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本来对此习以为常,直到读了法国的《读书》杂志一九九○年九月号(第一八○期)上题为《写作能否谋生》的评论之后,才知道作家并非像吾辈想象的那样自在和神气,笔杆子一摇便可名利双收。中国作家暂且不论,仅以法国为例,在一九八九——一九九○年度由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的一千三百零三名作家中,靠写作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竟占了一半。曾于一九八五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克洛德·西蒙承认:“三十年来我写书所得的收益,大约相当于一个失业者的救济金……我常常自问,如果我不是侥幸继承了一份薄薄的遗产,我怎样才能有衣穿、有房住,或者哪怕仅仅是糊口。”另一位作家夏尔·米利埃说得更为可怜:“我知道当作家要过穷日子,因此宁愿不要孩子,免得让他们来受这份罪……”
这类例子相当普遍,人们之所以知之甚少,是因为西方社会里忌讳谈钱,文人对此更是噤若寒蝉。平时人与人见面相互致意,彬彬有礼,可是只要一谈钱,就没缘,谁也不想看别人的愁眉苦脸,所以谁有了难处也只好哑巴吃黄连。作家在西方几乎不被当作一种职业,因为他们通常都要靠别的职业来维持生计。这篇评论刊载了九位作家的照片,其中就有足球裁判员、书亭售货员、火车司机、汽车司机、广告工,还有一位裤子上打着两块补丁,是个什么杂活都干的临时工。
这么说作家的生活真是暗无天日了。不,事实恰恰相反,他们艰苦的路途上有着无数的机遇。有才华的作家一旦写出了出色的作品,便大有机会获得文学奖,甚至可以在一夜之间青云直上。因为法国的文学奖名目繁多,仅法兰西学士院颁发的奖金每年就达三百——四百万法郎,另外还用同样多的钱以颁奖的名义进行资助。学士院的最高奖保尔·莫朗奖,奖金高达三十万法郎,小说大奖为十万法郎,其他如批评奖、散文奖、短篇小说奖等也各有五万法郎。目前学士院为了保持奖金的稳定性而准备减少文学奖的种类,但减少之后也还有五十余种!
还有许许多多的文学奖奖金很少,如著名的龚古尔奖只有五十法郎,然而它和勒诺多奖、菲米纳奖、梅迪西斯奖、女读者奖、书店奖等等,都可以使获奖作品成为畅销书,从而给作者带来意想不到的幸运。有的文学奖只有一枚奖章、一张写有评委会评语的证书,利穆赞奖的奖品是和作者体重相等的牛肉,高卢奖是一块可以作为收藏品的金路易,哈瓦那奖是四十支一盒的雪茄,勃艮第奖是价值五千法郎的勃艮第葡萄酒,孟德斯鸠奖是一箱波尔多酒等等。这些奖虽然没有奖金,但或多或少可以提高作家的声望,或者使他的书在获奖当地畅销,总之对作家来说都是改变命运的机会。
文学奖已经如此之多,新的文学奖仍在不断地设立,其中有高达三十万法郎的瓦尔省议会的文学奖,二十五万法郎的普鲁斯特奖、八万法郎的传记奖,以及大量以作家名字命名的奖,奖金都在三万至十万法郎之间。巴黎的出版社为了资助作家,除了预支稿酬之外,还有一批训练有素的人员,专门负责为本出版社初出茅庐的清贫作家争取文学奖。他们口袋里都有一张印有各种文学奖名称及其评委会成员姓名住址的名单,争取的办法和我们的走后门差不多,或送书上门,或请来赴宴,接着就提出要求。可以说,正是获奖前的艰苦生活,使作家有了丰富的生活经历,也磨炼了他们的创作意志。这些难以数计的文学奖是对稿酬不足的补偿,正是它们鼓励作家们相互竞争,促进了法国文学的不断繁荣。
由此不禁生出了一些感想,从前曾有“一本书主义”之说,除了人们通常的理解之外,是否还可以理解为出书之艰难。现在不仅写一本书要呕心沥血,所得稿酬远不能补偿废寝忘食的辛劳,而要出版一本有价值的书又谈何容易!中国作家之所以不用兼职,乃是靠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为都有一份工资——够不够用不好说,另当别论,但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才有条件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需要写点什么时再去“体验生活”。所以中国人大都温文尔雅,不像西方人那样争强好胜。我的意思自然决非主张取消作家的工资,因为一是工资本来不多,二是涉及工资改革这个一想起来就头疼的复杂问题,而是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稿酬的价值和作用。设立文学奖自然是一个好办法,日前参加“冯至德语文学研究奖”颁奖会,深为冯至先生慷慨解囊以鼓励青年的精神所感动,但同时也感到像“茅盾文学奖”这类的文学奖实在太少了,比起歌唱大赛等文艺奖来都相去甚远。当然我的意思又决非要老先生们都来掏腰包,因为他们的腰包里本来就所余无几了。
吴岳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