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使人想到台湾,想到“宝岛”。这些当然都是从经济的角度发出的赞声。
不到十年以前,今天的“宝地”还是被一些人嗤之为沙漠地。谁没有听过“香港是文化沙漠”?
这当然是从文化角度发出的嗤笑或慨叹。但就是依然不变这角度,现在也少到迹近于无,没有再听到什么“文化沙漠”的声音了。
香港是有文化的。
香港是有文学的。
一本《香港文学》月刊已经持续不断地出了七年。一本《香港文学初探》既有香港版也有北京版。这都是“香港制造”的。
在内地,不久前看到一本以《中国当代文学》为名的书,其中《香港文学》占了整整一节五页。这显示了一种认同,尽管颇有一些说得不很准确的地方。未见其书,只闻其名的,如《香港文学导论》、《香港作家传略》、《香港女作家素描》之类,也显示了香港的文学和香港的作家受到注视而不是无视——写到“注视”时,我有些踌躇,是不是应该写上“关注”呢?近十年来,“关注”压倒一切的盛行,而我从年轻到年长所得到的理解是:“关注”带有一点怀疑忧虑之情,和一般的注视、重视是有些不同的。是我一直理解错了?还是现在人们的忧患意识洋溢,管你好还是坏,都非一律忧心地“关注”不可?
而最为普遍,最容易引起“关注”的,是内地的报纸刊物在一些作者的名字上,往往要加上“香港”两字的标签,显示那是来自“宝地”的港货。使人容易识别,这无可非议,却不免又使人感到多少有些在以香港为标榜。其实,港产的未必都好。
可能甚至意味着不好。尽管“香港有文学”(这使人想起鲁迅的诗句“世界有文学”),但那是些什么文学呢?“框框文学”(围在花边里的报纸副刊杂文和“流行小说”)、“袋装文学”(结集而成可以装在口袋里的一本本小书)、“消费文学”(不叫“消遣”更有商业意味)、“俗文学”(以之对“纯文学”,不说“通俗”,有不通之意么?)、“不正经文学”(有的作者自称在写“不文”的专栏,被称为“不文某”,“不文”就是不文雅、不正经,“不正经文学”可以和“严肃文学”相对)……这里面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既有低格的,也有高格调的。总而言之,有了就是了。这和“沙漠”的意味着“无”,到底是不同了。
他也就有了不同的慨叹。
在上海的文学刊物上,可以看到一位香港老作家的感慨:“在香港这个商品社会里,文学也被商品化了,成为一种消费品……这类作品被称之为‘城市消费文学’。”被举出做证明的是袋装小说的流行。
在香港的文学刊物上,不,首先是在香港举行的一个“世界华文文学研讨会”上,可以看到一位香港女作家分析《文学与消费文学——香港小说的两种倾向》。她宁愿用“文学”来代替一般常用的“严肃文学”,宁愿用“消费文学”来代替“流行文学”。她指出,眼前有部分香港文学研究者将所有香港小说都当作文学作品来研究,甚至有太重视、强调“流行”的倾向。她把“消费文学”称之为“消费品”。言外之意,那不是文学。
矛头都指在“消费文学”上。
老作家忘记了,在香港的文化市场里,老早就有过“三毫子小说”、“五毫子小说”之类比眼前的袋装书还要单薄的文化商品供应了。这老,可以老到三四十年前。
“消费文学”不但是“古已有之”的,也是无所不在的。不要说香港,不要说台湾,更不要扯到外国,中国大陆上大小城市的书摊,只要肯去“关注”一下,难道还缺少非“文学作品”的“消费品”么?难道不是可以看到著名作家也在写武侠小说,著名作家也在捧内地产品的武侠小说,以它们可以比得上港台的武侠小说而沾沾自喜么?这里无意菲薄武侠小说,只是信手拈来做例子。
只是想说,不必为“消费文学”紧张。它是古今中外的。古已有之,中亦有之。“阳春白雪”总是文学作品,“下里巴人”算不算得消费品呢?当然,“消费文学”自有它特殊一些的含义,那不过是加上一些现代化的包装和其他罢了。
“阳雪白雪”和“下里巴人”是永恒的。什么时候都有。正像少数和多数,精致和粗糙,永远都有一样。
精致的总是要少些,而少些就是寂寞些。多才会热闹,热闹未必不是好。最好是各适其适。现在人们爱谈人的素质问题,我想,当素质逐渐提高,对精致的文学艺术品的喜爱也就一定随之提高,对于文学艺术品的要求也一定提高。“阳春白雪”和者数十人、“下里巴人”和者数千人这样的距离一定会拉近,甚至会颠倒过来。这需要加劲,努力,但急不来的。这是千秋业,不是十年八年几十年的事。
当然,作为文学的研究者,只是重视、强调“消费文学”,也像一般读者那样,对“文学”或“纯文学”或“严肃文学”反而加以漠视,那就难怪不把文学事业当作消费行业对待的文学工作者要为之摇头了。
我怀疑这种偏向(是不是最好说“倾斜”?)是由于替香港有文学论作辩护的一个结果。因为要肯定开放在香港这一片土地上的花花草草是文学,于是大量的“消费品”也包括了进去。
这是有趣的,“消费文学”的提出,本身就有着虽是消费品却也是文学的含义。要不,何必替它挂上这羊头?我想,“消费文学”至少是文学的一种,它在文学之内,不应该排斥在文学之外。它和“严肃文学”只不过层次之分而已。精致的消费也不一定是低层次,而拙劣的严肃也不一定是高格调。
“框框文学”也好,“袋装文学”也好,“通俗文学”也好,“流行文学”也好,无妨而且实际也应该都是文学。这在香港是大量地生产,大量地充斥于文化市场的。
以“框框”来说,几十份报纸每天不下于成千个“框框”——专栏。
以“口袋”来说,多产的作者月出一书,最多产的有年出一百本书以上的。
以“通俗”来说,爱情是永恒的题材,在报刊、书籍、电视、电影的爱情之风永恒吹拂下,最近有一对“15+12”的孩子殉情自杀了。十二岁的是女孩子,当然是小姑娘。此外,武侠、科幻、怪异……要什么“通俗”就有什么“通俗”。
以“流行”来说,内地的市场真是帮了大忙。香港弹丸一岛,九龙是比这一岛为大的半岛,总之是区区之地,六百万人口说多是多,说少也是少。一本书出来,数以万计就是畅销了,内地市场却可以为它们打开数以十万计的销数。颇有一些香港人,在从南到北,从广州到北京的书摊上看到了一二十本岑凯伦的小说排列开来,才知道香港原来有这样一位著名作家。真是声名不闻于近邻而远播于千万里!
这其实只是不知者的孤陋寡闻,岑凯伦是在香港也有大名的,而且二三十年前就有名了。那时候,有个写流行爱情小说的郑慧,是仅次于当年红极一时以流行爱情小说见长的伊达的女作家。她就是八十年代的岑凯伦。一个已经成了名的作者,为什么要弃去原有的大名不用,而另换新名,除非是改变作风,要以新人的姿态出现,就实在叫人想不通。我既极少看过当年的郑慧,又完全还没有看过今天的岑凯伦,这不通也就暂时无法顿开茅塞。想到初时有人问起岑凯伦我居然回答从未听说香港有过这样一位作家,就不免要暗叫“惭愧、惭愧”,“失敬、失敬”(在香港,应该说“失礼、失礼”)。
当年为什么知道郑慧?说来有趣,朋友和我曾经在内地“文革”开始之年,办了一个文艺月刊,就拉过郑慧的稿。她既“流行”,刊物就想借以有助于“畅销”。这月刊只办了不祥的十三期就停了,“文革”狂飙猛吹下,尽管是在国门边上的香港,要活下去也难,终于自我了结。
提起这件事,主要是想到,我们一些人早就认为,“流行文学”也是文学,因此才去拉郑慧的稿。记得也曾拉到了刚刚露出头角的亦舒的小说,第一篇就是《满院荷花帘不卷》。
提起亦舒,是有这样一个问题。她是六十年代中期就开始“流行”、“畅销”的爱情小说作家,二十多快三十年了,至今依然具有很强的卖座力。她的小说、散文结集成书的,被加上“系列”的衔头,人家的系列是十本、八本,多的一、二十或二、三十本,她的系列却在一百本以上。当然,这不是问题,问题是有这样的争议:她的作品是“流行文学”呢还是“严肃文学”?用研讨会上有过的提法:是“文学”呢还是“消费文学”?说到底,可以问得更短一些:是不是“文学”?换一个问法就是:是“文学作品”还是“消费品”?就是一些持论比较严谨的作家也表示:应该是文学。因为她写作较严肃,文字有艺术性,人物刻划得好……和一般“流行小说”不同。
但也有异议,而且这“文学”和“消费文学”的相异,在一个研讨会上正是从亦舒的作品来划分的。被举出来的作家是:刘以鬯、也斯、吴煦斌、西西、舒卷城、罗贵祥等,属于“文学”,而亦舒、李碧革、西茜凰等属于“消费文学”。我想,这里面可能还会加上老牌的林燕妮,新起的梁风仪吧,尽管梁风仪的作品以“财经小说”为名,不是寻常“爱情”,有“领异标新二月花”的意味。
在谈到亦舒的作品时,也有人提到了“边缘文学”,基本上还是文学,不过已经到了边缘了。或者说,处于“严肃”和“流行”之间,模棱两可,这就是边缘。
我不学无理——没有理论,但我认为,对待文学,态度应该是严肃的,尽管形式可以轻松,“玩”文学就不好。文艺有女神,不宜亵渎,也不必因尊敬而过分紧张。对“严肃文学”固然不必害怕,对“消费文学”也不必害怕。都不怕并不是把它们等同,这里当然有层次之分,有优劣之分,高层次的极劣未必胜于低层次的极优。层次不同,各有精品,并皆佳妙。不轻通俗敬严肃,这样行不行?好不好?
我敬严肃,因为严肃不易,不管结果是不是精致,总是不易。只要不是故作严肃状就可敬。
不轻通俗,因为通俗尽管比严肃要轻易,但更能普及众生。通俗而能精致,并不一定比严肃的精致更容易达到。不少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中对人性的刻划,比许多文艺作品要文艺得多——深刻。
谈到难易,我就想到,要想成为一个作家,最容易的地方可能就是香港了。这得感谢有那许多报纸刊物。
一个城市几十份报纸、几百种刊物,每天、每周、每月需要多少文字(还有图画)来填版面?有人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只是报纸,每天就有近千大大小小的专栏,这有多少作者?有人一枝笔写几个或十几个专栏,有人写一两个专栏。这样,专栏的作者就有好几百人了。这几百人就都是作家。
大大小小的专栏,大的且不说,小的小到只有一二百字。一般是四五百、五六百字,七八百以至一千的,就算是不小的专栏了。专论般的文章才是大专栏,几千字一篇,写起来不简单。但三几百字的副刊文章,真是随笔——随便你怎么下笔,从天下之大到吐痰之微,无不可写,无不可登。最为稀罕又最不稀罕的,连写不出文章这样的事情也可以写成文章,而且可以一写再写,可以你写了他也写我也写。真是叫人叹为观止!实实在在的今文观止!
只是从这一点,也可见专栏的易写。只要能在某一个报纸的副刊,或某一个刊物的版面,找到一块地方,让你建立专栏,日日写,月月写,年年写,你就不难成为作家。你既在“作”文,而那一块地方又是你一“家”的天下,天天都是你抛头露面,你还能不是一名“作家”么?货真价实,一点也不骗人!
香港报纸的副刊几乎有一个共同的规律:版面的形式固定了,划成许多大大小小,整齐或不整齐的块块,有些加框有些不加框,约定了作者,每天固定写那么几百字,不到改版时,这样的天下大势就不变,诸位作者就如群雄割据一般,据有一块发表作品的块块框框。有人称为这是“框框文学”或“块块框框文学”。有的作者自称这是他的“贩文认可区”。这是从香港当局划地给小贩们摆摊子做生意而得来的灵感,那些地方叫做“小贩认可区”,在那些区域以外,是不许小贩随意摆摊子的。“贩文认可区”这样的一名之立,是作家的自我幽默:什么专栏作家,不过卖文小贩!
但不要看轻小贩。内地的不少个体户不就是市场上的小贩?有些人何等风光!香港的“文章小贩”是形形色色都有的,有些的确是为稻粱谋的小贩,东家卖一块西家卖一块,拼凑生活费用,那当然是艰难岁月,是在换取消费的资本,有另一种“消费文学”的意味。却也有不愁吃穿,只是为了写来“玩玩”的,这就不是“消费”而是“消遣”了。这就不是谋利而是争名了。她们或他们日常当然不是小贩之流,因文章而流向名流,或因文章而更增名气。真能写的,就更是逐渐有大名,大有知名度。
真能写,有些专业作家是真能写的。以往的最高纪录是一天一万多字,现在的惊人纪录是两万多字或更多。一小时呢?以往是两千字,现在是四五千字。当然,这是极个别的“奇人”,近于科学幻想。
以往,香港写稿的人自称为“爬格子动物”。这是一位四十年代来自上海的作家带来的。似乎三十年代在上海就有“爬格子”之说,现在加上了“动物”,就更是传神。后来由于有每小时两千到四五千的高产出现,有人说要改为“爬格子机器”,只有机器才能这么快。而其中最早出现的一副“机器”说,一般写稿是在纸上运笔如飞,而他,却是笔不动纸动,就像缝纫机,机上的针不动而布动,他是运纸如布地写文章。好一部“爬格子机器”!
这样的“机器”到底不普遍,不过三几人而已,比较普遍一些的是真正的机器——图文传真机。现在颇有一些作家是拥有它的,每天一写完稿就一传了事,省事得很。以往,有的作者拥有几块“贩文认可区”,每天赶完了稿,得一家一家亲自送去报社,或雇请专门送稿的人一一送去。也有自己坐了约定的私人出租车送稿的,熟了,就本人不去而车去。这样的送稿上门,可以说是“香港特色”。现在好了,用不着了,把稿子往家中的图文传真机上一送就行了。更好的是便于外出旅游,无论亚欧美澳非,去哪一洲,都可以每天写稿,即传即到。作者和编者都不愁旅游性质的断稿。传稿不奇,天天传,海角天涯到处传,这恐怕也是“香港特色”。这不一定是“消费文学”,却肯定是“文学消费”,一种新兴的“文学消费”。
从“消费文学”到“文学消费”,真是扯得太远了。话说回来,能有这样的“文学消费”固然不错,能有诸如此类传稿、发刊以至印书的“文学消费”手段,也是不错。这总是生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一种兴旺吧。
当然,“消费文学”越热闹,就越会显得“严肃文学”、“精致文学”、“杰出文学”、“正统文学”……(怎么说才好呢)的寂寞,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但也不必唤奈何。这恐怕是事物的规律:精必少。多了,就是不出精,或精而又精。精的,就应该耐得住寂寞。精在,就总会有精光发出。还是那句话:“石在,火是不灭的。”“消费文学”再蓬勃,也掩不住“精致文学”的精光。
不但不必愁,还应该欢喜。消费是众人所需,“消费文学”也是众人之所需,只要那是健康的,也就可喜了。健康,是对读者的精神上说,不是说文学上的损益。
借一句老话:“井水不犯河水。”井水和河水是并存的,在最深层处还是相通的。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
柳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