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虚拟中的与东非之角索马里隔萨库余海峡相望的岛国阿扎尼亚帝国。帝国的开创者阿莫拉幼年时受教于今伊拉克南部巴士拉地方的景教修士,后到阿扎尼亚宫廷效力,官至苏丹军队统领后,擅自宣布成立阿扎尼亚帝国,建都台布拉一多瓦。阿莫拉大帝励精图治,不惜以重金聘法国承包商在岛国修筑铁路,于是这文明进步的象征缓慢地向瘴雨蛮烟之地推进。阿莫拉以开明自称,立基督教为国教,赢得欧美列强好感,传教士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纷纷赶来占领地盘。振奋人心的改革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废除蓄奴制。京都处处张贴了废奴文告,在西方观察家看来格外醒目,因为它们是用英、法等欧洲文字写成。这律令是否有当地语言的文本就和它是否真正付诸实施一样得暂时存疑。
阿莫拉驾崩后公主继位,由于统治不力,国库匮乏,民生凋敝。女皇不久谢世,正从牛津大学毕业的公子赛斯日夜兼程赶回台布拉一多瓦,驾坐阿扎尼亚帝国。新登基的皇帝甫从欧洲回来,踌躇满志,准备把故国作为海外新思想的试验场。作为阿莫拉的后嗣,他也为各种文告忙得不亦乐乎。小说的起首就是一段喜剧性的文字:“我赛斯,阿扎尼亚皇帝,萨库由万酋之酋,旺达的君主,四海的霸王,牛津大学文学士……”。赛斯深明头衔的重要,但是在那一串令人肃然起敬、王霸之气十足的称呼后突然出现牛津的学衔,具有修辞上的突降(bathos)效果,在小说读者看来无疑显得荒唐可笑。但是对文告本土读者牛津大学或许真有歪门邪道的法力,足可以给赛斯增添几分威望。然而对称号一丝不苟的“四海的霸王”在关节处却出了纰漏。他在“文学士”(Bache-lor of Arts)的“文”(Arts)前加了定冠词“the”:是他自以为对人文学科无所不通,还是他根本不懂如何正确拼写这一学衔?这一字之差似乎已勾勒出这位留过洋的皇帝不够勤谨笃实、好高鹜远的性格。
就在赛斯沉迷于文学之趣的时候,他的军队正在爱尔兰人康诺利指挥下镇压他那位觊觎王位的父亲赛义德的叛乱。各式文本给赛斯带来莫大的惬意,但是康诺利的捷报迟迟不到,这不由使他感到文字之外的世界咄咄逼人的存在。正是这隐优使他有必要强调自己的信心与优越:
我到过欧洲。我明白。我们有坦克。这不是赛斯对赛义德的战争,这是进步对野蛮的战争。进步必须胜利。我见过阿尔德肖特军营的夜间列队表演,见过巴黎博览会和牛津学生会,我念过时新的书——萧,阿伦,普里斯特利。在集市上散布流言之徒见过这些世面吗?进化论是我坚强的后盾,妇女选举权、种痘和动物活体解剖使我脚下生风。我是新时代。我是未来。
战争的胜负尚在未卜之间,赛斯皇帝已在设计日后颁发给有功之臣的勋章。勋章正面是他戴礼帽、着礼服的头像,后面则是一手握飞机、一手执电话的进步女神。在他为这些细节劳神之际,战事吃紧,他的助手竟偷盗了皇冠节杖外逃。出人意料的是在危机的紧锣密鼓中赛斯听到了凯旋的号角。赛斯见康诺利率色彩斑斓的军队得胜回朝,更觉自己顺应了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赛义德和他的乌合之众属于过去。黑暗的野蛮势力。阁楼里的蜘蛛网;朽木;暗无天日的洞穴里细弱的回声。我们是光明,速度,力量,钢铁,蒸汽,青春,今天和明天。
兴奋之余,赛斯对此却大惑不解:胜利原来与他寄予厚望的坦克无关。克敌制胜的还是两件古老的法宝——谣言和长矛。叛军首领赛义德深谙当地习俗,以一张赛斯在牛律拍的照片大做文章,称他头冠方帽身披黑袍,已背叛基督,皈依了英国伊斯兰教。康诺利营中大乱,笃信基督教的士兵纷纷倒戈。想不到康诺利的招数更高,他把赛斯说成阿莫拉大帝灵魂转世,于是大批叛军前来降附,胜利的基础就此奠定。至于那辆坦克,在赤道的烈日下开不多久就热得像烤箱,只有惩罚玩忽职守的兵士的功用。
赛斯皇帝未能从此有所感悟。战事一过他便以充沛的精力投入自己为之激动不已的事业。他的文字犹如一堆断线风筝在虚无缥渺处组成一系列怪诞、超现实的图案。他<SPS=1622>谈进步与未来出了神:“他眼里闪着光;头微微后仰;完全被文字迷了心窍。”他一直以为欧洲列国的繁荣昌盛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一个道理;把握这个道理不啻于给自己的国度找到一帖包治百病的良方,于是阿扎尼亚朝夕之间就能变成他心中仰慕的英国。赛斯皇帝要使枳实有橘味,不失为美好的愿望,但他对淮北淮南“地气”不同这一不争的事实却无暇顾及,从不深入民间细致耐心地研究阿扎尼亚的实情。如果他能实实在在、循序渐进地改良“地气”,阿扎尼亚的枳实或许能产生出有其自身特点、异于橘味但又不输于橘味的新味。他的规划,不可谓不宏大。他要废除一切陋习:废死刑,废图腾崇拜,废不人道的牲畜屠宰方式,废居高不下的婴儿死亡率——仿佛这也和当地其他习俗一样有禁即止。他甚至要废民族意识的载体——本土语言,以世界语取而代之。他最为关心的是欧洲流行的术语,时髦本身就是他信奉的上帝。问世不久的胚胎体外培育、裸体文化和集体唱歌做操,这一切他都要全盘引进。至于国脉所系的经济和金融问题,在他看来只是到欧洲的印刷厂印制一摞摞的纸币而已,通货膨胀和因此引起的社会动荡不安不在他担心之列。沃在小说中把赛斯皇帝的想象力比喻为火山湖,一旦他神驰八极,火山就开始爆发:“湖水突然变黑,翻滚沸腾,地下的潜流变为火热的岩浆漫出湖岸,化为千百条支流向外流淌。此刻这位认真但又不知所措的年轻人变得不可捉摸,反复无常。各种观念在他脑海里涌现,浮到表面的是一层残渣,那是他似懂非懂的混杂的词语和理论,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学问。”
阿扎尼亚帝国的经济已濒临崩溃,赛斯仍在欣赏滥发的纸币上自己神气的肖像。当他在崇尚生殖力的阿扎尼亚推行计划生育并为此举行盛典时,早日被他得罪了的部落首领在惟恐天下不乱的外国势力(法国)和教会的挑拨怂恿下发动政变。赛斯半生不熟的理论在岛国的实验结果是他自己的溃败和死亡,百姓则饱受离乱之苦。他的两位助手倒是各有所得。往日在牛津与他有一面之交的英国世家子弟巴兹尔·希尔在一<SPS=2320>惊心动魄的现实生活戏剧里扮演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自己感到幸运之至;无时不刻都在谋私利的亚美尼亚商人尤柯明发了一笔不小的国难财。小说结尾,阿扎尼亚处于无政府状态。英法两国相互间不容对方把岛国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以保护国自居联手出兵进驻阿扎尼亚。
赛斯皇帝好大喜功、茫无头绪的变法,在中国读者看来,似乎应验了范仲淹之子范纯仁对当时政事趋势的警告:“道远者理当驯致,事大者不可速成,人材不可急求,积弊不可顿革。倘欲事功亟就,必为<SPS=1102>佞所乘”(《宋史·卷三百十四》)。从阿扎尼亚的利益考虑,称急求而得的“人材”希尔和尤柯明为“<SPS=1102>佞”并不为过。身为阿扎尼亚现代化部部长的希尔是小说中呼之欲出的人物,他曾数次出现在沃的其他小说里,是沃笔下一系列“聪明的年轻人”①的代表。他一时心血来潮离开乏味的伦敦到非洲闯荡,巧遇往日不在他眼中的赛斯,竟被委以重任。他实际上比赛斯更了解阿扎尼亚的实情,但是尼采式的生活美学原则使他不顾一切地追求在稳定的英国难以得到的强烈刺激,包括体验自己积极参与酿成的一个弱小国家的悲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看热闹”)。
不过赛斯在有一点上与希尔十分相象。他出于浮浅的进步观把故土的一切都视为愚昧落后,他对阿扎尼亚实际上有一种外人的冷漠。他是出生在非洲的黑人,这一事实大概是命运对他的嘲弄。虽然他自以为那张牛津的文凭就是西化的标记,他全然不属于自己迫不及待想认同的西方文化。在西方读者看来,他对本土文化那种简单的虚无态度正好说明他对西方文明史的无知。他更像无可奈何地在空间漂荡的游丝或无聊、自卑但又狂妄的奴才。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昂首“走向世界”的先锋,奉行大胆“拿来”的楷模。但是这“走向”和“拿来”,由于没有立足点可言,更像病笃乱投医的盲动或好名之徒以社会为代价的奢侈之举。
按照鲁迅先生的观点,赛斯皇帝还配不上“‘拿来’英雄”的称号。“拿来”得“运用脑髓,放出眼光”,不然就是“孱头,昏蛋和废物”。鲁迅心目中放手“拿来”的“新人”有着“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等先决条件,赛斯皇帝欲做这种“新人”显然只有四分之一的资格——他确实“勇猛”异常。在此我们可以把注意力从阿扎尼亚的变革转到近十几年来常常引起讨论的“拿来主义”。首先,鲁迅似乎忽略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即“新人”在奉行“拿来主义”之前已具有的“沉着”等美德从何而来?如果这些品性先于“拿来”,那么显而易见它们不是“拿来”的,必然与本土的、亦即中国的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若是一时兴起,以革命者的姿态把自己从中吸收基本养料的母体文化骂得一无是处,那“脑髓”“眼光”和“沉着”等美德就失却了赖以生存的环境,变成了几个自命不凡的幸运儿的天赋。倘使鲁迅对“拿来主义”说里如此之大的疏漏或矛盾稍加注意,他的立论以及对母体文化的评价或许会多几分中和冲淡,而他推崇的诸种美德才有渐次培养的可能。又次,“拿来主义”这四个字容易使阅历不深的青年对外部世界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别人家里美妙的东西不全像难民救济摊上那些一字排开的剩余军用食物,可以任意“拿来”。文字著作有版权,工艺制品有专利,就是救人性命的药品也不能无偿仿制。这一切都得我们凑足钱去买,而不是两手空空地去“拿”。至于那些最能富国强兵的高精尖产品,我们是欲买无门。当然可以免费(面且是最容易)拿取的并非没有:抽象名词。赛斯皇帝把它们当作美酒豪饮,以致一醉不醒。
上世纪西学随枪炮东渐,对一些极为复杂难解的问题很有一种以一时的情绪兴致取代审慎的批评与考察的趋向,其为害之烈令人扼腕。个别好走极端的激进先锋,颇有赛斯皇帝的轻信、幼稚和自负。他们为自己的祖国未能早早附丽于某种高级的文化大声呐喊。他们一则戏剧性地夸大了脱胎换骨的必要,二则把它想象得过于轻便。②其实在任何变革前,都必须有一个可能是不短的前奏,即一个像学徒一样谦虚耐心学习了解本国文化的过程,唯其如此,我们才有鲁迅所谓的“脑髓”和“眼光”。了解本国的文化又要求我们深入自己身处的社会,成为其普通一员。著名哲学家阿莱斯泰·麦金泰尔在他的重要著作《尚德》(After Virtue,一九八二)中评述到尼采对亚里士多德的反叛时指出,集体(community)的存在全赖对美德和善的共同认识,而要发现什么是美德又得首先进入到组成集体的各种具体关系中去。脱离集体的活动就不能在自身之外找到任何善——除非成为唯我的狂人。《黑祸》中无所依着的赛斯确有与嫩拙紧相随的虚骄自大的一面,我们如果不愿步他的后尘,还是应该想到(感谢麦克因泰尔的提醒!)自己作为生活在中国社会的中国人的立足点。
① 斯蒂芬·斯班特曾把“聪明的年轻人”与海明威的人物相比,指出后者严肃地过着不严肃的生活,自以为可悲,前者断然拒绝任何悲剧色彩,他们啸傲纵逸,无所畏惧,嘴角挂一丝不恭的微笑,不在任何场合露出半点自怜。
②“五·四”时有的青年诗人在太阳当顶的时候跃入“浴海”,大呼“我有生以来的尘垢<SPS=1361>糠,早已全盘洗掉!”
陆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