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当口,毕冰宾翻译的D.H.劳伦斯的文论选和我们见面了。这本书来的是时候。在奔忙于跟踪揣测众多玄奥莫测、佶屈聱牙的术语之际,听听劳伦斯谈论文学,多少像大热天里兜头浇一飘凉水,很有点痛快淋漓之感。
痛快首先在于他直言不讳地强调文学和人生的关系,旗帜鲜明地顽强抵制唯理主义和“科学化”。他说:小说是揭示我们生活变化之虹的最佳手段;小说可以帮助我们生活;小说是闪光的生活之书。他还斩钉截铁地宣布:“批评家读书有感而发……批评永远也不会是一门科学,这是因为:首先,批评太个性化了;其次,它所关心的正是科学所冷落的那些价值。批评的试金石是情感而绝非理性。衡量一部作品的标准是它对我们真挚而生机勃勃的情感产生何种影响而不是别的什么。”“劳伦斯如此执着地反对唯理主义批评,看不起“关于文体和形式的废话,以及那些貌似科学、像分析植物似地对书进行的分类和分析”(他还没有赶上读那些结构主义的长分类名单呢!),是与他对于社会文化的总看法一脉相承的。但这或许和他的小说家身份也不无关系。劳伦斯是二十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一向有出诗人批评家的传统,如锡德尼、柯尔律治、阿诺德,或“血统”较为复杂的T·S·艾略特等。至今也还有一些重要的文论家同时是出色的小说家,如马尔科姆·布雷德伯里或戴维·洛奇等(相对而言,在美国这种“两栖”现象就较少)。更耐人寻味的是,即使在当前,虽然不少理论家宣布文学的外指性或“关于性”(aboutness)问题已不复存在,这些身兼作家的批评家仍觉得很难抹杀创作和生活的关系。洛奇在《巴赫金之后》(一九九○)一书中说,在学院和学术杂志之外的世界里,议论某一作品时,“关于”仍是首要话题。芸芸众生们不但想知道某作品是“关于”什么,甚至常常想找出小说人物背后的原型和轶事。他说,他的朋友中的某些后结构主义先进也是最坚信他的作品是“影射小说”的人。也许写作的经验本身使作家不能不关心文本以外的世界?也许是“两栖”状况使这些批评家具备了更开阔的视野,比较能超越“学术界”小圈子中的是非高下,比较能确认常识中的真理?
劳伦斯之所以令人“痛快”,还在于他的直白尖锐的文风和独到的见解。说到底,所有的批评和理论都包含着著者的感情“投资”和(可敬的或不那么可敬的)文本以外的关怀,只是常常被有意无意地掩盖在术语和推理之中了。连一些致力于社会变革的左派理论(如某些女权主义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其社会的和政治的目标也往往让外行的人们难以辨认。劳伦斯则不同。他理直气壮、信心十足地向我们推销他的“个人印象”。比如,他说:高尔斯华绥的小说试图揭露并讽刺有产者们如何为金钱所主宰,失去人性,但却未能贯彻始终——他对他笔下的假叛逆者太温情脉脉。高氏笔下美丽高尚、温文尔雅的女主人公伊琳被他说成是“寄生虫身上的寄生虫”,甚至是“偷偷摸摸的母狗”。虽然用词实在有点难以下咽,还不能不承认劳伦斯确实戳到了高的痛处。又如,他对美国文化的老鼻祖富兰克林也不大恭敬,嘲笑他的“完美”和“业绩”,挖苦他所虔诚信奉的上帝。此外他还认真考究了一番《莫比·迪克》的象征含义,最后断定那白鲸是被理性围剿捕杀的“白种人最深层的血性生命”,“白种人最后的阳物”。如此等等。
我们当然不必把劳伦斯的每句话都奉为至理名言。他的言辞和实践往往激烈而偏颇,充满了自我矛盾。例如,他试图用(本身是社会交往的产物和理性活动的符号工具的)语言和文字反对理性主义,劝导我们回归“血性”和无意识本能,岂不有点荒唐?这似乎不止是矫枉过正,还有点像虚张声势。不必说,“血性”和“本能”是否能疗救现代西方文化的弊病,尚属疑问。此外,他以阳物象征人的生机和希望,恐怕也会招来许多女士(和男士)们的反对。借一个女权主义理论(又是“主义”!劳伦斯恐怕要皱眉头)词汇说,这有“阳物中心主义”之嫌。就是他那傲然突进的文体也似乎多少有些“阳物作风”。不过,赞成也罢,反对也罢,喜欢也罢,厌恶也罢,劳伦斯的文艺评论能直接引起读者的反响。你不能不感受到他强烈的爱憎,执着的信念,天马行空的气度,顶风行船的勇气。甚至自相矛盾也不尽然是他的弱点。他的小说和文论从思想内容到文字风格都包含某些紧张对峙并互相影响的成分。这恰恰也是他的生气所在。
说劳伦斯值得注意,当然不是因为他能“取代”或“驳倒”相反或相异的理论和见解。在他之先或之后出现的新术语许多是与新的观念新的眼光新的方法相关的。正因为闭目塞听在任何时候都不足取,正因为当下我们尤其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新材料新理论,我们才应该特别珍重劳伦斯与种种科学化的“主义”唱反调的声音。因为,如果太深地陷入貌似科学的术语的循环中而不能自拔,没有一点透视的眼光,忘记了这一切的本源和老根,恐怕难免会掘掉自身赖以存在的根基。就如太注意衣裳的样式作工,特别是邻居人家的新衣服,却忘记了自己衣服下那个血肉的身躯。
也许还应提一下的是,劳伦斯的书信中有许多涉及文艺的精彩议论。目前的选本未能适当反映这点,是个缺憾。此外,关于《恰特莱夫人的情人》的一篇成文较迟,似乎不应放到卷首。如果是有意不按初版时间顺序排列文章,译者应该说明安排的原则。这样可以避免一些误解(如让读者以为《恰特莱夫人》一书在劳伦斯作品中顶顶重要)。
如此左顾右盼,虽然但是地说了一番,似乎较为周全,却实在不大有“劳伦斯味”了。大概旁若无人毕竟是天才的标志,我们这些庸常之辈难以企及。幸运的是,劳伦斯文论的译文流畅恣肆(个别字句当然仍可商榷),几乎朗朗上口。如果说热情能够激发热情,劳伦斯应有这样一位热忱的译者。
(<灵与肉的剖白——D.H.劳伦斯论文艺>,毕冰宾译,漓江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3.65元)
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