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热闹指不久前,京东通县张家湾发现上有刻字“曹公讳<SPS=1838>墓(正中大字)壬午(左下小字)”的一块粗石板,接着,如每次发现有关曹雪芹的遗物一样,信者说它必真,不信者说它必假,各有不少理由,互不相下,旁观者,尤其像我这样红学门外的,没有评定是非的本钱,所得只是眼花缭乱,所以称为热闹。“热闹”前还有“又一次”,因为像这样的热闹已有多次,单是画像两次,此外还有故居、著作(指吴恩裕大为欣赏的《废艺斋集稿》)、书箱、雕像、印章等等。写到此,心灵的读者也许要猜想,我是不甘寂寞,也想凑凑热闹。所以要先讲明白,是绝无此意。原因之一,上面已经说过,没有评定是非的本钱,不当强不知以为知。原因之二,只是在门外说东道西,也不得不接触大量的有关资料,我没有这样多的精力和兴趣。那么,为什么还以此为题,想勉强成篇呢?动力是由“情”来。
情之一简单,先说简单的。我一九二五年离开农村的家,到通县师范上学。在那里住了六年,理应生长爱家乡的感情。也确是有不少可爱的,大如东门外的运河滨,北门内的燃灯塔和西海子,城西的闸桥,城西南的复兴庄,小如大顺斋的蹲儿饽饽、糖火烧,小楼的肉饼、烧鲇鱼,等等,想到,都觉得亲。通县境内有几个我知其名的地方,西集,当年骑驴曾经过,近年乘汽车常经过;永乐店,还住过几天,并吃过早晨集市的瓜果;<SPS=0693>县,虽过门不入,总是曾经交臂。只有张家湾,早年南粮北运的终点,名声最大,我很想去看看,也应该去看看,却直到现在也没去。这次借曹公雪芹之光,张家湾由长久隐姓埋名一刹那变为登上报刊版面,我出于爱家乡之私,当然高兴。可是高兴也带来心情的不安,是闭目设想河道以及码头的情况,茫然一片,真是太遗憾了。如何补救呢?上策是去看看。我暂用下策,谈谈与它有关的新事,白纸黑字,立此存照,就算作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吧。
再说情之二,复杂的,先总而言之,是热切希望不要“再”靠不住。要先交代这个“再”字,想只说故居和两张画像。故居在香山卧佛寺附近,据云不只任人参观,还举行过开幕典礼。何以知这是曹雪芹故居?因为修房铲掉墙皮,发现里层上面写有不少诗句。什么诗?吴晓铃先生告诉我,绝大部分抄自《西湖二集》。试想,这位写《红楼梦》的大手笔会这样陋吗?又,即使上智某一瞬间也可能成为下愚,如何证明这就是曹雪芹的手迹?还有,康雍时期建筑,如畅春园内的,至今也片瓦无存,何以这几间小民房会如此长寿?漏洞一大堆,或说毫无证据,就以为曹雪芹曾伴其新妇(小说中的史湘云?)在这里卿卿我我,这轻些说是视梦为真,重些说是自己知道是梦,却希望他人视为真,连用心也成问题了。
再说画像,早的一幅是四十年代传出来的,出于宁波人李祖韩藏的一个手卷,前部画一个面团团留有微须的人坐在竹丛前的石旁,后部有不少乾隆年间名人的题诗,上款称“雪芹”;画有款,上方是“壬午春三月”,下方是“旅云王冈写”。这是天外飞来的奇迹,几乎是红学内外的人都奔走相告,记得我也得到一张照片,是已故曹君家琪送来的。照,洗印,送,收而欣赏,都为终于得瞻此大作家的丰采而高兴。只有个小遗憾,是手卷后部的题诗,想看看而终于不能得。万没想到,问题竟出在这题诗上。是六十年代初,在台湾的胡博士写了一篇文章,题为《所谓“曹雪芹小像”的谜》,说他在一九二九年(?)见过这个手卷,仔细看了图后的题诗,知道图中所画是个曾在上书房充皇子师傅的翰林先生,科举得意,与“于今环堵蓬蒿屯”的曹雪芹定是两个人。真可惜,这一次的皆大欢喜竟落空了。
很巧,到六七十年代之间又出现一幅,存于河南省博物馆的一副册页里。像也坐着,只是后无衬景,头变圆为长。图上有画者陆厚信题,开头称“雪芹”。是否“曹”雪芹呢?为减少头绪,只举一斑,是红学家周汝昌先生说是,文物鉴定家史树青先生说不是。我呢,正如对其他许多受到山呼的事物一样,是怀疑主义者,也想肯定而不免于担心。这放心不下也来于后部的题诗,那是两江总督尹继善的两首七绝。诗句引来两个问题。其一,此诗入尹的诗集,袁枚所编;诗前加题,是“题俞瀚(案字楚江,绍兴人,曾入尹继善幕)小照”,这会错了吗?其二,诗中有一句是“秋风送我整归鞍”,据考,应是乾隆三十年乙酉,不管曹雪芹的卒年是壬午还是癸未,都是骨早已寒肉早已腐,尹继善还会在南京为其遗像题颂如人在的诗吗?总之,也是见像愿其真而又不免有些怕。
那就不得不寄希望于来者,出于我的第二家乡通县张家湾的石碑。消息是一九九二年七八月之间传出来的。接着就有冯其庸、王利器、史树青、周汝昌等专家去看。就我的孤陋寡闻所知,其中有的还写了文章,冯其庸的早,名《曹雪芹墓石目见记》,刊于同年八月十六日上海《文汇报》,周汝昌的晚,名《大厦新猷先杜蛀》,刊于同年十一月号北京《民主》。单干的之外还有合作的大举,是同年十月中下旬,在扬州开的中国国际《红楼梦》学术研讨会上曾当作重要议题讨论。据报道,参与讨论的,国内的红学家来自二十个省市,国外的专家也不少,结论是,基本认定曹雪芹葬于通县张家湾。说起通县,竟能与曹雪芹拉上关系,就说是“死则腐骨”吧,我也仍是感到与有荣焉。遗憾的是“认定”前还加一顶“基本”的帽子。我通常是得过且过的,只有这一次却想认真,是以为关于葬地这类事要丁是丁,卯是卯,或葬于此,或未葬于此,不能“基本”。认真,就不免注意,并不怀成见地看双方的理由。信的大概是多数,冯其庸先生有文章,并同我当面说,绝不假。王利器先生,只见报道的发言,也是绝不假。史树青先生,不知曾否写文章,但空口有凭,也是当面说,绝不假。周汝昌先生大概是少数,正颜厉色斥为荒唐,并且上纲,认为有伤“文化与科学的尊严”。又互不相下,怎么办?上策是禅宗古德的,“好事不如无”,不管它。但又旧习难改,正如陈孔璋所说,“矢在弦上,不得不发”,也就只好说几句。感情仍是但愿其真,但有些蛛丝马迹,又惟恐其不真。以下说说蛛丝马迹。其一,信者多说不可能造假,依逻辑,或只是依世风,只能说“也许”,不能说“不可能”。其二,说墓石近旁有尸骨,无棺木,这才是“不可能”。试想乾隆年间,一个死在西郊的人,未入棺运到百里以外,以学汉朝的杨王孙,裸葬,这合当时的礼俗吗?而这样说,可以断定是信口开河。其三,语云,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曹雪芹不会像诗文中描画的那样穷。文人,张口阮囊羞涩,闭口贫无立锥,也只是说说好玩而已,如果真衣食不足,那就连写阮囊羞涩、贫无立锥的力量也没有,况八十回的锦绣大书乎?所以所谓文穷而后工,穷只是未大富贵,却必须执笔半日,到食时还有,哪怕是粗茶淡饭,送上桌面。还不只是粗茶淡饭,见于诗文,他也不少喝酒,显然,不名一钱是办不到的。还可以看看他的朋友,敦氏弟兄等都是中上层人物,他的情况会下到底层吗?由此就想到其四,他死后或刻墓志,或刻墓碑,依通例,要由亲友写,到售石的店铺去选石,刻;而这块墓石却不是这样,太奇怪了。其五,文字以及行款都与礼俗不合,周文已详说,不再赘述。最后还可以加个其六,是关于左下角“壬午”那两个字的。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见甲戌本脂批,可是敦敏《懋斋诗钞》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首五律,据考证,是约曹雪芹癸未年三月初一到敦氏弟兄家喝酒的,莫非雪芹的死,敦氏弟兄还不知道?可是又有难解的情况:一,依礼俗,人断气之后,要立即到至亲好友处报丧;二,退一步说,当时未报,敦氏弟兄派人送诗约请,总当带回死耗,可是敦诚的挽诗,“晓风昨日拂铭旌”,却是甲申年初作的,何以长到近一年并未悲痛?所以此墓石出现之前,这两首诗有大力,包括胡博士在内,都放弃了壬午除夕,推想为癸未除夕。这就为此墓石提出个问题,是必须证明那两首诗是假的。如果不能证明,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刻者耳闻脂批,仓猝下刀而已。
写到此,回头看看,觉得疑虑的话说得太多了。莫非我也如周汝昌先生所说,有倾向性吗?其实我的本意不过是惟恐这一次又靠不住。像曹雪芹这样的,笔下出这么多可爱的人物,这么多有意思的故事,人往矣,难于一睹丰采,能够看到他的长眠之地,也可以慰情聊胜无吧?可是我是一次遭蛇咬,终生怕井绳,总担心又会“交一臂而失之”,连带我的第二家乡的荣誉也化为空无而如果竟是这样,那就真成为“可不哀与!”
二 刚直与明哲
承广州《随笔》赠阅未断,一九九二年第六期又准时寄到。我年增而精力减,可是对于不破费而送到眼前的,还是愿意翻开看看。收名人的文章不少,看了而引起沉思的是王西彦一篇,《焚心煮骨的日子》。据“编者按”,这是一本书名,共二十四章,写“文革”的回忆,这一期刊载的是书的第五第六两章和后记。第五章的题目是《三个死难者》(其实加上傅雷的夫人朱梅馥,是四个),指叶以群、李平心和傅雷。第六章的题目是《一个不识时务的老人》,指原名陈小航后来一贯用笔名的罗稷南。引起的沉思呢,很杂,想只说两种。由人生之道方面看,一种浅而明,是,用每“小”愈况法,比喻为一个人,荒唐,不会养生,以致惹来一场大病,险些死去,事过,就应该自己记住,并告诉子女,病时的情况,尤其病因的荒唐,以期此后不再病;此理甚明,也就用不着多费唇舌。我想说的是第二种,不浅而明的,是在只用暴力而不讲理的环境中,可否不走罗稷南的硬顶而不说假话的一条路,而走《诗经·大雅·<SPS=0733>民》说的一条路,“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甚至当戏唱,说假的比真的更像真的?问题很复杂,因为牵涉到“朝闻道”的“道”,所以就一言难尽;甚至是非也很难说。
佛门视妄语为大戒。常识呢,诚也是美德,但容许少数例外,比如对病危的人说病况,实就反而不合适。常识来于常,也是对付常的,所以碰到非常就要另说。“文革”的情况是非常,单就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一群说,有不少人(或竟是绝大多数?),包括我在内,走的是明哲保身一条路。办法是:行动表示服从;少说话,非说不可就说假的。这就于理有亏、于德有损吗?说是,说不是,像是都不能斩钉截铁。难于论断,是因为心情很复杂。以下算作自省也好,想说说这个复杂。
复杂,要排个次序,姑且由亲及疏。也许由于“天命之谓性”?感到最亲的是生命,于是决定,或并未思索就选定,只要有办法,要争取能活下去。至于办法,上面说过,要演戏,即唱念做,观众所见,是萧恩或教师爷,下场,卸了装,回到蜗居才变成自己。这也许很苦吗?也不尽然,因为“保身”之前还有“明哲”。这明哲,化为处世之理,还可以分为远近。近的是从“政学系”那里学来的,是“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比如,对于监督我们(斯文)扫地、早晚请罪的红卫英雄,说“这样做并不好”是人话,说“我有罪,我有罪”是鬼话,我说鬼话,混过去,想到政学系的发明创造,还很得意。由政学系稍远就推到讲理是迂。还记得有个故事是讲这种情况的,那故事是:甲乙二人争论,甲说四七是二十八,乙说是二十七,相持不下,至于扭打,到县太爷那里打官司。县太爷判打甲三十大板,都逐出。甲不服,回来问责打的理由,县太爷说,“他已经荒谬到说四七是二十七,你还同他争论,不该打吗?”甲叹服。据此之理,说假话,不讲理,也就有了理。由此理还可以再远推一步,是由《庄子·秋水》篇那里学来的,争论,认真,是想“藏之庙堂之上”,“留骨而贵”,我认为应该“宁其生而曳尾于涂(途)中”。就这样,我,还有不少人,就居然活过来,及见改革开放,欣赏电视屏幕上的时装表演,享受农林牧副渔的良好收成,等等。
这样说,与刚直的罗稷南相比,说假话混过来的,反而成为胜利者吗?也不能这样说,原因仍是心情很复杂,难得丁是丁,卯是卯。记得几年以前,写篱下闲谈式的文章的时候,我曾两次谈到这种心情。一次是收入《负暄琐话》的《王门汲碎》,谈房东李太太的轶事,其中一件就是“文革”中多次受批受迫,终于不承认她父亲王铁珊是贪官。我记这件事,当然是对这种刚正不阿的言行怀有深深的敬意。又一次是收入《负暄续话》的《直言》,篇末曾说:“还是想想直言与世故间的纠葛,就我自己说,其中是充满酸甜苦辣的。……放弃直言而迁就世故,就要学,或说磨练。这很难,也很难堪,尤其明知听者也不信的时候。但生而为人,义务总是难于推卸的,于是,有时回顾,总流水之帐,就会发现,某日曾学皇清某大人,不说话或少说话,某日曾学凤丫头,说假的。言不为心声,或说重些口是心非,虽然出于不得已,也总是哑巴吃黄连,苦在心里。”说苦,显然是因为,本来也是愿意刚直,不得已才转向明哲的。这明哲,虽然可以从政学系直到《庄子》那里取得一些安慰,但清夜自思,其中总含有世故甚至圆滑的成分,与罗稷南、李太太一流人的直道而行对照,就不能不感到惭愧。
那么,还是放大为人生之道,论之,如果视刚直为义,我们就该如孟夫子所说,“舍生而取义”吗?有些人(就说是为数不多吧)这样做了,其结果之一是,想见到他们、应见到他们的人就不能见到了。至少为想见、应见的人们着想,明哲也许是可取的吧?
说了半天,还是不能跳到两难的夹缝之外,只好另找门路。其实也很简单,不过是有个不说假话也能活的天地而已。
张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