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颇使了点儿劲来“啃”他的《实践理论纲要》的英译本。果然觉得耳目一新。下面仅将书中有关象征性资本和象征性暴力等论述作一通俗的阐释。
波迪提出“象征性资本”等述语,并非是做“新名词轰炸”的时髦游戏,而是确有所指,意在纠偏。他不满意西方学者中的“经济主义”倾向,即以西方近现代的“经济理性”为尺度来衡量、分析、以至讥讽古代/亚细亚经济,斥它们为“荒唐”和“无理性”。波迪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经济主义”显然是一种素朴的“种族中心主义”,是一种有色镜,不利于人们对古代/亚细亚经济和社会作客观的理性的分析。鉴于“经济主义”的失误,波迪特意提出“象征性资本”等新概念,以便更准确客观地反映和概括古代/亚细亚经济的本质和特征。
古代/亚细亚经济有些什么特征呢?
以早年(五七—六四年)在阿尔及利亚乡村的实地考察资料为根据,波迪认为,古代/亚细亚经济的特征在于它是一种信义(thegood-faith)、名誉(honour)、或情面经济。不同于以货币交换为中介的市场经济,信义经济是以血缘、族谱、村社为中介的。人们之间的经济往来,大体都限定在血亲和村社的范围内。人们从事生产,首先是为了自给,而不是为了交换。自给仍有余,则以“送礼”的方式“无偿”分送给亲族好友、街坊邻里。不要小看了这种“送礼”,它是古代人的一种特定的经济交换和互助方式,一种罩上了人情、信义和面子外衣的经济关系。受了人家的“礼”,即意味着欠了人家的“情”。在这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村社中,不还情是极有失体面和信义之事,所以务必回赠,礼尚往来。这种以血亲为纽带,以村社为地盘,以信义为基础的“经济交换”,既不需第三者公证,也不需双方签写合同和契约。人情信义构成支配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活)的伦理规范,因而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担保和契约形式对他们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是有悖于人情的。
在这种经济中,对经济利益的赤裸裸的追求往往难以见容于血亲社会,且极有损于声誉。而名誉、声望和信义等等则成了人们唯一“合法”的追求。在波迪看来,这种追求既不是“荒唐”的,也不是“无理性”的。因为尽管名望等等东西本身不构成经济的、物质的利益,它们最终却可以带来经济和物质利益。因而它们是一种财富,一种资本,一种可以和经济资本相互转化的“象征性资本”(symbolic capital)。对于象征性资本的积累,不过是迂回的、间接的和变相的追求经济资本的方式,是一种特定环境下的、广义的理性行为(现代经济理性只不过是广义理性的一个特例)。
让我们举一例说明象征性资本如何转化为经济资本。
在农业自然经济中,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而每一家庭均有其日常需求和超常需求(如农忙期间的大量无偿劳力的短时需求)。前者每一家庭可以自我满足,后者它却无能为力了。唯一的解决办法,只能是进行象征性资本的积累。波迪写道:
……我们看到,以附加在每一家庭和每一名字上面的声望和名誉为形式的象征性资本,可以很容易地转换为经济资本。在气候严厉(主要农活——耕地与收获——不得不在短期内完成)和技术资源有限(用镰刀收割)、需要集中劳力的社会,象征性资本的积累或许是最有价值的积累方式。(第179页)
然而,假如人们之间像老子所言,“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一旦遇到这类紧急的、超常的情况(如农忙、灾荒、被袭击、掠夺、侮辱、冒犯,等等),只能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要使人家心甘情愿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就只能日积月累地“放长线”,从事情感投资,积累象征性资本,以人情声誉织起一个互帮互助的关系网络。如此,才可以“一家有难,八方支援”。就每一家庭来说,拥有这种网络,跟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同等重要。
象征性资本的本质在于可以转换成经济资本(经济资本同样也可以转换为象征性资本,如送礼、负担集体事务等)。然而,波迪又指出,象征性资本的积累同时又是以经济资本的独立发育成长为代价的。如果说,象征性资本的积累在当时是最便宜、最划算和最有效的一种积累财富和经济保障的方式,那么,它同时又是一种最昂贵的活动,——因为它花去人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人们不嫌昂贵,是因为时间还未构成财富,人们有的是取之不尽的、廉价的时间资源。在这里我们遇到一个“二律背反”:人们积累象征性资本,实质上是为了经济利益。然而,人们越是追求象征性资本,就越是妨碍了经济资本的独立发育成长,经济利益就越是难于以规模效应得到提高。要走出这个怪圈,就必须瓦解象征性资本得以滋生的社会条件(如以血缘、村社为纽带的经济关系)。笔者认为,西方的城市化过程在这一方面功不可没。城市化过程使人们摆脱了传统的血缘、宗族或人情方面的束缚,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匿名的”、陌生的关系,从而纯粹的经济人的关系才得以形成,普遍的、规范的、明确的“游戏规则”或法律条文以及契约、信用、公证、计量、簿记和时间等意识才得以产生和逐渐完善。
假如“象征性资本”尚未揭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那么,波迪的“象征性暴力”(sym-bolic vio1ence)这一概念则是要揭示古代/亚细亚社会中这一不平等关系的特殊性。
在波迪那里,象征性暴力同那种公开的、赤裸裸的、残酷的经济或物质暴力不同,是一种隐密的、模糊的、温情脉脉的暴力。“温情脉脉”是“表”,实施统治、支配和剥削才是里”。说白了,大概就是“笑里藏刀”、“软刀子杀人”的意思。
在古代/亚细亚社会中,象征性暴力成为主人/统治者维持经济剥削和政治统治的主要选择之一。他们把自己对依附者和被统治者(雇农、隶属农、长工或农奴,名称视时空不同而异)的剥削和统治涂上一层厚厚的情感、道德色彩,对后者赐以种种恩惠(如提供保护和物质援助、借款、送礼,甚至安排后者的婚姻,抚养后者的子女,等等),施以仁慈,委以信任,造成后者在物质上欠债,在心理上欠情,使之感恩戴德,死心塌地当牛做马,以效忠主人,报答债主。在这里,被剥削者和被统治者被主人的“恩德”牢牢地捆住了,经济剥削和政治统治的“庐山真面目”被掩盖了,美化了,“委婉化”了(euphemized),以至“合法化”和“理所当然化”了。因而象征性暴力实质上是一种化了装的、改头换面、社会地误解和无认识的暴力。
为什么要“化装”?因为暴力一旦化了装、变了形,其统治就更为有效、巩固和持久。在古代人情信义经济中,诉诸公开的、残忍的、高压的物质暴力,不但物质成本高,而且往往造成适得其反的后果:或者惹起公愤和集体谴责,或者招至“以牙还牙”的暴力反抗,或者促使受害者个别或集体逃亡,远走高飞。这些都对统治者的统治利益造成威胁。因此,象征性暴力正是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的最佳统治策略。
波迪还指出,以象征性暴力为主要统治方式,并不是统治者单方面的主观选择,同时也包括了被统治者的“同谋”合作作用在内。换句话说,它是“主仆”双方互动和互赖的产物。这种统治结构形成以后,必然影响、制约和支配人们的心理、观念和价值,使人们形成某种相对固定的心理素质和思维模式,用波迪的话说,即“习性”或“习惯”(habitus),后者反过来又支配和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而再生产原有的社会结构。双方(即结构和习性)以实践为中介,互为因果,相互加强,并不断延续。由此可以看出,某种结构之所以能够持久延续,仰仗于相对封闭和稳定的“结构—人们”的互为因果和相互加强的循环模式(一方面,这种结构比较发达,一般的内部危机不足以挑战和瓦解结构,另一方面,异端或多元化的观念不足以抵触和消融旧有的一元化的观念和习性)。而某种结构的改变,正是这种相对封闭的循环模式断裂的结果。
就中国封建经济来说,是否也像波迪所说的那样,象征性资本占居支配地位,并窒息了经济资本和商品经济的发育成长呢?是否地主阶级同农民阶级的利益矛盾也被温情脉脉的情感、伦理因素所粉饰、所掩盖,以至后者对前者的容忍度尤其大,非到民不聊生甚至饥民相食的恶况下才揭竿而起呢?是否封建国家的“重农抑商”、士大夫的“重义轻利”等等儒家观念,同小农的天然的名份、人情、信义和伦理经济的信念有某种内在的联系呢?是否中国的封建的经济政治结构同民间的一元化的心理素质、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构成了某种几近封闭的互为因果的循环模式,以至没有某种外力和内力可以打破它呢(农民起义即使成功仍只不过再生产原有的封建社会结构和关系),等等,这些问题笔者没有作过实证研究,不敢信口开河,牵强附会,在这里只作为问题提出。从这些问题出发去研究中国封建社会何以长期延续这个老问题,或许会有些收获。
就人情信义来说,本身并非坏事。从现代经济理性角度看,它的负面在于,一旦它变成象征性资本,就可能阻碍或延缓经济资本的形成发展和商品经济的社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它不仅有虚伪、欺骗或自欺的性质,而且构成一种压力、负担和束缚,即使有谁想摆脱,仍然难于跳出这“如来佛”的手掌。假如这是一个极端,那么与此相反的另外一个极端则是马克思所揭露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血淋淋的残忍或早期资本主义阶段中那种不择手段的唯利是图、自私自利、见利忘义甚至无情无义等等人际间冷冰冰、赤裸裸的物质利益关系。人们一旦挣脱传统的伦理规范、声名情义的束缚,转而单纯受制于经济杠杆的调节,经济资本和市场经济无疑有如脱缰野马,迅速成长壮大。但其负面却可能是道德真空,人情寡淡,犹如“潘多拉的盒子”被打开,什么罪恶都可能发生。矫枉必须过正。然而过正之后必须是新的扬弃,是否定的否定。尽管象征性资本和经济资本各有各的逻辑,彼此抵触,各不相容,然而是否有可能对二者进行扬弃,去其弊端,取其优势,使双方各得其所,相得益彰,“鱼”与“熊掌”俱得呢?种种迹象(东方的如日本公司的人情凝结力和现代经济逻辑的结合,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奇迹与儒家文化根基的联系,西方的如泰勒式管理已让位于更富人情味的管理方式,东方式的“实质理性”亦得到西洋老外的重新评价和重视,等等)显示,这种选择不但可能,而且似乎正在成为趋势。正当国人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时,慎重考虑一下如何将现代市场经济同儒家的或民间的重情重义的传统巧妙地嫁接在一起(并能克服二者各自的负面),不但是一个有价值的理论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紧迫的实际问题。
一九九三年一月底于英国利兹
Pierre Bourdieu: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