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倦矣!‘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已正式辞去;其他向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脱离关系。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
关于这个启事,《蔡元培全集》第六卷所收《传略(下)》里是这样说的:
“先生出京后,国人对上述启事颇多误解,而于‘杀君马’一语尤甚。有谓先生当段祺瑞内阁时代,有某种印刷物为段所忌;又谓先生主北大时,取学术自由主义,容纳新旧学派,为旧派所嫉;又谓学潮爆发时,政府有解散大学、罢免校长之主张,而一般旧官僚以此次学潮为北大倡导新学派之结果,咸集矢于先生;尚有望文生义者,谓‘君’者指政府,‘马’者指曹、章,‘道旁儿’指各校学生。实则先生以为非自身离京不足以敉(《全集》误作弥)平学潮。外传云云,均非事实。”(《蔡元培全集》第六卷第579一580页)
其实启事中用的是应劭《风俗通义》的典故:“杀君马者路傍儿也。语云长吏重食禄,刍藁丰美,马肥希出,路傍小儿观之,却惊致死。按长吏马肥,观者快马之走骤也,骑者驱驰不足,至于瘠死。“钱先生《管锥编》谈到了这个典故,以为“路傍儿‘快之’而致马力尽以死也”,也就是《韩非子》里说的“誉固足以杀人”的意思(见《管锥编》第999页)。
蔡元培的启事用这个典故是很贴切的:我疲倦了。这些在旁边叫好的,给我加油鼓劲的,真可以要了我的命。我够劳累了,也许可以稍稍休息一阵吧。我是要稍稍休息一会儿了。在这里,“实则”并没有“先生以为非自身离京不足以敉平学潮”的意思。
这篇《传略(下)》据《蔡元培全集》编者所加的题注说,“一九三五年八月五日起的几天内,蔡元培向我口述他‘五四’以后的经历,我记了一份大纲,经他改正,九月二十五日由青岛寄还给我。翌年,我写了一份详细的初稿,但因那年冬天他患重病,而不知放置何处。一九四三年春,为纪念他逝世三周年,我先就那份大纲,录出此篇,和北大新潮本《蔡孑民先生言行录》中《传略》(上)衔接,作为‘下’”。看来,把这篇在蔡死后才写成的稿子编入《全集》,似乎欠妥。因为读者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蔡元培看不懂自己写的启事。
读书献疑
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