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一些人因为读书养成习惯,一旦手头无书可读,也有读起辞典来作为消遣的。英国作家毛姆每次出外旅行,有一件必备的行李,那便是一麻袋的书。他嗜书如命,不可一日无此君。而在本世纪初,要在国外——特别是东南亚一带——买书以至于买到毛姆想读的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他必须预购一麻袋的书,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但在外时间长了,即使满满一麻袋的书,也有读完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凡是用白纸黑字印刷的东西,如报纸分类广告,轮船船期或火车时刻表,甚至旅行用品商店(当时最著名的一家是陆海军用品商店)的商品目录,毛姆也是随手抓来,照读不误。英语中把耍笔杆的文人叫wordsmith(“文字工匠”,即舞文弄墨者),毛姆不仅是个wordsmith,也许我们还可以仿workaho1ic(“工作狂”,此词原来是仿alcoholic〔酒鬼〕一词而来)而叫他是个Wordaholic,或bookaholic,即“文字迷”或“读书狂”,也不以为过。
不过毛姆自己列举的一些随手抓来的“读物”中并没有提到辞典,或者如今天的国际旅游者手中必备的当地语言日常生活会话手册之类的东西。也许是因为他既是英语语言大师,当然不需要查阅简明牛津辞典(牛津大辞典则又太笨重了),而在快一个世纪之前,正是大英帝国国旗永不落的时代,英国人到世界各地去是不需要学,也不屑学当地语言的,否则就会被自己的同胞视为“土化”而不齿。我不知毛姆有无这种帝国主义者心理,不过从其描绘远东生活,特别是殖民者生活的小说来着,恐怕也在所难免。事过快一个世纪,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也是可以理解,甚至原谅的。
我虽然不像毛姆那样嗜读如迷,但在无聊的时候,随手抓起一本白纸黑字的东西来读,这种情况倒也是有的。比如在干校的时候,镇上新华书店陈列的除了红宝书以外只有卫生手册,我实在无书可读,同时为了过一过买书瘾,也曾专程到镇上去买来一册,从头读了一遍。不过平时最常读的一是地图,二就是辞典。读地图是作卧游或“沙发旅游”,这可以免除旅途的劳顿,尤其是由于领各种证件(如护照、签证)和订购机票、车票以及在机场、车站的乱哄哄的人群中争先恐后而造成的心理紧张和疲劳。
我读辞典则是像上面所说,为了查阅一辞而连带查起与此辞有关的辞来,这样不断地左拐右弯,常常忘记了原来翻辞典的目的,其中虽有乐趣,但化功夫太多,得不偿失。尤其是牵涉到语言的环境和文化背景,一般辞典往往没有系统的串连,东查西找,不论你拐了多少弯,也是徒然。因此我很希望能有一本辞典具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功能,既能解决辞义的注释与用途,又能满足一般人,尤其是初学者的求知欲望,免却他们暗中摸索之苦。
日本东京研究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New Approach English-Japanese Dictionary》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这方面的需要。它不再是像通常的辞典那样“就字论字”,它的最大特色是把英语中某些辞汇和它们的文化背景作了扼要而有趣的介绍,充实了查阅者的理解的深度。因为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产生的不同思考方式和生活习俗,往往是外语学习中的最大文化障碍,而要跨越这个障碍,只有在学习外语时从文化层面领会语言的内在涵义和应用方法着手。这本辞典从初学者的角度来看,确是能帮助解决这个难题。因此梁实秋建议把它翻译成中文在台湾出版,如今又经三联书店翻印在国内出简体字本,书名《新知识英汉辞典》。其实其中的知识都是老的,只是处理方法是新的而已。但在国内外语辞书界而言,这个新却是首创的,而对初学者又特别有用,因此值得介绍一番。
这本辞典一开始就列有一个“重要‘生活用语’、‘说明’等的索引”,其中列举了二十三项分门别类的常见辞汇,如家庭生活、食物、礼节、金融服务业、婚丧节庆、休闲、交通、通信、运动、教育、宗教、政经法、风俗习惯、动植物、传说故事等等,内容十分丰富。这些说明简单扼要,从字源、历史和文化背景来加以阐释,既丰富了你的知识,又加强了你的理解,学单字成了一件使人兴趣盎然,不再枯燥乏味的事。比如在assassin(刺客)这一条下面,有个划上黑框的字源说明如下:
〔字源〕古时波斯(Persia)曾有回教秘密组织不断地施行暗杀阴谋而引起极大的恐怖。属于这个秘密组织的人须绝对服从首领的命令。年轻团员常先吸强烈的麻药壮胆后才执行暗杀的命令。assassin是这种印度麻药“哈西西”(hashish)经过拉丁语化以后转入英语的名称。
又如在美国公共汽车站旁往往有一块No Standing的牌子,初到的人往往感到不解,为什么车站旁反而不许你站立。其实这是指禁止公车以外的车辆在此停车。
英语中不少辞汇或成语,都源出圣经或神话、历史的典故,例如bell the cat, 意为“做危险的事”,就源出《伊索寓言》中的一个故事:老鼠为了要知道猫的临近,议决在猫的脖子上系个铃铛,但此事很危险,没有一只老鼠有此胆量,因此就有此成语。
至于牛是ox,牛肉却叫beef,猪是pig,猪肉却叫pork,羊是sheep,羊肉却叫mutton,源出法国诺曼第的威廉一世对英国的征服,已是初学英语者尽人皆知的事,就不用多说了。
有些英美社会中的礼貌用语,这本辞典中也有说明,比如有人给你送生日礼物,中国人的习惯比较矜持,往往说句谢谢就放下了,不会马上打开来看看是什么,以免显得“急猴猴”的令人瞧不起。而西方的习惯,不仅要马上打开,还要惊呼一声“好极了”,“美极了”,而且加上一句“这正是我所要的”,“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等等表示欣赏的话。
这本辞典里有些生活方面辞汇的说明,十分细腻而且有趣,一般是不会注意到的。比如“找头”(change)一辞有这样的说明:“在英美国家,找钱的方法与我国相反。在我国,拿一张十元钞票买六元东西时,卖主一定用减法计算,找给顾客四元;但在美国,卖主把货品当作六元,用加法数出第七元、第八元、第九元、第十元,找给顾客。”
这样的说明,几乎每页都有一两条,不仅能充实你对英语及其社会、文化背景的知识,肯定还会引起你的兴趣,吊起你的胃口,不论为了查阅还是为了浏览,都会兴趣盎然的读下去而牢记不忘,这样学英语就不再是件苦事了。
除了这种文化知识以外,这本辞典的第二个特点是插图丰富。外语辞典附插图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但这本辞典的插图的新鲜地方不少。比如在“姿势”一项里,它分别在各有关辞汇下附有姿态和表情的插图:沉思摸下巴;叫人过去是伸右手食指向上,朝自身方向弯几下;祝好运是中指弯在食指上;赶人出去是右手弯到胸前然后向外挥;表示瞧不起是拇指按鼻子,其他手指作扇状张开摆动;表示不满用大拇指朝下;女性受惊时双手交叉在脖子下;表示一切顺利的OK姿势是把食指和大拇指连成圆圈(顺便说一句,OK只有两个意思,一是表示同意,等于汉语的“好吧”,“不错”,二是表示顺利,并无目前国内流行的“好极了”的意思,正如在英美社会里从没有把顾客当作上帝一说一样)等等等等。这对于你日后与英美人交往会很有帮助。
由于我本人是个动、植物“盲”,因此我最欣赏这本辞典在每个字首的全部辞汇的末页附有一栏英、美、中动植物名称的对照。一般辞典碰到动植物名词往往照拉丁文的学名译,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另外有习用的中文名称的,这本辞典就没有这个通病。不过话也得说回来,这毕竟是门专门的学问,疏漏在所难免,比如常见的画眉(thrush),它就仍译为科目名“鸫鸟”。这是美中不足。
最有趣的它把英美儿童从小熟悉的鹅妈妈童谣也按字收集,如字母歌、催眠曲、绕口令等,可以帮助初学者练习背诵,由浅入深熟悉音韵。
以上“说明”、“生活用语”、“字源”三项共有一千一百多条,再加上插图和其他内容,是可构成为一本英美生活大全或者英美社会文化知识大全。时下流行“文化热”,什么政治文化、商业文化、饮食文化、厕所文化、酒文化、茶文化,吃喝拉撒睡,什么都是文化,唯独维系文化的辞书界却没有一本介绍真正文化知识的英语辞典,这是不是说明,我们还得提倡提倡“辞书文化”呢?
一九九二年盛夏于不问春夏秋冬楼
(《新知识英汉辞典》,纪秋郎 主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一九九一年六月第一版,29.50元)
董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