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可爱的小书!——一束写给一位不知名姓、不知来历、不曾谋面的收信人的书筒。因为它出自一位天真纯洁,活泼顽皮的少女,一位在孤儿院长大,饱尝没有自由没有温暖的苦痛,而又无时不渴望获得生活中应有的一切(当然包括爱情)的少女之手,自具一种天然之美。轻灵俏丽的文笔,无所不在的幽默情趣,谁能怀疑它不是自心田流出?那穿插其间的稚气可掬的小图,更令人忍俊不禁。我想,快乐地去生活也许并不是浅薄。“你要能听到青蛙的鼓噪和小猪的尖叫该有多好。还有那一弯新月!从我右肩看上去就能看到月亮”。如果人生有过这样一个夜晚,千万不要忘记它。接受上帝赐予的快乐吧,那样可以在地狱少呆一万年。
补白
梅里
最新小说一瞥
一篇小说的成败,想象力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篇蹩脚的作品,洋洋洒洒一大堆故事,可能根本就没有艺术蕴含;而优秀作品中,依靠一个极简单的意象,却可能诞生极辉煌的艺术境地。想象力,说到底是艺术家机智的显示。
王蒙的《神鸟》就是极度机智的结晶。
《神鸟》全篇只有四千字左右篇幅,其中只有一个人与一只不知是否真实存在的鸟,构成因素非常简单。但就这简单的人与鸟、鸟与人,在一个小小的构思网中,依靠视点的不同扫瞄效果,却能在简单的组合关系中显示儿重不同的组合效果。首先,鸟总是一种艺术灵感的象征,艺术家的艺术活动成功与否往往依赖于这神鸟能否真正呈现。孟迪在他的指挥行为中幸运地遇到了鸟,于是一下子从凡人成为了天才。可悲的是,鸟与人的关系本来清晰不过,但孟迪成功后若不捉这鸟,倒可以成为正常的天才;对这鸟真诚地念念不忘,却要成为疯子。其次,,鸟在一般气候下不会出现,鸟是命运之鸟,这命运之鸟又是一层象征。这命运之鸟是与机遇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机遇,鸟出现了,孟迪成功了,但孟迪成功后,不应停留在这鸟的意境中,机遇对他有另一种新的显示。与机遇相逆而还停留在过去的意境中,于是钟摆又反过来摆到了事情的反面。再者,这鸟又是一种艺术精神的象征。它可以根本就是一个艺术的精灵,它只在真诚地钟情于艺术的人的精神中栖落。而它一旦进入人的精神,就会使本来并不超凡脱俗的孟迪成为风度翩翩的艺术家。而一超凡脱俗,本来是常人的孟迪就再也难以在正常人中正常地生活,于是只能成为疯子。
在这么一个小小的篇幅里,王蒙既写活了鸟,又写活了人。他利用鸟来写人,反过来又利用人来进一步突出了鸟。鸟和人之间似乎有一根无形的琴弦,王蒙依靠这根琴弦弹奏出不同的和声,把这些和声组织在一起,则成了一个极出色的作品。在这里,似乎令人想起交响音乐中的变奏。一个优秀的作曲家,常常可以以一个简单的旋律为依托,利用乐思创造二三十个变奏来丰富旋律的层次,把极简单推向极复杂极丰富。而让你充分感受这极复杂极丰富之后,最终又是极清晰的那个简单旋律。
读王蒙的小说,你首先会在表层领略他驾驭语言的那种轻松裕如的能力。透过琳琅满目的语言表层后你能感知层层叠叠的结构层次,这层层叠叠的复杂层次常用来包裹他对人与世界的深刻体验。而最终,则常常是一种既深邃又开阔的意境的呈现。这一切都来自于机智。
《节日》与《神鸟》相比,似乎色调单一了一些。李晓从一开始写小说起,似乎就认定了这种淡淡的、儒雅的调子。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写实,在白纸上以黑墨传神写形,透溢个性,其中追求那种静静的效果,于静中观万物之理趣。静静的淡淡的,就有那浅墨在宣纸上浸洇出来的气韵。
文化革命十年,写小说当然是极好的题材。近几年写文革的作品不少,但真正传神得不多。为什么?往往难以概括那样复杂的一个年代。李晓似乎明白其中难处,于是“山之精神写不出,以烟霞写之。春之精神写不出,以草树写之”。他只选取自己童年往事的记忆,写那么一个单调而没有乐趣的节日。他只写那么点并不复杂的儿童心理,把这种儿童心理写透,让这种心理的背景自然地浸漫出来。
李晓选择的是“简之入微”的手段。“简之入微,则洗尽尘滓,独存孤回。”通过一个孩子在那不可能有乐趣的节日里寻找乐趣的过程,来表现他自己心灵中关于那个时代的刻痕。从个人的感受出发,再来反思这种感受,以表达自己的感悟。这里选择了一种自然、流畅的叙述,通过这种叙述来突出画面的效果。在这个节日里,实际只有这么几个画面:“我”参加哥哥的“钓鱼”游戏,“我”与小三砸“老反”家的玻璃,“我”手拿五角钱望着食品柜发呆,“埋地雷”坑害了本来就十分可怜的瘸腿鞋匠。画面本身都比较简单,但每一组画面都组织了对比:“钓鱼”的结果,“钓”到的是自己过马路时莫名其妙的紧张。因为老反家被抄家于是要砸玻璃,而偏偏“我”自己家也被抄,于是也要讨论砸不砸自己的玻璃。与站在食品柜前发呆的“我”对应的是呆立在被抄得乱七八糟的家里的“我”;而“地雷”“炸”了瘸腿鞋匠,因为鞋匠的诅咒,小三最终也成了瘸子。经过对比,突出了效果。
中国画讲究干笔湿笔轻重虚实巧拙繁简的调配。李晓在《节日》中,就极注意总体布局的调节。在每一组画面中,就勾线方法,常常有一笔是重的,另一笔则是浅的。为突出对比,常把这一笔勾得轻松,为反衬相对比的那一笔的凝重。而一切虚实轻重又都用来突出节日这一天的过程:乐趣的寻找过程与寻找的崩溃过程。这过程最后所要显示的是一个空空荡荡的意境:趣味,空空荡荡,这个日子,空空荡荡;一切都空空荡荡。在这空空荡荡背后是对恶梦般的一种现实的反思。
李晓的小说一般都不突出地追求主题效果。它的韵味常隐藏在勾线之余淡淡地浸洇出来的那么种意境之中。
读完《节日》再读《绝望中诞生》,你又会惊异于另一种的丰富多彩。天知道朱苏进哪来的那么丰富的地理知识,能充满学者气地把这一切编得天衣无缝,使之那么神奇,那么的富于魅力。它的悬念魅力不亚于一部优秀的侦探小说对你好奇心的召唤。
这里几乎占了一半篇幅所描绘的,是一个象象样样的“孟氏构想”。这是一个神秘得惊心动魄的构想。这构想从宿舍墙上神秘的观测孔,神秘的观测点开始,一直延伸到对地球形态形成奥秘的推断,并使用极新鲜的角度来解释这些奥秘。精彩的是这一切并非片断的幻想,而完全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体系。从北冰洋溢出的物质在地球转动过程中呈倒挂的不规则三角形,到南极凸出的部位正是北冰洋凹进的部位;从环太平洋大陆向太平洋中心运动,到假设一个X天体来印证地球的火山运动,其中牵涉到天文、地理、地质力学等多种非常专业非常学术性的印证,简直神奇到了极点。
而且,非常难得的是:这大量篇幅的关于构想的介绍并没有产生干巴巴学术论文的效果。朱苏进在推出这神奇的构想时,不光充分利用了他的神奇,而且充分利用了悬念。他把两者融为一体,利用悬念来推出构思,又利用构想的神奇来丰富悬念。
这是一部充满神秘气氛的作品。其中不光精细地描绘出了这么个构想,而且还刻划了一个构思创造这神秘气氛的奇人孟中天。显然,孟中天是一个奇才。他的身上蕴藏着强大的能量(包括热情),他有坚强的自我精神与独立思考意识,他在追求自己的生命境界。可他偏偏又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偏偏又利用权势为达到自己目的不惜一切,偏偏在学术上也是“取天下为己用,又弃天下为所用。”这是一个极复杂的人,在这个人身上打着各种印记,披着各种色彩,使你难以用一种评判标准来对他作出客观的评判。
如果把这么一个作品分成两块,一块写那么一个神秘的构想,一块写这么一个神秘的人。相比,这个神秘的人比那构想刻划得更显深入,相比,也更有阅读的诱惑。
我想朱苏进的意图,是把这个人和那个构想摆在一起,给人提出一种较复杂的思考。首先当然是对人的思考:对善与恶,平庸与创造力,独立自立的人与群体中生存的人的思考。然后把这个构想摆在你面前,让这构想与发明这构想的人形成一种对衬。这个构想变成有生命的以后,是不是又提供了更深一层的思考呢?
这真是一株这两年文坛中难得的奇花异草。
(王蒙:《神鸟》,《上海文学》一九八九年第四期;李晓:《节日》,《收获》一九八九年第二期;朱苏进:《绝望中诞生》,《钟山》一九八九年第三期)
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