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打正着,借重“其他条件”一语,我们就把诗和“诗之以外”的各具审美特征的艺术品类“划清了界限”;也和“诗之以外”各具艺术魅力的其他文学体裁“拉开了距离”。这较易理解。有意思的是,彭燕郊还提出:只有诗“能与其他条件以诗(美)的属性。”仿佛魔杖一挥真可点石成金,神乎其艺矣。那么,所谓诗的“崇高素质”是怎么回事?且举个远距离、不沾边的例子。胡绳先生别具只眼,曾称《资本论》为诗。这当然不是把马圣经典巨帙归类“文学名著”,而是在巨人式的深邃思辨中读出了诗、诗之美:从有无相通的物物交换到人格异化的商品(货币)拜物教;从社会平均必需劳动的平等法则到血汗浸染的剩余价值掠夺;从火与剑、“羊吃人”的原始积累到现代物质文明;马克思无与伦比的历史洞察力升华为关注人类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热情火焰,其势熊熊,其辉煌煌。读这样的书就不仅是感知或理解了多少政治经济学,而往往是被感动、被震撼、被燃烧、被引发出一种为“历史”而献身的近乎宗教徒的感情。我这些话未必有多少能符胡绳先生本意,但自以为尚可印证彭燕郊“能与其他条件以诗(美)的属性”之说:即使艰深的经济学巨著,在倾注了著者巨大热情的深邃思辨中,也是可以感觉出诗情浓郁、诗意盎然,读出真正的诗、诗之美。
深邃思辨、巨大热情并非诗所独具。《资本论》以及其他可以“读出诗”来的“文本”,无论如何也不能列入诗苑大观。文学体裁一品之诗所以为诗,所以被尊为“文学中的文学”、“语言艺术之艺术”,呈现在人们审美视界中的,首先就是语言,诗的语言,或曰“赤裸裸的语言胴体”。审美视界?是的,审美视界。这就是说,应把诗视为一种美的存在、美的实体、美的创造物、审美客体。一言蔽之:把诗当成诗而不要乱添附加值。舍去此基点而谈诗,最易形成聋子对话。说得严重点,古往今来诗祸、诗案,大多由此而兴。但要赶紧申明:我是一生信奉诗的兴观群怨、美善刺恶的教化功能的。在一定条件下,奉诗为战斗号角、匕首、投枪。而且认为智慧即美,智慧之美是最高层次的美。然而,诗的教化功能是多元、多层、多义的。从孔夫子的“不学诗,无以言”、“多识草木虫鱼之名”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金猴奋起千钧棒”反修、防修,都可以包括在内。所应强调者是:诗的教化功能和智慧之美是要生成为独特的诗之美,笔下所书、口中所诵,方可以称之为诗。否则,就是别的也许更为伟大的什么,又何必争个“诗”的名目?因之,说诗谈艺,首先应把诗置诸审美视界中,做为具体的美的存在。而诗的审美视界又往往是超越常规、甚至超越常识的。严羽所谓“诗有别才,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当即此意。大观园中两位诗中女魁首论诗之言,仿佛为沧浪注脚。薛宝钗曰:“诗从胡说来。”胡说,超越常规常识、匪夷所思之说也。林黛玉收香菱为入室弟子,一个循循善诱,一个慧心灵通,悟出贾宝玉所称道的“诗中三昧”、别才、别趣。香菱言道:“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平平数言,抵得一篇诗小序。接下去是条分缕析,举例以证: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是见了这景的……“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这“白”、“青”两字也似无理。想来,必得这两个字,才形容的尽,念在嘴里,倒像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似的。
“渡头余落日”一联不抄,以节篇幅。护花主人评“红楼”四十八回香菱学诗:“实费苦心苦功,是作者自言做诗工夫。”苦心苦功,可知别才不易,别趣难得。所以严羽申言其旨:“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所谓不涉理路不涉言筌者,上也。”非别具只眼无以识之。
不涉理路,不涉言筌,应当就是“不倚仗其他条件”吧。文学创造中的理路、言筌、其他条件,则是人们熟知的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细节真实、矛盾冲突、情节悬念等等“泛形象”;倚仗这些营造出一个个以假乱真、以假为真的艺术世界。这“世界”如果违反常规、常理,往往会招来“生活是这样的吗”之类的责难。而所有上述可称为文学诸要素的“泛形象”,对诗而言,都并非绝对必需或缺一不可的。所以做为文学、做为语言艺术的诗,赖以生存的条件便只剩下了语言。前文称之为“赤裸裸”,当然是极而言之,类似化学“提纯”,较易弄清“化学物”的素质、性质即诗的审美特征。胴体,有血有肉有灵有性之生命体也;深邃思辨、热情火焰生化所成也。所以,我自语为“赤裸裸的语言胴体”这个杜撰用语,似乎说清了诗的审美特征、诗的形式——内容难分难解的审美特征。这特征还可用一位大诗人的名句“形象化”起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诗,不需倚仗其他条件,仅仅是用语言,便能洞开心扉,推己心入人腹,心比心,心换心,心心相印,共振共鸣。诗的语言,即为那心的“灵犀”一窍。应当举例以证。中国新诗发生、发展不足百年,名篇佳什,有待历史潮汐淘洗。但像“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着中国呀……”(《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爱这土地》),便很难从中找到“泛形象”,而是直抒胸臆式的“赤裸裸”。半个多世纪过去,我们似乎仍然可以感觉到诗人艾青,对灾难沉重的祖国那份赤子之心、痛爱之情。<SPS=1699>溯中国诗史,便如进入“赤裸裸语言胴体”森林:后皇嘉树,根深叶茂;芳草芊绵,雨润气清;每徘徊流连,便多一番风景,多一番感悟。“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一串词语,真是“一丝不挂”。撇开风鬟云鬓的易安居士,无论台端为公为婆,依然能体察得出“怎一个愁字了得?”那种孤寂、幽怨、无可奈何心绪。若曾莫名其妙地被“隔离审查”又单间优惠,四壁萧然,形影相<SPS=0347>,于怀战友、想同志又难免思妇念子之际,“寻、觅、冷、清、凄、惨、戚”七字,不期而至,涌上心头,便真能悟出诗中三昧、赤裸裸语言胴体的分量、力度和滋味了。通篇可举者,比如两千多年前的《天问》,名声千载的天下第一问,有啥“泛形象”?啥也没有,只有“问题”。初读,会感到干巴巴,也可能被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震于声名,硬着头皮读下去;三复斯问,也许会(当然不一定会)跟着屈夫子打破砂锅、呼天抢地般问起来。越问不出所以然,越想问。问了两千多年,子子孙孙一代又一代总是有人问个不止。推考其故,王逸、朱熹都认为是“以泄愤懑”。此言就是把诗当诗读,超越“问题”本身,进入情感世界。清人胡文英《屈骚指掌》称:“皆郁极无聊、搔首问天之语……屈子借以抒愤,不必古来尽有之事也。”精神空间,更为广阔。他把柳宗元很费了些心思的《天对》,视为“画蛇添足”,大概是因为感到封闭了精神空间和情感世界吧。其实捧诵《天问》,扑面而至、撞击心灵的又岂止是泄愤懑:“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眼瞢<SPS=1809>,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这是在拷问宇宙、拷问历史,归根结底是拷问灵魂、拷问自己:从何处来?向何处去?何所为而来?何所为而去?赤裸裸的语言胴体迸发出的思辨之力、热情之火,生成为令人不能自己的律动而驱使一代接一代地问下去。我不知道这是否近似流行的所谓“终极关怀”。反正“问题”之大,又岂止“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哉!例不过三,还可举出陈子昂四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通篇大白话,近乎顺口溜。然而正因“赤裸裸”,更能见其精力弥漫而举重若轻,于浑然不觉中把“人”抓举、挺举、托举到历史空间,沧桑满目,烟云绵绵,思绪茫茫又感奋不已,不是“逝者如斯夫”式的浩叹,而是在今、古、时、空交汇处,蓦然发现:我在这里!怆然涕下者,感极而泣也;前不见、后不见者,亟盼前有所见、后也所来也。这就不是孑然块立式地孤独,而是直面历史、直面现实、直面未来的博大和崇高。四句大白话,三十二个常用字,传达出如此丰富的历史和人生感悟,直抒胸臆,袭人灵府;出神入化者就是那“身无彩凤双飞翼”的赤裸裸“灵犀”一窍。
怎么看待“诗的音乐美”?归入“其他条件”还是属于诗之美自身?简言之,任何品类的美皆可“通感”而不能互替、同感。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是通感而非同感。所谓“诗的音乐美”实质说的是语言声调音韵节奏往复之类。这当然不是华彦钧弦上之美、贝多芬键上之美。语言的抑扬顿挫、高低轻重、疾徐强弱、间歇往复等等变化,乃自然之理,是“生理”。谁也不可能直着嗓子一个调门滔滔不绝没完没了。在人们自觉运用语言做为“表现自己”的“工具”时,音调声韵的变化就成为情感宣泄的特定方式(包括此时无声胜有声)。一个“我”字,可以有多少个“说法”,传达出多少不同的感情色彩啊。人皆能知,不必例举。所以,诗的“语音美”,本属自身;但又有相对独立的美的意蕴,足以令人走火入魔。人们经过长期地吟咏品味,对“语音美”的感觉愈来愈敏锐、细致,终于把它“抽象”为平平仄仄的“声”、东冬江支微的“韵”;精致化了,也就“程式化”、“脸谱化”了。这是“语音美”的“异化”,终于形成“音韵拜物教”。哪个违反清规戒律,就有被视为异端格出“诗门”的危险。贾宝玉评薛蟠脏话满口的胡<SPS=0141>曰“押韵就好”,实在是无可奈何;目不识丁、连附庸风雅也谈不上的呆霸王,却也算捞到了一顶纸糊桂冠。林黛玉在大观园中称得上是诗词歌赋大家,又能抚琴度曲,谙于音律。但她善于独立思考,便把“程式化”、“脸谱化”了的“语音美”,归为“诗之以外”可有可无的“其他条件”:“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若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香菱立即心领神会:“原来这些格调规矩竟是末事,只要词句新奇为上。”黛玉进一层申明其旨:“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容意。”如此说来,词句是末事,格调规矩是末事的末事——曹雪芹对“异化”了的“语音美”,持此见解,证之以中国诗史、历代诗话,恐怕不算异端邪说,而为明诗知艺见道之论吧。——但是直至今日,这仍是个没完没了的话题。真正要说,需要爬梳中国诗、赋、今、古、词、曲直至“五四”后新诗发展变化的内在理路。敬俟高人!
在拂去“泛形象”的彩云,又略略清理异化了的“语音美”之后,诗的语言,可以称之为洗尽铅华、呈现本相的“胴体”了。这是不倚仗“其他条件”而自己生出“双飞翼”的“彩凤”,无<SPS=0955>无碍,翱翔在更为广阔的精神空间:不必为古人担忧,不必为合情合理求证,不必为引人入胜而且听下回分解,不必为情节发展而草蛇灰线,不必为一字一句出处而“獭祭鱼”,甚至不必为平仄协韵而捻断数根须;只需要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挟其思辨之力,热情之火,思接千里,神游八极,上穷碧落下黄泉,渔歌轻舟入桃源,寻求人与人、心与心的直接撞击、感应,电光石火,照亮“另一个世界”。尝闻人言:美是关于未来的哲学。而“未来”做为“实体”,当然是只能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精神空间;更确切地说,是精神自由空间。封闭的精神空间,“不准自由”,也就无所谓美了。因之,可以说美在自由中,美即自由,即对精神自由空间的追索、验证、诉求。这也可转换成为对一切文学艺术品类、美的实体的解说。中国人的审美体验是非常细致、非常微妙的。“心旷神怡”这句几乎人人可道的话,就极为准确地点明了精神空间的自由(心旷)和审美愉悦(神怡)的一致、一体。所以,精神空间自由度的落差,往往响、规定着审美客体的品位、层次。而诗的无<SPS=0955>无碍的精神空间自由,就使其“素质”变得“崇高”起来。以至一切文学体裁、艺林品类,都孜孜以求一种诗意的美。在世俗的人生红尘中,也向往“诗一样的生活”了。这样,便进一层验证了彭燕郊所谓诗的“素质”能给予“其他条件以诗(美)的属性”决非轻狂妄诞之言。而且还可以说:美之极致谓之诗——并非又要为诗添一种“定义”,仅仅是关于诗之美的如实表述而已。
至于诗人之美,就没有多少话要说了。因为除了写诗为业(不是职业)、读书穷理、恭谨肃敬外,诗人都属常人。诗人之美,也就是常人应有之美。我有幸认识几位并非不见经传的诗人,饮食男女,生活起居,平平常常;饱经忧患,忠党爱国,矢志如初,也属常人应有之义。所以,我对于昔人关于诗人如何神采飘逸、气宇不凡、风流才子、谪仙人也之类记载,不敢轻信。听说外国有人统计本世纪几十位诗人自杀,意义如何不同凡响;其价值取向,则甚难理解。难道我们还“自杀”的不够?随便一个中国人都能背出一长串“十年动乱”中“含冤逝世”者(包括诗人)名单,那里面蕴藏了多少血和泪,至于刃及妇弱的凶残,常人所不敢想象,与诗人何干!我非常欣赏彭燕郊一句素朴的话:“要成为一个诗人,必须是一个好人。”这里的“好人”,当然不是简单的“道德评价”,而是关于人的总体素质、品位的综合指标:“诗人,就是那用真、善、美从人世间把自己克服过来、夺取过来的人”;“诗人的爱就是诗人的道德。诗人的爱和诗人的道德一样美”。所以,我说:诗人之美,是常人应有之美;诗之美即是“应有之美”的证明。应有而未有,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诗之美,便助人一臂之力,使其能够“有为”,取得那份“应有”的美。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三日改定
长沙东塘潇园
(《和亮亮谈诗》,彭燕郊著,三联书店一九九一年五月版4.45元)
朱健