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者指出《滚滚红尘》的剧情取自张爱玲早年与胡兰成的恋爱史,三毛予以否认。
三毛当然可以否认,因为剧中女主人公沈韶华——上海论陷时期在文坛初露头角的女作家——与章能才——汪伪政府的文化官员——的死生契阔,不同于张爱玲与胡兰成的分道扬镳。而且任何作家永远在写他自己。福楼拜说过:“波瓦利夫人就是我。”三毛更有理由说,“在剧中人,能才、韶华、月凤、谷音、容生嫂嫂以及余老板的性格中,我惊见自己的影子。”
论者也是言之有据的。三毛熟读张爱玲,而《滚滚红尘》的剧情与张爱玲那段历史太相像了,甚至有些细节也取自张的经历。至少可以说,张胡的恋爱为三毛提供了创作的灵感和素材。张爱玲从父亲和后母家中逃出来,雇了一辆黄包车到离了婚的母亲家里寻找庇护。沈韶华“从父亲被废弃的家中出来,住进租来的房间”,开始独立生活,雇的也是黄包车。胡兰成在冯和仪(苏青)主编的《天地》杂志上读到张爱玲的文章,自称“傻里傻气的高兴”,遂向苏青要到张的地址,前往拜访。章能才激赏韶华登在谷音办的杂志上的文章,便向谷音要了地址,前去拜访韶华。一见钟情,一见定情,说不完的男欢女爱。胡兰成与妻子离婚,与张结婚。能才本已离婚,遂与韶华结合——韶华在红烛光下,将一张大红黑字的“八字命书红对”高高托起,交给能才。日本战败,汪伪政府树倒猢狲散,胡兰成匿迹温州。张爱玲去探望他,发现他与一名叫秀美的女子同居,且不说他在上海还有一个叫小周的女友。张要求胡在她与小周之间作选择,胡不肯。返沪后,张来一信,表示与胡决裂。章能才躲到乡下后,与房东寡妇容生嫂嫂有染。韶华去探望他,发现实情,愤而离去,但心里仍割不断对能才的万种柔情。胡张恋爱史与章沈情史的重叠至此为止。这以后,是三毛赋予她的人物以独立的命运了。
韶华的邻居余老板在沦陷时期跑单帮,日本投降后靠给国民党军队做补给生意发了财。韶华生活困难,得到余老板的接济,成为他的女友。一九四九年三月,上海解放前夕,余老板用黄金换来两张船票,约定与韶华一起离开大陆,从此做一对患难夫妻。韶华重遇能才,总是旧情难忘。在码头上,她把自己的船票交给能才,让他登船逃生。余老板上船后,见韶华没有上来,反而朝码头出口方向挤去,立即在跳板要收起来的时候,向岸上不要命的跳了下去,与韶华汇合。“韶华,看见能才在船上要跳船,太迟了。”能才终于走了。四十年后,能才重返上海,寻找韶华的踪迹。接待人员告诉他,沈小姐已不在了。还送给他一本书,是韶华解放后出的小说《白玉兰》,写一乡下穷人家的女孩子卖给上海的有钱人家当丫头,刚来几天就被那家的老爷给“坏了”,后来历尽苦辛,嫁给一名工人为妻。这情节,构成剧中的“戏套戏”,由韶华的声音作画外音道出。熟悉张爱玲的读者或观众马上能发现,这分明是《小艾》——张爱玲于解放后在大陆发表的唯一的小说。
考证是有趣的,也许也不乏意义。不过更有意义的是分析三毛怎样改造素材,如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一样,按照她自己的性格创造她的人物。我相信作家自己的说法,剧中许多人物的性格中有她的影子。换了她处在韶华的地位,恐怕会有同样的反应。
剧本正文前有相当长的人物介绍。
沈韶华:“她对于生命中发生的一切现象,都比一般人承受得更多。”“她的苦痛是一种性格上的特质。但是,这完全不表示,韶华对于人生没有担当和勇气。”
章能才:“有自信,有承担。”“替日本人做事,在他的心理境界上,不是一桩罪恶的事。”“出现任何情况时,能才担不担当,都源自于对于生活的彻底的认识和了悟,不是情绪上的失控。”
月凤(韶华最要好的女友):“明快节奏的背后,有她自作主张的坚强。”“月风讲义气,敢承担。”
谷音:“谷音意识到她的自信来自她的工作身分以及家庭所属。”“她很清楚本身的责任。”
容生嫂:“现实世界中,是个精明不外露,又有韧性的女子。不然做不得旧社会中寡妇名词下的担当。”
余老板:“投机取巧,又有深沉、努力、精明。”“在性命与爱慕——狂热的爱慕,接近宗教性的爱上了沈小姐的同时,余老板聪明的要了‘性命’又同时要了‘沈—小—姐’。在不给余老板思索机会的‘直觉要求’中——余老板放弃了逃命与金钱,选择了‘我要在沈小姐身边’。”
这几个三毛与之认同的人物,在性格上有个共同点:有担当,敢于抉择,敢于承担责任(章能才似乎差一点,容后述)。这也是三毛本人的性格特点:坚强、努力、有担当。
萨特曾大力提倡所谓“处境剧”,即把剧中人物推向一个极端处境,只给他们留下两条出路,让他们在选择出路的同时作自我选择,承担自己所作选择的责任,如在索福克勒斯的悲剧里,安提戈涅需要在国家的道德和家族的道德中间作出选择。有的选择给人一段思考时间,有的选择是必须当机立断的。《滚滚红尘》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部处境剧。章能才选择当汉奸,理由是他要吃饭,而且承认自己“也很痛苦”,解嘲地苦笑说:“最厉害的汉奸都是不杀人的。最没有用的汉奸也是不杀人的。”可见他并不如三毛在《人物介绍》中所提示的那样“坦坦荡荡”。他的问题,不是要吃饭——不当汉奸不见得就会饿死——而是需要配有司机的汽车,出入大上海豪华的夜生活场所,在烛光下,悠扬的小提琴声中进餐,为女友购买“五彩绸带流苏的货真价实的披肩”。对于他生命中出现过的女性,他事实上只爱过沈韶华,不过这不妨碍他在流亡中与房东寡妇姘居。这一点上他倒是坦荡的。用月风的说法,假如女人的心总是跟着身体走,可是男人绝对不是。抗战胜利后,能才选择逃命,先是逃避国民党的搜捕,后来逃避共产党解放大陆后可能对他的惩罚。对他来说,逃命便是一切,别的都不重要。当韶华把余老板为她买的船票交给能才时,她为能才能逃命放弃了自己离开大陆的最后机会(恐怕她根本不想跟余老板做患难夫妻,也可能她相信,新政权不会如追查能才或余老板那样追查她的过去)。她有从容的时间作出这个选择。余老板看到韶华没有上船,必须在瞬间作出选择,他直觉地选择了沈小姐。此时能才也发觉真相,但已晚了一拍,来不及跳船了。不过我怀疑,即使来得及跳船,他还是会选择逃命的。算他走运,可以把责任推给客观,免得过多的内疚。
余老板徒然作出一生最重大的选择,最后闹了个人财两空。他“要在沈小姐身边”,无奈沈小姐不要在他身边。剧本提示:韶华后来跳海自杀,被第一个进城的解放军救了起来。接待能才的“中共解放军”(应是公安局的干部)说:“她眼睛一睁开,看见解放军帽徽上的五星旗,就说:‘幸亏我没有死,要不就看不到这新中国了。’”
韶华在新中国出了一本书。至于她怎么“不在”的,剧本没有交代:寿终正寝?“文革”期间迫害至死,或者再次选择了自杀?抗战胜利后在上海成名的另一位女作家,《莫愁巷》和《风仪园》的作者施济美,解放后在一所中学教书,便是在“文革”中自杀的。韶华的第一次自杀,似乎暗示她会再次自杀。
明清易代之际,云南人唐泰字大来遁迹鸡足山,削发为僧,法号“通荷担当”,人称担当上人。这位诗人、画家、遗民、高僧,担当的该是国仇家恨。韶华担当了爱——即使所爱的人是众所不齿的汉奸——担当了生离死别,担当了今后可能发生的一切。能才倒是活下来了。剧终时,他在白茫茫大地上踽踽独行,找不到方向。“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他也是有几分担当的人,担当的该是什么心情?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写过一部有名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对人生的感受毋宁是其重。芸芸众生,佛教所谓的“钝根”,稀里糊涂负担其重,这是普遍的生存方式。他们中也有自寻短见的,那是一时想不开。悟性高,感性敏锐者,清醒、坚韧地担当其重,这是一种卓越的生存方式。有一天,他们中的狷介者感到生命之重已不堪负担,或者不再值得负担,便不待尽其天年,主动卸下担子了。解脱也是一种担当。尊严地死去自然比坚强地活下去少一点韧性,但也多一点勇气:在那个瞬间。三毛担当了天涯浪迹,担当了异国之爱,担当了丧夫之痛(她自信能与荷西的亡灵在冥冥中沟通),担当了事业的辉煌成功和小小挫折——一个充实的人生该有的她全都有过了一一于是,最后,她担当了死。
读书小札
施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