本书,却一直没有引起我国的足够重视。这些书都是应该补读的。
但是,我读书常是跟着我想的一些问题走,这个阶段我脑子里想的是从胡塞尔、海德格尔以来的问题,很自然地由他们上溯康德、黑格尔,下及伽德默的解释学。这个系统的另一支,由胡塞尔、海德格尔、雅斯贝斯影响及法国萨特、梅洛·庞地,如今经过结构主义,出现福柯、利科、列维纳、利奥塔德(Lyotard)、德里达等等一批重要的人物,使法国在当代欧美哲学中占有很富特色的地位。
我们知道,法国在欧洲近代哲学史上有过杰出的贡献。就对现今的影响来看,法国的笛卡尔当和德国的康德并驾齐驱,而把英国的培根抛在了后面。然后,慢慢地,法国的哲学似乎成了德国哲学的影子,只是在最近几十年内,法国的存在主义、结构主义,才在德国哲学的基础上,结合法国自身的特色,开出了自身独特的花朵。
所谓“独特”,就哲学来说,首先有了一些自己的、独特的问题。譬如,德国哲学自胡塞尔现象学以来,从一个新的、现代的、不同于黑格尔古典式的角度谈主体与客体的同一关系,提出了“生活的世界”、“我在世界中”等,使人们对“思想”、“语言”“主体”等观念焕然一新。“思想”不仅是逻辑概念体系,“语言”不是这种体系的符号和工具,而都是“存在的方式”,是“在世”的,而非“出世”的、抽象的。这是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到了法国,自萨特、梅洛·庞地起,“(身)体”的问题重新占据哲学主要地位。并不是说,德国哲学不讲“(身)体”,而是地位不同了,意义也不同。法国哲学家仍嫌德国人理解的“思想”、“语言”,过于空灵,过于“超越”,突出“身”“心”之不可分性,使德国人所想要坚持的“我”与“世界”“同在”的信念更加坚实,更加容易捉摸。
我想,“身”“心”之结合,可谓当今法国哲学对笛卡尔哲学的最重要的批评和否定,也是当代法国哲学最为核心的观念之一。由这个观念,可以生出其他重要的结果来。
既然“身”“心”相合,则“心”无自身的绝对独立性,“人”非“思想性”(心)之“主体”。“我思故我在”虽早为康德所否定,但如今批评这句话,则又有了新的根据,因为“思”(心)和“在”(身)本为“一”,而非“二”(元),则无从相证。
既然“身”、“心”相合,无“纯净”、“绝对”之“心”独立存在,则无透明之“心”,无透明之“真理”,亦无一门学问——哲学来使“真理”“透明”。
于是,吾既有“身”,他人亦有“身”,则他人之“心”亦永不可透明,不可能真的“心心相印”。这样“他(人)”,永远是“他(人)”,而“绝对”之“他(人)”,即是“神”。于是纳维纳之学说出。
人际之间,既无“心”“心”相印,则“思想”史自身并不成为线形时间延续系统,而为横向空间关系所左右;广义的“知”,乃是受各种因素影响的“制度”、“策略”,而非自身相续的纯净“真理”。于是,福科知识考古学出。
“心”“身”既不可分,则“能指”与“所指”不可分,“语言”不是“心”之符号,而是一种广义的“文(字)”、“轨迹”,“思想史”亦非思绪相续,而是历代写出来的文字的修改和覆盖。于是德里达之消解学出。
这一切,似乎皆为当代德国哲学家所未及。即以解释学自标的利科言,也和伽德默有相当之区别,至少利科将“意义”与“事件”分开,以此来强调“写”、“意义”的独立性,对解释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来说,不是无意义的。而其他诸公,尤其是德里达,不仅可以说是“后结构主义”的,而且可以说是“后解释学”的。
可是,关于法国哲学在我国哲学研究领域中,还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并不是说,标上一个“后”字就必须受到重视,貌似“新”的说法,可能是骗人的,毫无价值的。世界上的“书”,虽不能说是“无限”,但确是浩如烟海,大部分是各有各的用处,但有一部分书读两页就可以不再读它,有的书却要反复读的,上述各家的书都是值得反复读,反复和它们讨论的。
之所以特别提到这些,也是想引起国内学者对当今法国哲学的重视。
四、读书与写书
当然,读书主要应读“原著”,所以尽管我在英国时买不起多少书,但我带回来一个长长的书单子提供给我们研究所的图书馆,希望陆续能将这些法国哲学家的著作补齐了。
读“原著”要塌下心来钻研,所以我无意延长逗留英国的期限,在住足时间后,即速回国。主要不是因为在异乡感到“孤独”,而是在北京的这间小“写作间”在召唤我。我五十岁时分到了这间小屋,当时曾发誓至少在这间小屋呆十年(规定是六十退休),如今整整三年过去了。三年中在这间小屋我“会见”了多少思想的巨人!我费了不少时间和胡塞尔“打交道”,先和他本人谈,读他的主要著作,读不通时就请来他的朋友来读,读介绍、研究他的著作,总算和他交了朋友,然后读海德格尔、雅斯贝斯……。如今我打算在这间小屋里“接待”法国诸公。我这种“接待”很有一些方便之处,不论死的活的,也不论人家愿意不愿意,召之即来,呼之即去;当然,如果你态度不严肃,不尊重(它)他们,(它)他们是不张口的,这就是说,即使打开了他们的书,你不会读“懂”它们,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当然,在这间小屋,我也写作,表面上看,这几年我写得也不少,但就我内心来说,我不是很愿意写的。还是那句话,你对别人如何想的,所知不多,那末自己想法的份量、价值,就大有可疑;这样的书文,写出来又有多大意义。
如今我这个态度又多了一层客观的“理由”。大家都在说,现在出一本书真不容易,尤其是学术性著作,订数上不去,出版社赔不起,如何是好?我作为作者反躬自问:何必要惹得出版社赔钱呢?少写书,多念书吧!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文化大革命中几乎谁也别想出书,不曾想,歪打正着地“憋”出了一些好书来。学术著作本以质量为第一。
“说”是广义的“写”,“写”也是广义的“说”。狭义的“读”是“说”和“写”的准备,但广义的“读”亦是一种“说”和“写”。人“说”“话”是因为有“话”要“说”,希望今后写作时,也要到真的有“话”非“说”不可的时候再“写”。
一九八九年一月七日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叶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