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斯泰纳是有点冤枉的。创作和生育是人类创造能力的不同的表现过程,人们在下意识中似乎已经默认了它们的共性,各种语言都往往用同一个词来表示“构思”和孕育、(写作的)“失败”和“流产”、(创作的)“激情”和“爱情”、(作品的)“问世”和“诞生”、“艰苦的创作”和“分娩”、(作者完稿后的)“疲惫”和(产后的)“虚弱”等等。有趣的是在法语里,还必须用“父亲的身分”这个词来表示“作者的资格”,即使作者是女性也不例外。由此可见,把创作和生育相提并论看来并非无稽之谈。
生孩子到底会不会影响创作?由于杰出的创作者中妇女确实寥寥无几,所以分析一下男人对创作和生育的看法显然更为方便。法国《读书》杂志为此在第一八八期(一九九一年五月号)上发表了题为《应该选择一本书还是一个孩子》的调查报告,列举了著名作家对这一问题所持的不同态度。
许多作家认为生儿育女比创作更为重要,其中堪称典范的“父亲”要数龚古尔文学奖评委会主席埃韦尔·巴赞。人所共知,他早年曾发表过《毒蛇在握》等一系列控诉他的家庭的小说,不料他身为人父之后,却把孩子视为灵感的源泉和创作的动力。他一生结婚四次,有七个孩子,同时还出版了二十三本小说,因而被评论界誉为“解决家庭难题的专家”。巴赞七十五岁时生了小儿子尼古拉,不仅自感精神焕发,而且还在今年八十寿辰时发表了小说《父亲的学校》,大谈如何做一个好父亲。侦探小说家乔治·西默农一生创作达七十二卷之多,然而他自称每天只有三小时是作家,倒有七个小时是在尽父亲的责任。他还专门为儿子马尔克写了自传体小说《家谱》,为女儿玛丽若写了《内心回忆》。疼爱孩子的例子不胜枚举;英国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因长女露茜变疯而深受打击,变得沉默寡言;美国作家亨利·米勒玩世不恭,情妇多得数不清,但在妻子离婚带走了女儿芭尔芭拉之后却嚎啕大哭;也有些作家带孩子远离繁华的都市,像索尔仁尼琴一家住在美国的弗蒙特,斯特凡·金一家住在缅因,因而孩子对他们来说更是不可或缺。
当然也有不少作家不要孩子,甚至讨厌孩子。福楼拜就说过他宁可被马车压死、在小河里淹死也不要儿子。卢梭则把他的五个孩子一生下来便送进了育婴堂,他在《忏悔录》第八章里承认他当时认为这样做是“太好、太合理、太合法了”,是“为我的孩子们选择了最好的前途。”萨特和波伏瓦终身相伴,但为了集中精力写作都不要孩子。他们始终未婚,只是根据“互不撒谎、互不隐瞒”的协议保持着个人的自由。萨特曾在一九五六年成为十八岁的女大学生阿尔莱特·埃尔卡伊姆的情人,但最终打消了娶这个比他小三十多岁的姑娘为妻的念头,出于要她继承自己的文学遗产的考虑才认她作了女儿。作家夏尔·朱利叶和他的老师贝克特一样,认为生孩子会使他丧失“好容易才获得的自由。”他的另一个老师则把爱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见到怀孕的妇女和婴儿就有反感。而作家西奥朗的名言更是惊世骇俗:他“除了做父亲之外,所有的罪行全都犯过。”
除了或许是心理变态的例外,作家们的态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认为生育比作品重要,而且有利于创作;二是认为做父母与创作互不相容。对普通人来说,若能两全其美自然是最理想不过的了,正如狄德罗在《拉摩的侄儿》里谈到拉辛时所说的那样:
“您更喜欢哪一个拉辛?一个可能是好丈夫、好父亲、好叔叔、好邻居、诚实的商人,但仅此而已;另一个可能是骗子,不讲信义、野心勃勃、嫉妒恶毒,但是写出了《安德罗玛克》、《费德尔》……”
“两个我都喜欢……”
法国《读书》杂志的编者按说:“社会需要的是作家的才华,而不是期望他和大家一样做一个好父亲,因为两者是互相冲突的。”这种说法值得商榷,但至少说明创作和生育、进一步说是事业和家庭的矛盾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一个关系到时代、风俗和培养下一代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问题。
远眺巴黎
吴岳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