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的《寻欢作乐》写于一九三○年,和作者的著名长篇自传体小说《人生枷锁》(一九一六)一样,这部小说也是从他早年的经验——特别是他同一位美貌女子的早已中断却难以忘怀的姻缘中发展起来的。小说的英文原题是Cakes and Ale,即饼和酒,此语典出莎士比亚“最能让人开心的喜剧之一”《第十二夜》的第二幕第三场。Cakes and Ale引申为吃喝玩乐或寻欢作乐,实际上表达了文艺复兴时代的一种肯定现世生活的享乐主义态度。莎翁笔下的托比爵士把人生当作一场游戏,他寻欢作乐,放纵,欺骗,恶作剧,同时又坦率、乐观、幽默,无视那个时代神圣的等级差别;他那毫不掩饰的享乐主义恰恰衬托出马伏里奥的虚伪。但即使如此,莎士比亚仍然保持了一种善良、温厚的态度,《第十二夜》中没有什么讽刺,没有愤怒,他的喜剧天才与蜜蜂相像,它从杂草毒花中收集蜜糖,却不留下一根螫人的刺。他夸张的办法“让这些人物本人不会引以为忤,反而几乎也共享这种快乐心情;他宁少给剧中人物制造机会,让他们表现出自己最快乐的方面,而不让他们在别人的机智或恶意形成的乖左想法中成为可鄙”(赫士列特语)。
毛姆无疑继承了莎士比亚的传统,但他对人性的洞察和理解中显然增添了严峻的嘲笑,他小说中描绘的伪善已不是那种有如莎剧中泥土般的愚蠢,而是弥漫于社会的漫天灰尘:它遮盖了人性的光辉,使人们用偏见的污水浮托起自己可鄙的人生之舟。《寻欢作乐》似乎就要作这样一种追寻:它要从那似真非真的雾茫茫的现实生活中找回久已失落的那些十分清晰、十分明确的真实感。于是,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开始回忆那位“心地善良,但又放浪形骸,不自检束,有着‘严重的、令人恼恨的缺陷’”的女人——作家德里费尔德的第一个妻子露西。
露西的形象是在几种完全不同的眼光中逐渐呈现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在不同眼光中的不同的呈现方式恰好也呈现了这些眼光背后的不同的人:露西并不只是小说的主人公,她还是检验这些不同眼光的道德试纸。从不同的眼光呈现了露西的形象这一点而言,《寻欢作乐》是一部写人物的小说;从 西形象的呈现方式本身即是呈现者的道德试纸这一点而言,《寻欢作乐》又是一部写心理的小说,只是这种心理并不是用心理独白来表达罢了。《寻欢作乐》的成功当然得力于露西形象的塑造,但我感到,毛姆更关心的却是另一更为广泛、也更为深刻的问题:人们对于露 西的评价方式本身所表达的道德含义和由此呈现出的各自的道德状态。因此,在《寻欢作乐》这一来自莎士比亚笔下的享乐主义的标题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本极为严肃地探讨道德问题的书,然而,这个道德主题并不是故事表面呈现的“爱情与贞操”、“婚姻与忠诚”之类的传统命题,也即是说小说并不想对露西这一单个人物作出道德评价,恰恰相反,毛姆关注的正是这种道德评价本身是否道德的问题,从而小说的道德关怀成为对于环绕人物的整个社会的道德状态的道德评判。从叙事方式上说,小说的道德评判虽然也体现在那些风格独具、犀利而颇具嘲讽意味的杂文式的段落之中,但更重要的却是第一人称叙述者本人就是一位与露西有过姻缘的男子,从而这种道德评判又和一位心情复杂的男人的难忘的记忆相关。这一切造成了一种复杂的情境和心理深度:现实的刺激和过去的记忆共同构成了创作的动机,道德的关怀和人性的理解由此缠结在一起。
《寻欢作乐》重申了莎士比亚的问题:露西面对“我”的嫉妒、愤怒、委屈和怨恨,并不掩盖自己的不贞,而是带着美丽的微笑说道:
“喔,亲爱的,你为什么要为别的人去自寻烦恼呢?这对你有什么损害呢?我难道没有使你很快乐吗?你和我在一起难道不高兴吗?”
“那就好了。为这种小事斤斤计较和妒忌都是很傻的。为什么不为你所能得到的而高兴呢?要我说,你还是及时行乐的好;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可以计较的呢?趁现在活着我们应当痛快享受才是。”
“我就是这样的人,你不要苛求,知道吗?”
小说正是通过对这种享乐主义人生态度的不同认识来显示人物的道德状态和理解能力的。毛姆首先用反讽的、寓谐于庄的语言表现那些上流社会的体面君子、英国文坛的风云人物,其代表是正在致力于编撰已故的著名作家爱德华·德里费尔德传记的作家阿尔罗伊·基尔,处处显得轻柔又神通广大地支配文坛气候的巴顿·特拉福德夫人,还有那位装扮雅致、精明能干的德里费尔德的保护人和第二个妻子埃米·德里费尔德。他们缺少才能但却取得了相当的地位;他们对时代的趋向极其敏感因而能不断转换自己以永远领导文坛的未来;他们谦逊、好客、温柔、亲切、严肃、机智、坦率——总之集聚了一切社会所公认的美德,任何难堪的场面也能不失风度;他们的语言永远那样优雅、诚挚,你根本不能想像他们会因为内心的激动而破口大骂男人的忘恩负义和女人的水性杨花或者大喊着用一连串脏话来安慰自己受伤害的情感;他们十分痛心地看到别人的生活正无可挽回地陷入病态并因此为自己的“健全”而深感欣慰;他们完全了解自己的重要性,从而总是从容不迫地出现在能体现出这种重要性的场合,……总之,他们是那样的完美,那样的至善,那样地认真而诚实,以至于他们把维护完美、至善和真诚看作他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人会觉得他们内心阴暗,对人怀着憎恨,但那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的确看重道德的价值。在小说中,他们倾全力以维护和塑造文坛天才德里费尔德的完美形象,一切可能有损于这个完美形象的人与事都必须被摒弃。对他们来说,重要的不是德里费尔德的真实生活,不是他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生命话力和独特风格,而是他的公众形象——当然,他们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塑造完美的德里费尔德对他们自己的好处,例如高尚的基尔绝不会卑鄙地认为,对一个将近二十年没有写过一点有趣作品的老作家倍加赞扬主要是因为知道他已不可能是竞争的对手,他也不会想到,对一个自己用不着担心的对手大加赞扬往往是拆自己真正对手的台的一个好办法。虽然也有人把他们看作骗子,但这看法无疑错了,因为没有一个骗子可以行骗几十年之久。虚伪是一个人所能寻求的最困难和最使人神经紧张的一种恶习;它需要永不间断的警觉和精神的高度集中,需要具备一种玩世不恭的幽默;它不像私通或是贪食,可以在空闲时间进行;虚伪是要付出全部时间来从事的工作。的确,基尔·特拉福德夫人和埃米的最鲜明的特点是他们的诚挚,他们的每一行字、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种动机都刻上了诚挚的特性,当然这种诚挚也体现在他们总是真心诚意地相信当时社会上人人共同信仰的观念。因此,他们的诚挚也表现为他们执着地、不懈地努力按照这种观念来塑造德里费尔德的完美形象,而露西——这个虽然美丽动人但却放浪形骸的女人便不能不被视为应加隐讳的污点:
基尔:“我想她这人很糟吧。”
“她一定出奇地平庸。她是个酒吧女招待,是吗?”
“我真不懂他究竟为了什么要和她结婚。我一直听说她对他很不忠诚。”
埃米:“……我们要面对现实,她是个色情狂。”
“她对他那样不忠实,这是臭名昭著的。从我听到的情况看,她在男女关系上简直是乱透了。”奥尔古德(评论家,特拉福德夫人的座上客):“……让我们面对现实吧:你的那个妻子只不过是个娼妓。”
由这样一群诚挚的、善良的绅士淑女认定了的“娼妓”,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对于那些经常在公众场合谈论道德问题的人,我们除了承认他(她)是最最道德的君子之外,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
然而,伴随着“我”的追忆,露西的形象似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我”的追忆不是辟谣性质的,也不是辩解性质的,相反,“我”倒是以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事实证实了上流社会的传言:露西的确是个不贞的、寻欢作乐的女人。但是,恰恰是她的不贞、她的寻欢作乐显现了一种令人惊异的素质,较之于上流社会的“完美”和“健全”,她的道德缺陷本身却闪现出一种激动人心的灿烂光彩。“我”的追忆从童年直至成年,从一个少年的敏感直至一个情人的妒嫉与欢欣,露西的形象也由模糊、矛盾而至明确、清晰。在这漫长的追忆背后,我们看到一位男人如何从受骗、妒嫉、怨恨的痛切之感中获得自我纾解,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了自己与露西的关系,理解了“生活之杯”的真实含义。从这个方面看,小说的追忆的确显示了一个成熟的男人的精神解脱过程。
“我”的追忆分为两段,前一段是以一个天真却又接受了成人世界的道德观念的少年的眼光作视点:德里费尔德夫妇的那种坦然、幽默、热情、富于生命活力的生活方式和为人态度深深地吸引“我”,但他们的卑贱出身、不同流俗的风格,尤其是露西与那位寻欢作乐的乔治老爷的私情和为躲债而举家逃奔的“不道德”行为,又足以引起“我”这个布莱克斯特博镇的破落贵族子弟的怀疑和蔑视。“我”不顾叔父的劝诫而向往着与他们一起学骑自行车,因为与他们相处是那样的自然、亲切和令人兴奋,那时“我”和布镇的人们都可以用高人一等的口气谈论这位杰出的小说家和他的妻子,但另一方面,“我”又不能理解他们竟会那样毫不掩饰地说起他们当年在饭馆当侍者和酒吧女郎的“低贱”生活,而与露西有私情的乔治老爷又竟然朋友似地坦然出入于他们的客厅。这一切只有在岁月流逝之中、在“我”的成熟过程中才能获得新的理解,然而那时“我”又碰到了新的问题:我进入了名作家德里费尔德的朋友圈,并为露西身上的那种给人以新奇的月光般的感受的金黄色彩所吸引——一个男人对于女人的爱。这时的“我”成了露西的情人,却即刻陷入了深深的痛苦:“我”仅仅是露西的众多情人中的一个,“我”看着露西的目光充满愤怒、委屈和怨恨。最终,这个用她的温柔、甜美和享乐主义的人生哲学消融了“我”的怨恨的女人竟又背弃了德里费尔德而与乔治老爷私奔了。然而,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我”终于超越了世俗的、也是那些自视高贵、完美的绅士淑女的道德偏见。他相信她是那样地纯真无辜因为她是在完成自然的使命:
“她像黎明一般贞洁。她像青春女神一般,也像一朵蔷薇一样。”
“……她爱爱情。……她对人天生地产生好感。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一起睡觉是很自然的事。这并非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一种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就像太阳发出光芒,鲜花吐出芬芳一样地自然,她感到这是一种愉快,她愿意给他人带来欢乐。这丝毫无损她的性格;她还是真诚、无瑕、天真的。”
“……她就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清澈,深奥,如果你跳下去浸泡一下自己,那是极其美妙的,而即使有一个流浪者,一个吉卜赛人或一个猎场看守在你之前曾经跳下去浸泡过,这池清水也仍然会同样地清凉,同样地晶莹透澈。”
的确,“我”的抒情式的理解除了赢得基尔们的嘲笑之外还会得到什么呢?然而,这并不是“我”的独有经验和发现:当你最严肃的时候,人们却总要发笑,事实上当你回顾自己那已然过往的炽情时,不也会嘲笑自己么?正如毛姆体验到的:这一定是因为真诚的感情本身就有着某种荒谬的东西,因为人本来就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行星上的短暂生命,因此对于永恒的头脑来说一个人一生的痛苦和奋斗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我”对露西的评价并不是终结性的,其中还隐秘地夹杂着一个心情复杂的男人的自我纾解、自我解脱的心理动机。真正构成了对露西、进而对人性的最深刻理解的是一种智者的目光,一种充满了理解、热爱和悲悯的沉默的目光,一种摒除了一切外在的道德偏见和内在的情感纠葛的既执着又超然的目光——它来自露西的丈夫、维多利亚后期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德里费尔德。从叙事方式上说,德里费尔德并不是直接对露西作出评价和回忆的人,相反,他和露西一样始终是别人追忆和评价的对象,也因此,德里费尔德的目光永远是沉默的,永远深隐在人们的记忆的世界中,有时他通过别人的经过加工的追忆而说话,有时他又通过他的那些赢得声誉、又招来诋毁的文字而表达自己,但他总是那样沉静、安详、遥远又贴近地注视着这个奔走相竞、举世滔滔的扰攘的世界,在人们的记忆中,他只有一次真正的失态和痛不欲生,那就是当露西离他而和乔治老爷私奔的时刻,对于那些自命为朋友的人对露西的攻击他发出了如同被夺去爱物的婆罗洲森林里的一头猩猩的吼叫。作为一位著名的作家,他始终保持了一种与生活的最本色、最自然的精神联系,事实上,不只是莎士比亚和狄更斯的传统使他不断地描写下层社会,而且他本人的处世方式就带着浓厚的平民色彩。当他进入都市的“文化界”之后,或许他并不能像圣人一样保持原始的质朴,但他的内心却始终对那些文坛特有的吹捧和赞许持宁静、安详以至有点干巴巴的姿态。这一切或许仅仅来自他的曲折的经历和身世,说不上是对生活真谛的洞察,那么他对露西的态度才真正显示了一个洞幽烛隐的智者的理解能力,而在这平静的智者的表象背后,无疑燃烧着对于人和生活的强烈的炽爱之火:只有超越了一切偏见而对人的生存持理解和关切态度的人,只有摒弃了几千年来形成的狭隘情感和嫉妒、怨恨、报复和独占观念的人,只有为维护人的生存权利而承担社会的误解、耻笑和责难的人,只有甘愿承受“不道德”的名声而保持与生活的最寻常、最自然的联系的人,只有能够透过他人的“不道德”行为而悲悯地发现人生的苦难和艰辛的人,只有把寻欢作乐的享乐主义哲学同生活的千辛万苦和人生的纷繁复杂相联系的人,只有在生活中保持着幽默感并存留着人性的复杂性的人,才是真正热爱生活、热爱人的人,因而也才是真正道德的人和真正智慧的人。
小说并没有正面描写德里费尔德与露西的婚姻生活,但显然,露西的过往的经历和与乔治老爷的私情并没有影响他们共同生活的快乐状态。在他成名之后,当露西时时与情人幽会而整夜未归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为她准备早餐,坦然如常地生活。他是宁静的、安详的,却不是漠然的。正因如此,在露西出走之时他才会痛不欲生并不能忍受他人对露西的污辱。所有的人,甚至包括露西,都以为他是个满不在乎或蒙在鼓里的人,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在小说的结尾,露西对“我”回顾了德里费尔德一生中最备受攻击的小说《生活之杯》中描绘的一个死亡的场景:丈夫和妻子在孩子死后从医院回到家里,一周持续的焦虑已使他们精疲力尽,而悲痛又摧垮了他们的精神。他们无话可说,痛苦地默默相对而坐。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后来妻子突然戴上帽子走了出去。在路上她遇到一位陌生的男子,并和他去酒馆喝酒、聊天、放声大笑,最终去一家旅馆过夜,……露西吃惊地发现德里费尔德对他们生活中的那个真实的夜晚所发生事情知道得很清楚,并坦然地把它写进书里——正是这部被抨击为有伤风化的小说表明德里费尔德对露西悲痛欲绝的心境的理解达到了怎样的程度,也正是这部小说表明了他的智者的平静和安详中潜藏着多么深沉的热爱和关怀。他把对亡友的悼念,对恋人的单相思,被损害的自尊心,或是对他曾善意相待的朋友的背叛的愤怒,总之,把一切使他产生某种激情或某种使他不能平静的想法,写成白纸黑字,从而使自己获得精神解脱。
正由于此,他是唯一真正自由的人。
人类迄今还很年轻。人类对于自身的认识也正如对于宇宙、自然的认识一样达到了自以为相当深刻的程度,但无论如何,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说,这种认识还很幼稚。就爱而言,从东方的佛主到西方的基督,从中国的孔、墨,到西洋的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从上个世纪的尼采到本世纪的弗洛伊德、弗洛姆,以至我们每一个人,都曾思考过爱的问题,得出过不同的结论,爱几乎是一切道德、法律、伦理秩序的动力,然而它又是破坏道德、法律和伦理秩序的力量。毛姆没有、也并不想用他的小说解决这样的矛盾,这对他毋宁是太永恒、也太抽象的问题,他注重的是具体的人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的具体态度,而在他看来,正是这种态度本身检验了每一个人的道德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寻欢作乐》又是一本唤起道德自省的书。
(《寻欢作乐》,威·萨·毛姆著,章含之、洪晃译,陈琳校,浙江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八月第一版,3.00元)
汪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